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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核心的争论,落脚于如何看待“8 1”的关系上。
中国扶贫基金会代表认为,“8 1”的关系应该是,前者是出资人和捐助方,委托扶贫基金会实施救助项目。简单地说,就是你出钱,我操作。所有项目设计需经捐助方同意,接受其监督,项目实施要经过审计,外部监督力量还包括媒体和公众。
但八家企业联合组织显然期待得更多。用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秘书长程虹的话来表达:“我们的会员有经济实力,更有组织和管理上的经验,这次赈灾,我们希望不仅仅是出资,还要有独立的参与和专业的介入。”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这个问题成了分歧的焦点。而且可以预计,这个分歧将可能持续很久。
6月4日晚,记者就此致电正在美国的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何道峰。何道峰说,“拉手”这个项目,放在我们这里,感谢企业家们的信任。但他坚持认为:“你们捐赠了钱过来,操作执行的责任就是我们的了。”“捐赠人提出了他们的要求,我们的职责就是,根据捐赠人的要求,设计出令他们满意的产品。”
“做事只能遵循一个逻辑,好比说你已经把孩子过继给别人,你却天天跑到家里来教育和照看这个孩子,”何道峰这样比喻说,“孩子不是不可以教育和照看,但要遵照约定。可以是法律约定,也可以是口头约定。如果你把孩子过继了,又要天天照看,那还不如领回自己家或者另请高明。”
“我们当然希望把孩子领回家自己养,但目前的政策是,捐款人不能自己养这个孩子。至于另请高明,在现在能够搞慈善公募的几家基金中,中国扶贫基金会已经算是有现代色彩的了,它承诺要对捐赠人负责,这不仅表现在协议、制度中,也表现在心态、行为方式上。”公共政策研究专家、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秘书长杨鹏对此有些无奈。
八家机构想亲历亲为,且一期、二期、三期……长久地做慈善的愿望显然要打折扣。“核心问题是目前公益领域开放不够,仍然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垄断的公益事业,透明监督不够,捐赠者参与性不够,唯有在开放的竞争中,才会真正出现令人信得过的公益组织,这是体制问题。”杨鹏说。企业家带着巨大的参与热情开始,但现在看来,“拉手”还只能是一个筹资和监督的平台。
杨鹏表示,“捐了过去,那就是他们的钱了,我们可以要求的是,没有我们的同意,他们也不能动。这已经是进步了。总的来说,捐赠人支配权的上升是一个趋势。”
“进步,缓慢的进步,令人有点烦躁的进步,期待未来,在严格的法治管理下,开展公益慈善的开放竞争。比如说,‘拉手’可以注册成独立的基金,然后把这个行动一直做下去。”八家联合组织中的一位负责人这样表达他的焦虑和期待。
如何开放NGO的公共参与空间?
人物周刊:你对政府管制与NGO发展的关系如何看待?
冯仑(万通董事长):目前的法律政策上,政府对于成立公益基金、NGO组织这事,在态度上是积极的,手续上是缓慢的。比如说基金会的负责人必须不是任何组织的法人,就算是个游民也可以,总之不能是任何法人;必须有一个单位愿意出证明做担保——担保他来做这个基金的法人;一定要有一个主管机构。问题是企业现在都不挂靠了,从哪里找来一个主管机构?
他的态度似乎很积极,他让你去找主管单位,但你找不到。然后要盖章,现在我找的这些理事,有些可能是局长,有些是司长,他们当这个公益基金的理事。还得他们的部长签字,如果这个部长不懂,他也不敢签字。
这中间有不少有待厘清的关系,政府怎样在政策上给公益基金、NGO一个空间,需要一个过程。
人物周刊:您怎么看“拉手”遇到的这种困扰?
冯仑(万通董事长):“拉手”目前遇到的这点问题,是公益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现在是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放在扶贫基金会下面,他们怎么做,至少要全程向我们交代,这是一个进步。至于独立注册成基金,这个基本上没可能,但成为中国扶贫基金会下面的一个单项基金,是有可能的。
人物周刊:世界上其他国家成立NGO,有没有像咱们这样的挂靠等门槛?
王名(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什么门槛。比如我这次去的三个欧洲国家,匈牙利、波兰、捷克,他们都是在法院注册,任何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登记成立一个社团组织或者一个基金会。
有些国家是有门槛要求的,有的国家要求社团由一定人数发起,或者基金会有一定的资金。比如像新加坡,成立NGO有一些严格要求。新加坡非常特殊,实行民主制,同时又是管制性国家,管到了社会生活最细致的地方,实际上是计划经济的体制。
人物周刊:你认为目前我国NGO的环境怎样?
王名:我们现在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呢?我通俗地说,我们这个体制设计得比较笨。当年设计这些管理制度时没有市场经济,因此就按那种比较笨的管束思路设计起来了,几十年前设计的制度现在还在用,肯定不适用的。
“我们当然希望把孩子领回家自己养,但目前的政策是,捐款人不能自己养这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