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不如跳舞,跳舞不如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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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与楚先生聊天,提起各自的成长经历。说到半酣处,他忽然郑重起来:这些年,仔细想想,还是读书对我的影响最大。如果不是从少年时代就开始养成的阅读习惯,真不敢想象自己要变成多么庸俗的一个人。
  楚先生人到中年,事业小成,妻娇子媚,算是人生赢家。
  我最欣赏这位兄台的地方,是他几乎登上了马斯洛理想中自我实现者的最高层。任何棘手的事情到他那里都不过夜——快,准,狠——经常让你感慨: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真不是多吃几吨盐就能填平的。
  所谓见贤思齐。我隔段时间就会大张旗鼓地把阳台上的一堆书整理一下,分门别类,做好书签,打算近期读的放在外面,装潢门面的搁到里层。
  刚开始,这项工程做得甚为惬意。试想,在那一群散发着墨香的尤物跟前,指点江山,颇有些君临天下的快感。可两年倒騰下来,便让人累觉不爱,原因是我“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
  立下的宏伟志向,一次都没实现过。不是浅尝辄止地翻上几页作罢,就是目光像蝴蝶般四处飞舞,却始终落不到书上。说句给自己开脱的话,大概一个终日以编书为生的女人,很难再对什么书泛起那种扑倒小情人的热望。
  但是,要说对书没有一丝格外的情分,那也是假话。撇开我要靠它吃饭这个现实因素,那种进入某部喜欢作品的感觉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
  比如,某些极琐碎的细节,拗口的人名、地名,几句人物的对话,甚至书中写到的花与植物的名称,女孩裙子的颜色,房间里的摆设和气味。这些都是让我深深迷醉的东西。
  其实,我小时候倒是颇爱读书,痴迷到凡是写有字的纸片都要拿起来翻翻。遗憾的是,我没有生在耕读传家的小康家庭。我爸每天在算盘珠子上讨口粮,我看的最多的是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账本。
  偶尔,他去外地进货,回来的时候会带上一两本《故事会》和《今古传奇》。传奇我看不大懂,《故事会》却看得津津有味。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凤姐会因为喜欢读《故事会》而遭人耻笑。
  大概那些精英人士很难想象得出,书籍在中国落后乡村的匮乏程度。他们并不知道,十几年前,故事会当真是容易获得且真心好看的东西。
  我的第一本文学启蒙读物应该算是插图版的《山海经》。那本书我拿到的时候,书页已经残损不堪,大概是邻家哪位婶婶做完鞋面随手丢下的。
  里面很多故事都有头无尾,让本来就奇幻的神话故事更增添了神秘色彩。我印象较深的是精卫填海、夸父追日和盘古开天辟地。而真正带给我强烈震撼的,则是那个以乳为目的刑天。他战斗至死的那些画面,很多年以后,仍烙在我的记忆里。
  在少女怀春的年纪里,我梦中的白马王子,从来都不是什么盖世英雄,而是某个神情略带忧伤,穿着白衬衫,水洗蓝牛仔的干净男孩子。
  等我长大以后,对异性的审美还是逃不脱这个圈子。一个人早年的阅读经历,真的会以一种润物无声的状态影响漫长的一生。
  高中学习压力很大,除了语文教科书,任何课外书都是被严令禁止的。有次自习课上,我偷偷看《红与黑》,被班主任发现后作为典型案例,在班会上批斗了近半个小时。从此再不敢沾染课外读物。
  压抑的心在高三寒假来了个总爆发。看的是《穆斯林的葬礼》。那大概是从小到大看得最快的一本书。从下午四点钟开始,到凌晨三点,一口气读完的。
  看到最后楚雁潮拉《梁祝》那一段,我在被窝里泪水涟涟,哭得不能自已。恨不得变身新月,陪在他身边。那种被一颗子弹击中胸膛的震颤感觉,以后多年不曾有过。
  十七岁的我尚能为里面的纯爱所触动,若是现在读,恐怕只能当作一本三观都不怎么正的言情小说了吧?很多书,都像人一样,应该在最好的时光遇到。否则,在那个年龄段错过了也就永远错过了,你甚至都不会知道自己曾错过了什么。
  
  大学我本来是要读语言的,结果以两分之差被调剂到一所理工科大学的法学系。俞敏洪每次出去演讲,都津津乐道的便是自己大学时代读了一千本书。而把T大整个图书馆翻出来,也找不到一千本能读的书。
  这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我曾设想过数以千次,读了中文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是否能比此刻走得更远。然而,人生没有从头来过。
  大三那年,W以一己之力,在文法学院办了一个读书角。当时的主要形式是拉赞助和募捐,竟然也小有规模。彼时,正是对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时候。假以借书之名,多跟他待几分钟,便是我不可告人的小心思。
  在所谓爱情的感召下,我度过了此生读书最密集、最充裕的一段岁月。很多经典名著都是那时候啃下来的,比如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安娜·卡列尼娜》《基督山伯爵》《呼啸山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大部头。
  坦率地说,这些书都读得不入心。只知道囫囵吞枣、一目十行地往下翻,仿佛数量以及看过是头等重要的事儿。
  我记得看完最后一页《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时候,教室里已经空空荡荡。校工从走廊里走过,把灯一盏盏地拉灭。我走出教室,内心也是一片忧伤的黑暗。
  后来因为跨专业考研的缘故,我又踏上了“被读书”的道路。不过读的都是有考试要求的篇目,并没有什么乐趣。当作定额任务一样,不完成就没有糖吃。
  考研成绩出来以后,终于有了一段闲适的时光。我在赵走走的指导下,开始接受一些真正触及文学本质的东西。他一向觉得,审美比思想重要。因为思想可以作伪,而审美则绝无可能。
  或许是天性愚钝,或许是理性思维欠缺,花了四年时间,我也没有真正搞清楚文学通天地的大美境界。我无法感知李义山“断无消息石榴红”的牵念,也不懂秦少游“为谁流下潇湘去”的怨忿。
  这些年,虽然读的不太多,可也算爱书成癖。但终究因为各种原因,遗失了一些我非常珍爱的书。比如《夹边沟记事》,这本是被M拿走的。他那时候每月到兰州看我,离开的时候都会带走一本书。有的送回来了,有的我再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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