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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在法律规定上各自独立,比较适合集中就业的场合,发挥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积极作用。然而在信息化条件下,交通日益拥挤,出现了灵活就业、家庭办公室等,原有两种所得税分离的情况造成了较大的效率损失,带来了不必要的生产集中。通过构建模型说明两者并非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基本假设,提出了对于现行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