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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民自治不是内生型的,而是由国家力量推动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国家力量的介入和与社会力量之间的互动。国家与社会在村民自治中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增强国家对社会的整合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社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提升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素质,真正实现村民的“自治”。因此,在村民自治面临国家与社会关系错位的实践困境这一社会背景下,运用“国家与社会”理论范式考察村民自治的发轫及其制度化历程,探讨如何实现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促进村民自治的顺利开展,就显得格外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