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原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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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最根本原因,追求高额利润、获取巨额财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最根本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仅是以暴力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而且在组织形式上越来趋于企业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恶性循环,不仅给我国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混乱,也是破坏安定团结局面、干扰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发展重要因素。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犯罪;原因;对策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要遏制和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就必需找到其犯罪的根源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现状和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黑恶势力沉渣泛起。到20世纪90年代,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经遍布全国各省市甚至城乡。特别是在旧中国帮会比较集中的地区,如过去青、红帮活动的长江流域、运河一带,滋生了大量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犯罪集团。据有关方面统计,在长江一线集中“扫黑除霸”行动中,警方查获“芜湖帮”、“池州帮”、“新州帮”之类犯罪集团30余个,其中有的集团达百余人之众。
  从大量案例看,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集团犯罪已成为当今中国大陆刑事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形式之一。据专门研究黑社会问题的南京大学蔡少卿教授估计,中国目前黑社会成员至少有100万人。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要表现为暴力性、地域性、家族型、高成长性等特点。(无忧刑事辩护网2010年11月18日)
  资料显示,我国公安机关每年要摧毁十多万个形式多样的犯罪团伙,但犯罪团伙并没有因此减少,还在不断滋生和蔓延,且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组织结构越来越严谨,对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这就为黑社会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客观条件。借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仅其数量在逐步增加,而且实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在不断增强。
  在有了遭受一次次的打击“经验”后,其组织形式更加隐蔽,犯罪经验更加丰富、犯罪手段更加狡猾,抗打击能力不断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隐蔽性和狡猾性,为其存在和发展营造了时空条件,加大了政法机关对这类犯罪打击的难度。
  由于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及犯罪分子的越来越狡猾,许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不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而躲到幕后操纵指挥,使其得不到应有的打击和惩罚。
  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由于得到腐败分子的庇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气焰越来越嚣张、危害性越来越大。上述因素的存在,一方面促进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继续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加速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向更高阶段的黑社会演化。
  凡是有利可图的经济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逐步涉入,如开办企业以分得市场份额。在与同行竞争时,会采取多种多样的、非法的手段,扰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逐步向经济以外的领域渗透,以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原因分析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具有与一般犯罪不同的特点。同时,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我国目前尚处于低级的、未成熟的特殊形态。我国特殊的社会环境决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同于其它犯罪和他国黑社会组织犯罪。
  1.历史原因
  从中外有组织犯罪的历史发展来看,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对有组织犯罪均发生深刻的影响。如意大利“黑手党”,日本“暴力团”以及我国香港的“三合会”等之所以经久不衰且各具特点,就是由于各国具不同的历史传统。
  大多数犯罪组织在结构上都具有宗族和帮派的特性。旧中国的黑社会由清朝三大帮会即天地会(洪门)、青帮和哥老会(红帮)蜕化而成。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以帮会为代表的黑社会势力发展非常迅速地遍及全国各地,且组织结构完善成熟。这些帮会组织与反动政权相互勾结,彼此之间结成一种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进而,反动政权、黑社会势力与邪恶经济结合为一体,形成了统治旧中国的“黑金政治”。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虽早己明令取缔一切帮会组织和黑社会势力,但黑社会的流毒一时难以彻底肃清。改革开放以后,人们思想获得极大的解放,封建帮会思想及其腐朽意识也慢慢地死灰复燃。特别是在旧中国盗匪横行的东北三省,和军阀割据、山匪恶霸猖撅的湘鄂等地,以及袍哥纷争的川黔等省,至今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高发地区。由此可见,新时期的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同封建帮会有着明显的历史渊源。
  2.政治原因
  政治体制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最难点,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政府的配套政策出现一定滞后和偏差,使得国家控制机制减弱,从而影响基层政权组织的执政能力。一些帮派等非法组织趁机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在一些地方,基层政权组织对这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不能有效实施监控和有力打击,甚至有少数基层政权还需要借助他们的势力和影响开展工作。这些都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了生长、蔓延的宽松环境。
  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原有的上层建筑与现实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新的管理模式有待完善,导致社会秩序一定程度弱化,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乘虚发展。加之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在我国各领域滋生蔓延,促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苗头有所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多种手段,在政府、司法、经济等权力部门物色、培植“保护伞”,以谋求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政治腐败与组织犯罪的互动关系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日益猖獗,不断发展壮大,对政治、经济的介入越来越深。
  犯罪与腐败相融合,纵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陷,造成犯罪率直线上升、社会动荡不安、时局不稳,长此以往其后果不堪设想。可见,社会腐败现象,特别是公检法等执法人员在内的职务腐败,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和肥沃的土壤。
  3.经济原因
  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最根本原因,追求高额利润、获取巨额财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最根本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仅是以暴力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而且在组织形式上越来趋于企业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恶性循环,不仅给我国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混乱,也是破坏安定团结局面、干扰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发展重要因素。
  随着社会不平等加剧,我国社会出现了新的阶层分化,出现了城乡差别、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别以及不公平待遇等,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温床。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利用一些人的不满情绪,得以隐形匿迹。
  4.亚文化原因
  亚文化因素的存在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犯罪亚文化主要包括中国传统的犯罪亚文化和源于西方的以暴力和色情为中心的当代犯罪亚文化。犯罪亚文化在社会底层的传播和影响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和壮大有着巨大作用,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学习条件。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犯罪亚文化日趋发展,同时来自西方的犯罪亚文化对中国有着很大的影响。色情和暴力、热钱等通过各种方式逐渐渗透,并与中国传统以帮会文化为中心的犯罪亚文化交织在一起,对人们的心理形成强烈的冲击。这些在客观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提供了意识形态条件和基础。
  同时,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增多,泥沙俱下,各种丑恶现象涌入国门,例如深圳是我国最早开放的城市之一,因此也是最早出现黑社会势力的城市之一。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以不同方式渗透入境,其中文化或亚文化渗透是最重要的渗透形式之一。
  5.家庭和个人原因
  从犯罪者个人的角度来看,原因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扭曲。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一个人对世界、对人生、对价值的基本看法,是人们最基本、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决定着人们的理想信念,指导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关系着人们的价值判断。而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人们做出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是家庭环境影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家庭缺少关爱和温暖,父母管教方式不当,过分的溺爱或专制,这些都会造成一些青少年性格上的扭曲和极端化思想的产生。由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受挫,导致一些青少年对社会仇视,使其具有较强的反社会性情绪,更易于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利用,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畸形的物质需求。一些人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拼命追求利益,试图获取巨额财富,对金钱有着极大的爱好,对物质有着畸形的需求。同时由于社会、家庭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一些人不良的人格,如自私、冷漠、暴躁易怒、心理变态等,这些都易被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犯罪活动所利用。
  四是盲目崇拜。西方腐朽文化的大量传入,再加上一些不良媒体的过分宣传,尤其是香港影视剧美化和渲染了黑社会组织,强调黑社会的兄弟情谊、义气、道义和个人英雄主义,这些因素造成了一些不谙世事的青少年盲目崇拜黑社会“老大”、以加入其组织为荣。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防治对策
  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根本的方法,是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根源和条件。这就需要我们利用各种力量和条件,制定好防治对策。
  1.加强社会管理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减轻农民负担;减少二元经济结构所带来的矛盾,改变固有的二元经济结构,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减轻由于户籍制度造成城乡对立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治理和整顿不合理的收入,适时调节过高收入,切实保护合法收入,防止因两极分化导致人们心理失衡,引发反社会情绪,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利用。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加强对孤儿的帮助和教育,做好失足少年和劳改犯的帮教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控和对特种行业、特种物品的监管,对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减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到重要作用。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分配体系。建立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稳定,增强人们对国家、社会的信任感和依赖感,从而减轻社会压力和各种紧张关系;实行合理的分配制度,减轻人们的仇视心理,减少社会对立和冲突。
  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如何把不良的价值观引导到良好、正确的价值体系中,从而减少犯罪心理的形成,防止犯罪行为的恶化。精神层面加强是抑制犯罪心理生成的重要途径,以暴力、凶杀等为中心的当代犯罪亚文化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精神支柱。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社会文化环境,清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精神基础,显得尤为重要。
  重视基础教育事业。建立社会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协调一致的价值规范体系,既允许个人价值的选择,又要充分保持社会价值体系的权威性,使个人的价值意识和社会的价值意识相吻合,以控制犯罪心理的外化。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清除和杜绝宣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凶杀、暴力等内容的书画报刊和音像制品。同时,大力提倡和发扬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用丰富多彩、健康的文艺作品和娱乐形式正确引导人民的精神生活。
  3.加强法制建设
  法制层面控制对策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控制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也是对付其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控制策略。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制定相关的法律,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专门的法律,有效打击和控制此类犯罪,也使执法者有法可依。
  二是严厉打击洗钱行为。洗钱行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将其巨额非法收益合法化的必然途径,打击洗钱犯罪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但对洗钱行为的预防却需要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和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建立相应法律制度,以阻断黑金漂白的途径。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把反腐败和打黑结合起来,才能巩固打击效果,加强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首先,要加强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廉政建设,坚决治理司法腐败。其次,要加强党政领导部门的廉政勾结,加大了“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的危险,充分发挥人大、纪检的监督功能,尽快完善政府监督机制,对党政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严查严办,最后,要加强各类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
  四是加大司法力度。为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铲除黑恶势力,建议增设高额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以加大其犯罪成本、消除再犯能力。另外,还要加大犯罪风险、提高量刑幅度、完善惩治累犯的法律制度体系。
  总之,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我国社会机体的毒瘤,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严重影响国家的稳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要摘除这一毒瘤,就需要像医生一样查找毒瘤产生、生长的原因,并采取标本兼治的手段,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远煌.关于我国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及发展形态的再思考.《人大法律评论》2009(1)
  [2]汪航舵.浅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法制与社会:旬刊》,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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