光辉灿烂的梁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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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梁光正是梁鸿长篇小说《梁光正的光》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农民。他虽然一生不幸、一事无成,但是由于像孔乙己爱穿长衫一样地爱穿白衬衫;像堂吉诃德一样地主观任性、执着于理想;内心充满爱,因此他依然光辉灿烂、夺人眼球。作为一个文学形象,它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堪称“这一个”。
  关键词:梁光正;《梁光正的光》;孔乙己;堂吉诃德;爱神
  《梁光正的光》是梁鸿“梁庄”系列长篇小说中的第一部,该作品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但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塑造了梁光正这一人物形象。
  梁光正是一位农民。表面上来看,他一生都很黯淡,没有什么值得炫人耳目之处。他一生不幸——在十一岁的时候失去了母亲,也因此失去了母爱。结婚时,婚礼被人搅局,参加婚礼的人不欢而散。后又屡遭陷害,被抓押、批斗,连中学生都欺负他。在外闯荡时差点被当成流窜犯打死、被情人的夫家揍得死去活来、被自己的孩子怨恨。不仅自己困顿不堪,受辱连连,而且常常连累家人。他一事无成——他身为农民,可从来没有把地种好过。他试图通过种植麦冬暴富,结果不仅没能暴富,而且还负债累累;试图通过种植豆角来发财,但最终却因豆角丰收成灾而使发财梦化为泡影;试图通过种植油菜这一繁重的劳作来使养子戒掉赌瘾,但油菜籽还未长成,他自己就已生命垂危,养子的戒赌就更无从谈起了。他从来未曾富有过——他在年轻的时候除了一个瘫痪在床的妻子、四个年幼的儿女、两三个情人、四五个继子以及旺盛而又蛮暴的热情外,一无所有。在年老的时候除了身患不治之症以及残存的一点年青时代的热情外,仍然一无所有。
  然而,梁光正实际上并非全然如此——他也有相当夺人眼球的一面。
  一 农民中的“孔乙己”
  梁光正有一个标志性的装束——穿白衬衫。他喜欢穿白衬衫,甚至是在“要锄地撒种拔草翻秧,要搬砖扛泥打麦”①的情况下,仍然穿着白衬衫。在种豆角时,他“敞着他的白衬衫,露着里面的白背心,扛着锄头,迈着八字步,哼着小曲儿,悠哉着回家了”②,即使是在人们看他的眼神“说不上嘲笑,可也绝对不是赞同,带着一点点面对异类的容忍和蔑视”③的情况下也仍然要穿白衬衫。在病入膏肓、生命垂危之际,他也是“保暖秋衣外面穿着件白衬衫,白衬衫外面套着保暖毛衣羽绒夹袄加厚羽绒棉袄”④。“穿白衬衫”这一装束使他在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从而特别引人注目,也使他成了梁庄的一个笑话。
  在喜欢穿白衬衫这一点上,梁光正很有一点像鲁迅小说《孔乙己》中总穿着长衫的孔乙己。两人标志性装束的“意义”也大致相同——都是为了标示自己有品位,与身边的其他人不同。
  梁光正喜欢穿白衬衫,主要是为了表示自己虽然是农民,干的是农活,整天与土块打交道,但也很讲究人之为人的体面,能过一种比农民生活更体面的生活,具有比农民更高的身份——因为一个传统的或世人想象中的农民,不仅要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忙忙碌碌疲惫不堪,满身尘土蓬头垢面,没法让其“白衬衫一尘不染”,同时还因为没有雄厚的物质财富和显赫的社会地位而唯唯诺诺、畏畏缩缩。也就是说,梁光正虽生活在低处,很黯淡,但他总试图发出光,努力让别人把他作为高于一般农民的人来对待。总之,他有一种不甘人下的精神。孔乙己长年穿长衫则是为了维护自己作为一个读书人独特的人格与尊严即向人表明自己与“短衣帮”不属一类,而是本应该“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⑤的“长衫客”。
  不过,梁光正的穿白衬衫与孔乙己的穿长衫也有所不同——梁光正“能长年保持白衬衫一尘不染”⑥,即使在种豆角时在田头忙一天,他的“白衬衫白背心仍然可以做到纤尘不染。”⑦这显现出他不仅在精神的层面上追求一种比农民身份更高的身份,而且也在物质的层面上“获得”了一种比农民身份更高的地位,即他做到了精神层面与物质层面追求的统一。而孔乙己“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⑧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表明,孔乙己虽然在精神层面上不愿意放弃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但在物质层面上已经丧失了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即他沒能做到精神层面与物质层面追求的统一。
  因此,梁光正穿白衬衫不能仅仅视作其标志性的装束,而且从梁光正一生来看,它实际上是其性格的一种表征。梁光正首先有一个非常突出的性格特点:不安分守己、爱独具一格。他身为农民,不规规矩矩务农,却去热衷于追赶时代潮流,对公共事务有一种强烈的参与激情。“那么多年来,他必须依靠土地给他的家庭觅食,他也是应应付付,他更热衷于‘投机倒把’、‘歪门邪道’”⑨;其次他爱出风头、爱管闲事。“父子吵架、朋友失和、宅基地纷争、告状打官司,凡与嘴有关的事情”,他“都能插上一杠子。”⑩以至于邻村姐弟遭到村支书欺负,他也去帮忙状告村支书。在一个人口流动受到严格管制、农民进城打工十分稀罕的时代,他去北京、呼和浩特等地打工;在私自经商常常会被视为投机倒把、受到处罚甚至被处以刑罚的年代,他去贩卖菜籽。还有他不从众。别人是在“广州佬”“滔滔不绝唾沫飞溅”11的游说下种麦冬,他却是经常去乡政府的传达室翻看报纸,“看了很多天,捉摸了很多天,终于决定种麦冬”12梁光正一生的不幸很多都与他的性格脱不开关系:正是因为他从不好好种地,而总想一些左道旁门,所以从来没把地种好过。而他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土地是其最主要的生产资料。除了种地之外,他别无所能。除了一心一意地种地,通过辛勤的劳作精耕细作把地种好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外,他别无他途。因此,他最终困顿不堪、家人衣食无保。他身为农民,虽然在土地上的折腾未必能成功,但离开了土地的折腾,注定会失败,因为他丧失了赖以成事的依凭。但梁光正的这一性格特点本身又是无可厚非的,如果一味地安分守己、墨守成规,那么他也会一事无成。
  总的来看,梁光正实际上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和价值。他虽然活得艰难低贱,但一直渴望变得高贵体面,他也确实称得上很高贵体面。因此他喜爱穿白衬衫——不安分守己、爱独具一格,虽然总有点不合时宜被别人嘲笑,但坚守了自己追求有品位的生活信念,维护了自己非常珍视的人格尊严。这就像孔乙己穿长衫一样,虽然被人嘲笑甚至遭人侮辱,但毕竟也坚守了自己作为一个“读书人”的生活信念,维护了自己作为一个“读书人”的人格尊严。   二 中国的“堂吉诃德”
  与“不安分守己、爱独具一格”这一性格相关联,梁光正另一个突出的性格特点是“主观任性,认死理,不认命”。
  他总以理想化的眼光来看社会,以为社会有问题,以挑剔的眼光看待村干部,认为村干部对村民不友善。所以动辄找村干部的茬,甚至还唆使乡亲们找村干部的茬,大有不把村干部赶下台不罢休之势,而且“越战越勇,永远分不清形势”13。即使自己偷了集体的粮食,明明是自己错了,却把错归咎于他人。他一再寻亲报恩,即使遭遇尴尬也依然我行我素。总希图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暴富,一而再再而三,屡战屡败且屡败屡战,甚至在生命行将终了之际,在“发现”油菜籽特别贵后,便“独断专行”地种上二十亩油菜。他拖累了家人,令子女们不胜其烦,但他执迷不悟,即使撒泼打滚、做小伏低也要我行我素,一直折腾到死。
  从这一性格的角度来看,梁光正简直就是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耽于幻想,一切从主观出发,具有坚强的道德观念;行为荒唐、鲁莽,总是单枪匹马地蛮干,结果是所做之事没有一件不失败;总贻笑于现实社会,自己却浑然不觉,始终自行其是。梁光正与堂吉诃德不仅有颇为相似的性格,而且有颇为相似的行为动机。梁光正的出发点也是高尚的——他好斗,是因为他认为社会有问题,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斗争祛恶扬善,增强现代社会最需要和最匮乏的公共意识;他帮邻村姐弟俩状告村支书,除了包含着斗恶的因素外,还包含着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伸张正义的因素,是中国传统的古道热肠、奉献精神的具体化、现实化;他之所以即使错了也不认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动机没错;他希图能通过投机取巧暴富,屡战屡败且屡败屡战,实际上是对传统的落后的生产方式不满,希望找到一条快速致富的道路……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梁光正是值得肯定的,“他的那种可笑、荒诞背后交织着一种时代的痕迹,以及他作为一个人的倔强的挣扎。”14“他像堂吉诃德一样被同情——因为他的无害性,也像堂吉诃德一样被欣赏——因为他的勇气和乐观。勇气和乐观的生命姿态,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值得珍惜。”15“这样一个当代的‘堂吉诃德’……弥足珍贵。”16
  三 充满爱的男人
  梁光正是一个家境贫寒的农民,不得不与田间地头的土块打交道,不得不整日为生计奔波……也就是说,从客观条件来说他是无暇他顾所爱的,然而他却像爱神一样充满爱。
  第一,他爱妻子——在与妻子结婚之前,他便对她一片痴心,以至于爬到高高的树上长时间地等待渴望一瞥藏在麦地里的她。但一想到她藏在麦地里会很难受,他便高喊着“我走了啊,你赶紧出来吧”17然后离开。在与妻子结婚之后,他对她爱护有加,舍不得让她干活,常常是他在地里干完活回家后,还要回家做饭洗衣服。平常只要妻子一说头疼,他就赶紧让她躺下,啥都不让她干。买回西瓜后他不吃,也不让孩子们吃,而用碗扣着,单等她回来吃。在妻子病倒后,他背着她“到遥远的城市去看病,身无分文时再回来,挣一些钱后,再背着她去找医院,他心无旁鹜、一心一意,好像那女人是世间最珍贵的财宝”18,他“一会儿背着女人出去了,一会儿又抬着副担架回来了,女人总是躺在那里,而他,专心低头看着,就好像那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19,照料她八年如一日,仅喂她饭每天就得喂两顿,“每顿饭都要喂一个多小时”20;妻子生褥疮之后,他“给她洗疮口时,总是立不住,站不稳,眼花缭乱”,以至于最后“突然倒下”21。
  第二,他爱情人。他虽然是一个很穷困的农民,但一而再再而三地找情人——既有显性的情人,如蛮子、梅菊、巧艳她妈,又有隐性的情人,如春莲、帮他收麦冬的大乳房“老姑娘”。对每个情人,他都情真意切,始终是“一片冰心在玉壶”。如对蛮子,为了她,他可以抛弃家业和孩子而与她一起离家出走,即使被蛮子的夫家打得死去活来,他也无怨无悔。他在身患绝症随时都可能一命呜呼之时,仍对蛮子牵肠挂肚,缠着一群孩子陪自己进山去看望蛮子,把自己平时的积攒尽其所有地送给蛮子,最后死在蛮子的怀里。
  第三,他愛孩子。为了孩子,他不惜受苦、受累、受辱。他爱每一个孩子,希望每一个孩子都好,以至于不惜“强取豪夺”经济条件稍好一点的孩子以接济身患残疾、生活艰难的继子杨小峰。为了消除女儿梁冬竹与杨小峰、蛮子之间的隔阂,他在弥留不能言语之际,“死死盯着冬竹,又去看小峰和蛮子,他似乎想要把他们三个人的目光粘在一起,让他们互相融合,互为一体”22。
  第四,他爱朋友。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他对朋友情真意切,念念不忘。他因为许大法曾经帮助过他,便不仅每年都要求孩子去给许大法拜年,而且在许大法去世后,还逼儿子披麻戴孝到许大法家吊孝,后来又逼着孩子们去帮助许大法家。他在内蒙古的飞机场干活时,因机场职工方清生担保他和同伴人品没问题,他们才没有被定为“流窜犯”,他对此感激不尽,在身染沉疴之际逼着孩子们带着他驱车千里去报恩;对青年时代早逝的一个好朋友,他惦记他的遗孀和孩子,并想方设法地找到那遗孀,直到看到他的孩子们都给她掏钱才心满意足。另一方面,他的朋友们对他很真诚。他去世后,他“罗楼”的朋友、“汉中”的朋友、“夏集”的朋友、“五湖”的朋友,不约而至。“几个操持外乡口音的老人神色肃穆,像是失去了亲密的革命战友,像是一个突然被砍掉一个缺口的整体,眼神里藏着很深的疼痛。”23这些朋友,有的是他在外出时结识的,有的则“没有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24……这些朋友纯粹为友情而来,不计任何功利;在葬礼结束之后,他们像几滴水一样,消失于生活之中。
  第五,他爱其他弱者。他虽然自己也是千疮百孔、非常需要被人拯救,但始终抱着一种上帝的姿态来拯救一些在他看来不如他的人;他的“心永远向外拐,永远都是爱别人”25;如果有谁遭受欺压,他便帮助他“告状打官司”;如果有哪个女人遭到丈夫的欺压,他便打抱不平揍人家的丈夫;邻村姐弟俩受到村支书的欺压,他不仅帮助那姐弟俩状告村支书,还让那姐弟俩在他家住了将近一个月后继续住;巧艳她妈虽然后来与他同居了——可以说是一家人了,但他最初是因为她是一个傻娘们儿、一个寡妇,还要带四个孩子,而她叔伯哥还要把她一家赶到街上去,太可怜了,便同情她并最后爱上她及其家人。   梁光正的爱有几个非常突出的特点:
  其一,非常“博”。他的爱是一种货真价实的“博爱”,所爱之人,既有亲人、朋友,又有其他与他非亲非故之人。
  其二,非常执着、真诚。他的爱具有持久性,如他对所爱的女人,往往是爱一辈子——直至生命终了之时,而且不带丝毫的功利之心。他不是像《白鹿原》里白嘉轩只是把女人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一个女人没了便再娶一个,以至于前后娶了七房女人;也不像乡村常见的光棍只是把女人当作解决性苦闷问题的工具,一旦其性苦闷的问题解决了,便可以将女人弃之如敝屣。
  其三,是一种“道德之爱”而不是一种“伦理之爱”。对梁光正而言,“对自己亲生子女的爱,就像动物的自然本能,是谁都有的行为,不值一提。对他人的爱,则是一种道德行为的展示,是对人品行的衡量。他之所以一生都热衷于对别人好,是因为那是他的道德标准,是最低的道德限度,是他之为人的重要标志。”26也就是说是一种“自律”性的爱,而绝不是一种“他律”性或带有“他律”性的爱。
  总之,作为一个人,梁光正虽然没有干过什么惊天动地之事,没有取得过什么丰功伟绩,不是什么英雄豪杰,甚至一生黯淡无奇、碌碌无为,但仍然光辉灿烂、惹人眼球,“好像在昭示着某种东西,一种遥远却又历久弥新、值得反复思量的东西。”27作为一个文学形象,它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堪称“这一個”。
  注释:
  ①②③④⑥⑦⑨⑩11121317181920212223242526梁鸿:《梁光正的光》,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14页,第101页,第101页,第253页,第314页,第101页,第192页,第31页,第35页,第35页,第208页,第181页,第106页,第106页,第172页,第169页,第283页,第290页,第290页,第206页,第206页。
  ⑤⑧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57页,第458页。
  14梁鸿:《我们生活在一个彼此遗忘的断裂时代》,http://www.sohu.com/a/214098471_611314。
  15刘琼:《写活一个自带亮光的人物——读梁鸿长篇小说〈梁光正的光〉》,载《人民日报》2017年11月21日。
  1627梁鸿:《每个人家里,都有个梁光正》,http://mengma.jinbw.com.cn:53808/queryNewsStringById.do?newid=113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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