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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二十出头,天纵英才,写出了不朽的《雷雨》。我们也许可以用多种文艺理论解说文学创作现象,但是《雷雨》似乎不在其列。文学史上很多天才和其天才之作往往难以得到理性的解释,《雷雨》也是一样。一个毛头小伙子,读了一些书上(上个世纪30年代的大学预科生,相当于今天的高三学生),演出过几场业余话剧,他的阅历和智识何以支撑得起如许复杂的作品?他又何以能够对复杂的社会与人性做如此深刻的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