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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是法律价值中的重要价值之一,在我国涉农法律制度中尤为重要.当前我国涉农法律的制定对于平等价值缺乏应有的关注,这往往使涉农法律制度成为管制、歧视、限制农民、农村、农业的工具.建设法治农村必然要求打破农民与城市居民在身份上权利上的不平等,追求形式(机会)平等;对农村产业与非农产业经济上的不平等进行适当的干预,走向实质平等.平等的价值应当全面贯穿于涉农法律制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