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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与世界的联系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公司治理方面,更是不断引进西方先进的治理理念。但是,一连串的公司治理丑闻却给我们泼了一盆冷水。究其原因:恐怕文化差异是不得不提的因素。
【关键词】中西方;文化差异;公司治理
一、角逐一:亲缘之治与能力之治
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是产权分离,但是制度上虽是如此设计,中西方的公司在执行上却大相径庭。深究其中文化上的原因,其实不外乎一点,那就是本位观上的差异。中国的文化推崇的是家族本位观,“宗庙文化”就是中华文化中家庭本位观的典型。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选贤任能”的机制在中国的公司中大抵失效。相反,股东更多地是基于血缘关系来选任高管,提携自己的亲属。尤其是在以私营为主的中小企业中,家族成员往往担任要职。根据2002年中国第五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及分析,公司主要投资者中,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在本单位从事管理的有70.8%,本人直接管理的占了48%。而在全部管理者中,投资者及其亲属占了43.5%。如此的治理结构显然缺乏权力的制衡与监督,容易导致公司大股东与高管狼狈为奸,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蓝田股份舞弊案中,董事长保田就是瞿兆玉的亲兄弟,而总经理更是其同族兄弟,这种结构关系为他们提供了舞弊的沃土。在西方国家,个人主义极其盛行,家族意识在他们的观念里不是那么强烈。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很多美国的孩子在18岁以后便逐渐摆脱了父母的经济支援,转而自力更生。这种自立、平等意识直接影响了他们以后的职业道路,也通过他们将这种理念带入了美国公司的治理。
二、角逐二:权力之治与制度之治
现代公司治理都具有一套规范的治理体系,然而在我国却并不那么行之有效。原因就是权力至上的观念牢牢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自古以来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汉代儒学家董仲舒所主张的“天人感应,君权神授”更是把君权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封建统治给臣民灌输的全部是“人治”的思想,这种思想可谓是根深蒂固,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公司的治理。公司所有者单纯地认为权力高于一切,在这种高度集权化的模式下,作为受聘于股东的管理者实际上只是公司董事会旨意的执行者。相比之下,美国的建国理念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三权分立”的核心是权力的制衡。这一政治学说深深影响了美国人的公司治理哲学。类似的,在公司里,管理层即总统,负责日常事务的执行;董事会即议会,对管理层的政策进行表决;监事会即法院,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三、角逐三:关系之治与独立之治
关系之治与独立之治这一差异的原因也是文化造成的。前不久,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发布了“2013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商务调查”报告,结果显示,90%的受访高管认为与中国政府搞好关系对其企业重要或者非常重要。而那些原本不搞这一套的外企也不得不入乡随俗,有53%的外企宣称在中国为了维系关系投入的资源比在本国市场多。现在的中国社会实际上是关系型社会,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必然离不开关系的处理,尤其是与政府的关系。其中的文化根源与中国古代的官商关系有着很大关系。封建时期的王朝都强调“重农抑商”政策,当时社会阶层的排序为“士、农、工、商”,商人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但是商人通过资本的原始积累积聚了一定社会财富,引起了官府的重视,官商勾结开始出现。“官文化”对中国现在的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改革开放后,虽然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我国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依然有重大作用,这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治理。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的考虑,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寻租,公司的治理缺乏独立性,许多公司治理丑闻背后都离不开政府的影子。在与政府关系方面,美国的公司显然要独立的多。美国最早的移民就是饱受传统基督教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深受16~17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所宣扬的“因信得救”的影响,强调与上帝交流时的自省和慎独,由此逐渐形成了意志的独立性。
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管理一个永恒的课题,一种固定的治理模式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情况。尤其是当公司治理理念跨越了国际界限,必然面临着文化的冲突。实践证明,中国的公司治理依然任重而道远。文化上的巨大差异不可能立刻消失,但是随着全球化的程度进一步加深,我国的公司对现代治理体系会越来越适应,最终将实现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全方位吸化。
参考文献
[1]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中山大学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李锦记家族.北京: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
[2]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于晓,陈维纲译.上海:三联书店.1987.100~140
[3]郑石明.地方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及其影响.广东:广东社会科学.2008(5)
[4][唐]房玄龄注.《管子·小匡》.《四库丛刊初编》.影印宋刻本
[5]梁能.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中西方;文化差异;公司治理
一、角逐一:亲缘之治与能力之治
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是产权分离,但是制度上虽是如此设计,中西方的公司在执行上却大相径庭。深究其中文化上的原因,其实不外乎一点,那就是本位观上的差异。中国的文化推崇的是家族本位观,“宗庙文化”就是中华文化中家庭本位观的典型。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选贤任能”的机制在中国的公司中大抵失效。相反,股东更多地是基于血缘关系来选任高管,提携自己的亲属。尤其是在以私营为主的中小企业中,家族成员往往担任要职。根据2002年中国第五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及分析,公司主要投资者中,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在本单位从事管理的有70.8%,本人直接管理的占了48%。而在全部管理者中,投资者及其亲属占了43.5%。如此的治理结构显然缺乏权力的制衡与监督,容易导致公司大股东与高管狼狈为奸,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蓝田股份舞弊案中,董事长保田就是瞿兆玉的亲兄弟,而总经理更是其同族兄弟,这种结构关系为他们提供了舞弊的沃土。在西方国家,个人主义极其盛行,家族意识在他们的观念里不是那么强烈。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很多美国的孩子在18岁以后便逐渐摆脱了父母的经济支援,转而自力更生。这种自立、平等意识直接影响了他们以后的职业道路,也通过他们将这种理念带入了美国公司的治理。
二、角逐二:权力之治与制度之治
现代公司治理都具有一套规范的治理体系,然而在我国却并不那么行之有效。原因就是权力至上的观念牢牢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自古以来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汉代儒学家董仲舒所主张的“天人感应,君权神授”更是把君权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封建统治给臣民灌输的全部是“人治”的思想,这种思想可谓是根深蒂固,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公司的治理。公司所有者单纯地认为权力高于一切,在这种高度集权化的模式下,作为受聘于股东的管理者实际上只是公司董事会旨意的执行者。相比之下,美国的建国理念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三权分立”的核心是权力的制衡。这一政治学说深深影响了美国人的公司治理哲学。类似的,在公司里,管理层即总统,负责日常事务的执行;董事会即议会,对管理层的政策进行表决;监事会即法院,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三、角逐三:关系之治与独立之治
关系之治与独立之治这一差异的原因也是文化造成的。前不久,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发布了“2013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商务调查”报告,结果显示,90%的受访高管认为与中国政府搞好关系对其企业重要或者非常重要。而那些原本不搞这一套的外企也不得不入乡随俗,有53%的外企宣称在中国为了维系关系投入的资源比在本国市场多。现在的中国社会实际上是关系型社会,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必然离不开关系的处理,尤其是与政府的关系。其中的文化根源与中国古代的官商关系有着很大关系。封建时期的王朝都强调“重农抑商”政策,当时社会阶层的排序为“士、农、工、商”,商人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但是商人通过资本的原始积累积聚了一定社会财富,引起了官府的重视,官商勾结开始出现。“官文化”对中国现在的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改革开放后,虽然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我国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依然有重大作用,这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治理。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的考虑,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寻租,公司的治理缺乏独立性,许多公司治理丑闻背后都离不开政府的影子。在与政府关系方面,美国的公司显然要独立的多。美国最早的移民就是饱受传统基督教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深受16~17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所宣扬的“因信得救”的影响,强调与上帝交流时的自省和慎独,由此逐渐形成了意志的独立性。
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管理一个永恒的课题,一种固定的治理模式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情况。尤其是当公司治理理念跨越了国际界限,必然面临着文化的冲突。实践证明,中国的公司治理依然任重而道远。文化上的巨大差异不可能立刻消失,但是随着全球化的程度进一步加深,我国的公司对现代治理体系会越来越适应,最终将实现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全方位吸化。
参考文献
[1]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中山大学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李锦记家族.北京: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
[2]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于晓,陈维纲译.上海:三联书店.1987.100~140
[3]郑石明.地方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及其影响.广东:广东社会科学.2008(5)
[4][唐]房玄龄注.《管子·小匡》.《四库丛刊初编》.影印宋刻本
[5]梁能.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