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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因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前提下,各项检察工作应当密切关注这样一个核心——服务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服务于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和特点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故此,充分运用民行检察职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农村地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