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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国的秘书工作也是源远流长,它孕育于部落联盟的昌盛时期,萌发于夏朝,形成于殷商。文书工作是秘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础的一项秘书工作。文书工作从古至今都在秘书工作中都占了很大的比重,其重要性显而易见。文书工作在其发展历史中不断完备,在秘书工作中发挥出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它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制度规定也逐步完善,工作职能的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广。本文将探究分析我国文书工作产生及早期发展情况,透视我国文书工作的起源和雏形。
关键词:文书工作、起源、发展
文书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材料,而公务文书需要有人拟制、处理、传颁、保管,由此产生了以文书工作为主要业务之一的秘书和秘书工作。”[1]文书工作可以看作秘书工作的起源,其在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模式,为现代的文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文书工作的起源
我国最早的文字产生于约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之中,现在还有“仓颉造字”一说。距今约4500年前,黄帝部落击败蚩尤部落,整合炎帝部落与自身融合为炎黄部落联盟,仅靠语言已经不能满足部落联盟管理的需求,于是文字开始被运用于部落管理,用以记录各个事项以及各种言行,文书工作由此产生。据《后汉书·祭祀志》中记载:“自五帝始有书契。”可见文书工作在三皇五帝时出现。
夏朝出现了公务文书,如启讨伐有扈氏发布的名为《甘誓》的檄文,以及汤讨伐桀出行前作的《汤誓》。商朝时期出现了作册史官和记事史官,负责记录商王言行、王朝大事等等,承担起了文书档案工作。商朝时发现了我国最早的成熟的古文字——甲骨文,用以记录以商王室为中心的各种活动和世系、祭祀谱表等信息。更值得一提的是,商朝就已经出现了甲骨文书档案的保管工作,在都城修建宗庙、社稷贮藏这些档案并专门设人严加守护。
商朝的文书工作具有开创性的一点是当时有了简单的收藏规则。除了设立宗庙、社稷外,还出现了简单的分类收藏法,有了简单的编号和“归档”。商朝利用甲骨占卜,用兽骨记事,并以此作为分类的依据;在考古发掘中发现的某片甲骨上还刻有“册六”两字,并且同其他甲骨按序排列;归档则体现在了在殷墟发现了并不是在殷墟占卜时制作的卜辞,出现在殷墟的原因便是商王命人收集保存起来。这就是中国最早的文书工作,是中国文书工作的起源。
二、两周时期的文书工作
两周时期,文书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文书载体、文书工作规则、文体及档案工作都有了进步。西周时期,文书工作开始有了自己的一套程序,文书的拟制、颁布、收发都有特定的官员来进行,分工明确。
西周时的史官有更为详尽的分工,分为了大史(即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五个职位,被称为“五史”。大史拟制被合称为“建邦六典”的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中的用于治理官府、整顿吏治的治典;司寇所在部门拟制刑典,由布宪颁发,司宾递送;而直接颁布、接受周天子的命令或上奏给周天子的奏事的是宰。《周礼·秋官·行夫》记载:“行夫掌邦国传递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郑玄注曰:“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也。”行夫掌传达邦国福庆丧荒事件时的王命,设下士三十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文书的拟制、传递都有了特定的官员负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是西周时期文书工作制度形成的表现之一。
承袭了商朝文书分类的原则,西周时期文书种类较商朝更为繁多,不仅仅是记录王室活动,还有颁传政令、请示问题、商洽事务、订立协议等都需要使用文书,而这些文书的运行方向各有不同,其发出者和接收者都各不一样。如上文所提到的“建邦六典”的运行方向就是自上而下的,被称为下行文;《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事书”就是古代诸侯给天子的奏事之书,其运行方向是自下而上的,故被称为上行文;而各诸侯国间订立的协议的运行方向是横向平行的,被称为平行文。西周时期为了便于各部门的管理,将这三大类文书分类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文书管理体系,这也是西周时期文书工作制度形成的表现之一。
西周时期,还出现了公文正副本制度。从“建邦六典”等下行文书、“事书”等上行文书到订立的各种协议等平行文书,都有正副本。《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周礼·天官·职内》:“凡受财者,受其贰令而书之。”郑玄注:“贰令者,谓若今御史所写下本奏,王所可者书之。”孙诒让正义:“依郑义推之,则此贰令当为王及冢宰所下之令。其正令下所出财用之府,而别以贰令下职内使书之。”上文中的“贰”、“贰令”指的就是公文副本。在这种制度下,公文的正本是传颁给受命者的,而副本则保存于王室,即宗庙和社稷,这就是我国最初的正副本制度,即现在的公文稿本制度。
三、秦朝时期的文书工作
秦朝时期,中国处在社会相对平稳的时期,国家的统一为文书工作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他在文书制度上也制定了了许多规定。
秦朝时期的王命文书书写形式相对于上行文书更加自由,而上行文的要求则十分严格,在多个方面都体现了尊君抑臣的思想。在臣子上呈皇帝的文书中,文章的开头必须写明官职、爵位、姓名,后写“臣昧死上言”或“臣昧死再拜上言”等展现臣子赤诚之心的词句;文章的结尾则写“稽首以闻”或“死罪死罪”等谦辞来表现臣子对皇帝的无比崇敬和敬畏之情。不仅如此,秦始皇还制定了文书抬头制度和避讳制度。古时文书是自上而下书写,在秦时象征了一种尊卑,“本朝代名、帝号或与皇帝言行有关的字,在其前都要空一格或几格、或重新另起一行顶格书写、或另起一行高出数格书写,意为抬头来表示尊敬之意。”[2]避讳制度就是指在一切行文中,都不可以直接写皇帝的名字。
中国的文书工作起源较早,发展较快,我国文书工作的起源和发展可以给我们现代的文书制度提供参考,顺应其发展规律我们可以创新文书工作制度,促进文书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剑宇.中国秘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张忠年,李玲.秦朝尊君抑臣的文书制度[J].兰台世界,2016(S2):172-173.
[3]李军.《周礼》所见文书管理制度探讨[D].吉林大学,2012.
[4]段谦.西周秘书工作述略[J].秘书之友,1991(10):24-25.
[5]程英.中國公文工作制度史研究[D].四川大学,2006.
[6]杨剑宇主编:《中国秘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8页.
[7]张忠年,李玲.秦朝尊君抑臣的文书制度[J].兰台世界,2016(S2):172-173.
关键词:文书工作、起源、发展
文书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材料,而公务文书需要有人拟制、处理、传颁、保管,由此产生了以文书工作为主要业务之一的秘书和秘书工作。”[1]文书工作可以看作秘书工作的起源,其在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模式,为现代的文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文书工作的起源
我国最早的文字产生于约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之中,现在还有“仓颉造字”一说。距今约4500年前,黄帝部落击败蚩尤部落,整合炎帝部落与自身融合为炎黄部落联盟,仅靠语言已经不能满足部落联盟管理的需求,于是文字开始被运用于部落管理,用以记录各个事项以及各种言行,文书工作由此产生。据《后汉书·祭祀志》中记载:“自五帝始有书契。”可见文书工作在三皇五帝时出现。
夏朝出现了公务文书,如启讨伐有扈氏发布的名为《甘誓》的檄文,以及汤讨伐桀出行前作的《汤誓》。商朝时期出现了作册史官和记事史官,负责记录商王言行、王朝大事等等,承担起了文书档案工作。商朝时发现了我国最早的成熟的古文字——甲骨文,用以记录以商王室为中心的各种活动和世系、祭祀谱表等信息。更值得一提的是,商朝就已经出现了甲骨文书档案的保管工作,在都城修建宗庙、社稷贮藏这些档案并专门设人严加守护。
商朝的文书工作具有开创性的一点是当时有了简单的收藏规则。除了设立宗庙、社稷外,还出现了简单的分类收藏法,有了简单的编号和“归档”。商朝利用甲骨占卜,用兽骨记事,并以此作为分类的依据;在考古发掘中发现的某片甲骨上还刻有“册六”两字,并且同其他甲骨按序排列;归档则体现在了在殷墟发现了并不是在殷墟占卜时制作的卜辞,出现在殷墟的原因便是商王命人收集保存起来。这就是中国最早的文书工作,是中国文书工作的起源。
二、两周时期的文书工作
两周时期,文书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文书载体、文书工作规则、文体及档案工作都有了进步。西周时期,文书工作开始有了自己的一套程序,文书的拟制、颁布、收发都有特定的官员来进行,分工明确。
西周时的史官有更为详尽的分工,分为了大史(即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五个职位,被称为“五史”。大史拟制被合称为“建邦六典”的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中的用于治理官府、整顿吏治的治典;司寇所在部门拟制刑典,由布宪颁发,司宾递送;而直接颁布、接受周天子的命令或上奏给周天子的奏事的是宰。《周礼·秋官·行夫》记载:“行夫掌邦国传递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郑玄注曰:“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也。”行夫掌传达邦国福庆丧荒事件时的王命,设下士三十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文书的拟制、传递都有了特定的官员负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是西周时期文书工作制度形成的表现之一。
承袭了商朝文书分类的原则,西周时期文书种类较商朝更为繁多,不仅仅是记录王室活动,还有颁传政令、请示问题、商洽事务、订立协议等都需要使用文书,而这些文书的运行方向各有不同,其发出者和接收者都各不一样。如上文所提到的“建邦六典”的运行方向就是自上而下的,被称为下行文;《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事书”就是古代诸侯给天子的奏事之书,其运行方向是自下而上的,故被称为上行文;而各诸侯国间订立的协议的运行方向是横向平行的,被称为平行文。西周时期为了便于各部门的管理,将这三大类文书分类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文书管理体系,这也是西周时期文书工作制度形成的表现之一。
西周时期,还出现了公文正副本制度。从“建邦六典”等下行文书、“事书”等上行文书到订立的各种协议等平行文书,都有正副本。《周礼·春官·内史》记载:“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周礼·天官·职内》:“凡受财者,受其贰令而书之。”郑玄注:“贰令者,谓若今御史所写下本奏,王所可者书之。”孙诒让正义:“依郑义推之,则此贰令当为王及冢宰所下之令。其正令下所出财用之府,而别以贰令下职内使书之。”上文中的“贰”、“贰令”指的就是公文副本。在这种制度下,公文的正本是传颁给受命者的,而副本则保存于王室,即宗庙和社稷,这就是我国最初的正副本制度,即现在的公文稿本制度。
三、秦朝时期的文书工作
秦朝时期,中国处在社会相对平稳的时期,国家的统一为文书工作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他在文书制度上也制定了了许多规定。
秦朝时期的王命文书书写形式相对于上行文书更加自由,而上行文的要求则十分严格,在多个方面都体现了尊君抑臣的思想。在臣子上呈皇帝的文书中,文章的开头必须写明官职、爵位、姓名,后写“臣昧死上言”或“臣昧死再拜上言”等展现臣子赤诚之心的词句;文章的结尾则写“稽首以闻”或“死罪死罪”等谦辞来表现臣子对皇帝的无比崇敬和敬畏之情。不仅如此,秦始皇还制定了文书抬头制度和避讳制度。古时文书是自上而下书写,在秦时象征了一种尊卑,“本朝代名、帝号或与皇帝言行有关的字,在其前都要空一格或几格、或重新另起一行顶格书写、或另起一行高出数格书写,意为抬头来表示尊敬之意。”[2]避讳制度就是指在一切行文中,都不可以直接写皇帝的名字。
中国的文书工作起源较早,发展较快,我国文书工作的起源和发展可以给我们现代的文书制度提供参考,顺应其发展规律我们可以创新文书工作制度,促进文书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剑宇.中国秘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张忠年,李玲.秦朝尊君抑臣的文书制度[J].兰台世界,2016(S2):172-173.
[3]李军.《周礼》所见文书管理制度探讨[D].吉林大学,2012.
[4]段谦.西周秘书工作述略[J].秘书之友,1991(10):24-25.
[5]程英.中國公文工作制度史研究[D].四川大学,2006.
[6]杨剑宇主编:《中国秘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8页.
[7]张忠年,李玲.秦朝尊君抑臣的文书制度[J].兰台世界,2016(S2):17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