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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不少惠民政策,这是国家经济增长成果惠及民众的切实体现,对于这些实实在在的民生政策,我们理应为之欢欣鼓舞。然而,在高兴之余,难免又生出几分忧虑:中央的这些惠民政策能完全得到落实吗?
事实上,这些惠民政策在地方贯彻执行过程中走样的现象屡有发生。扩大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有的地方却以“荒山刷绿漆”来应付;推动城镇化建设,在有的地方被理解为“征耕地、盖楼房、不顾农民实际需求强把农村变社区”;国家推行农村低保政策,一些地方农村干部却把这一政策用来优亲厚友,“应保”不能“尽保”……
如背景资料所述,甘肃漳县低保户被强迫买手机,四川广元走样的“农网改造”工程等,凡此种种,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走样执行的情况,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背政策初衷,劳民又伤民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这些行为所涉及的资金款项有扶贫的、教育的、医疗的,甚至饮水和救灾的,大多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针对甘肃漳县低保户被强迫买手机事件,有专家分析,这说明了当前政府监督体系和制度应发挥的作用还有待提高,政府部门和干部手中权力的运行还有待更加透明化和规范化。一旦有了权力,权力就可能有蔓延、膨胀的趋势,只有当外在阻力对权力进行阻拦时,政府部门和干部的权力才能得到更好的约束。
但是,理虽如此,究竟有何万全之策?专家认为,对于惠民政策,政府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将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政府在出台相关文件时,应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在发布相关文件前,应扎扎实实地调研,多听听群众的呼声和心里话。因地制宜地为群众谋福利,别打着“惠民”的名义伤了民心,丢了民心。广大群众真正明白了惠在何处、惠从何来,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就能增和谐、促稳定。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惠民政策执行走样的现象?如何杜绝惠民政策执行上的漏洞?如何保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被个人所左右?如何保证群众监督权益,压缩可能出现纰漏的空间?如何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民心?
以下是著名青年律师李长青的观点。
惠民政策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
所谓惠民政策,就是在政府主导下的鼓励民众自我发展、保障民众经济和社会权利的一系列政府资源配置措施,是政府应该做的,究其本质仍然是一种行政行为。既然是行政行为,就应该遵循法律对行政行为的要求。
第一,惠民政策的出台必须遵循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任何一项惠民政策必然牵动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经过政策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充分的讨论、辩论,然后由代议机关进行表决,制定单项法案。而眼下的惠民工程通常是政府负责人拍脑袋决策的结果,其动机也是搞一些政绩工程,至于是否真的惠及民众,很多领导并不关心。更有甚者,有的决策者明官暗商,在所谓惠民政策里夹带私货。所以,出台惠民政策要充分尊重民众的意愿,要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甘肃强迫低保户购买手机事件和广元农网改造,严重缺乏对民众意愿的尊重,有借惠民政策之名谋部门之私的嫌疑。
第二,惠民政策的执行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惠民政策必须遵循法治原则,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定权限、按照法定程序不折不扣地去执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使行政行为标准化,便于操作和监督。严格禁止超越职权越俎代庖的行为,严格禁止违反程序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惠民政策的落实必须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必须认真告知民众政策措施的执行主体、内容、标准、程序、期限和代价等等信息,必须畅通民意反馈渠道,让民众能够容易地找到自己选区的人大代表,让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地汇集到监督部门。为了使民主监督具有法律后果,惠民政策必须配套一系列法律责任,执行中出了问题,责任可以追究到部门和个人。如果只有惠民政策,没有法律责任,就会导致新时期大锅饭现象,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导致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如惠民县的豆腐渣工程就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归根结底,政府职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而不仅仅是发展经济。惠民政策之所以走样,就是因为出发点走样。如果公民权利能够充分实现,政府也用不着出台什么惠民政策。
【背景资料】
甘肃漳县低保户被强迫买手机
甘肃省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西南的殪虎桥乡,是贫困县里的贫困乡,年人均纯收入1700元左右。2013年1月底,当地老百姓接到通知,家家户户必须要购买一件对他们来说称得上奢侈的东西一一手机。一部小手机,花费二百多,低保户没能力买,也不愿意买,但却不得不买,因为这是村里要求的。
据悉,早在2012年7月,漳县电信公司就结合甘肃推出“双联”即“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推出了“双联惠民卡”,并向漳县双联办汇报,希望在全县农村用户中推广该卡。
当初,鉴于漳县农村贫困户手机普及率低、信息服务滞后,使用“惠民卡”打电话每分钟仅8分钱,没有月租,且可以通过此卡获悉漳县相关惠衣政策信息,漳县双联办和县电信公司联合下发文件宣传,要求各乡镇配合县电信公司推广使用“惠民卡”。但文件也明确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强行发售电信卡和手机”。
但这个政策在殪虎桥乡瓦房村的实施过程中却变了味:如果低保户不购买手机,其低保户资格可能会被取消。迫于压力,这个村66户低保户均购买了208元的手机,并一次性交了30元的话费。为此,有部分低保户表示反对,但“敢怒不敢言”。也有个别低保户表示认可,认为手机实用,话费便宜。
随后,此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褒贬不一,瓦房村党支部副书记漆永红表示,不管群众的意见是反对还是认可,个别村干部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有考虑到经济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暗箱操作”,伤害了群众的利益。
1月26日,定西市对瓦房村“低保户被强迫购买手机”问题进行了整改。群众购买手机的款项已被全部退回,事件责任人漳县双联办主任被停职,殪虎桥乡瓦房村村支书被撤职,县委书记向群众当面道歉。 广元剑阁:“农网改造”工程走样
国家发改委明文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的政策,维护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在农网改造中,除电能表以下入户线由农民集资购买、部分改造资金不足地区电能表由农民集资购买外,严禁再向衣民收取任何形式的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凡由电力企业组织农民出资购买的用电器材,其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电能表无论是否由农民出资购买,都禁止向农民收取电能表保证金。农网改造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价格是设备和材料的最终购买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收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仓储费、损耗等,计入现行电网运行成本,不得在衣网改造资金中开支。
然而在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农户如果不交纳电杆运输费、挖坑安装费、砍障碍物人工费、下拉线费等费用,有关部门就不给安表用电。
据剑阁县柳沟镇一位王姓农民介绍,剑阁县电力公司和政府工作人员一开始就告诉村民,想要继续用电就得交费、出力,否则就不给安表用电,大家只有点蜡烛或点煤油灯。一李姓村民说:“这简直就跟解放初期一样嘛!我们听说过农网改造是不需要老百姓出钱出力的,所有资金来源于国家专项资金,然而我们这里是既要出钱又要出力,如果老百姓说一句不中听的话,就把我们的电给断了,这真是‘电老虎’呀,不敢惹、不敢得罪呀!我们怀疑这是政府的坑农政策吧!”
剑阁县一村民算了一笔账:全县有70多万人,平均每户按5个人计算,全县至少有10多万户农村家庭,每户家庭缴纳费用都在800元至1000元不等,那么全县加起来就应该是一个多亿,这笔钱到底到哪里去了?这些乱收费造成的负担对每户农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山东惠民县土地整理变“豆腐渣”工程
2012年8月,一则《山东省惠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变“豆腐渣”工程》的视频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议论纷纷。
山东惠民县地处京津唐和山东半岛两大发达经济区的交汇点上,属黄河三角洲腹部地区和环渤海经济开发圈。惠民县被山东省列为八大重点旅游景区之一,因此说起“山东欢迎你”,惠民县也必在其中,旅游景区包括著名的“孙子故园”、“魏氏庄园”,以及山东最大的平原林场保护区,黄河风景等等。
近几年,惠民县县委县政府原想通过土地整理手段,让百姓得到更多土地,也让这些工程为民所用,利于百姓。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违背了初衷,引发老百姓强烈不满。从贴文和视频获知,如今这些工程已成为满目苍夷、破败不堪的“豆腐渣”工程,劳民伤财。
事实上,这些惠民政策在地方贯彻执行过程中走样的现象屡有发生。扩大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有的地方却以“荒山刷绿漆”来应付;推动城镇化建设,在有的地方被理解为“征耕地、盖楼房、不顾农民实际需求强把农村变社区”;国家推行农村低保政策,一些地方农村干部却把这一政策用来优亲厚友,“应保”不能“尽保”……
如背景资料所述,甘肃漳县低保户被强迫买手机,四川广元走样的“农网改造”工程等,凡此种种,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走样执行的情况,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背政策初衷,劳民又伤民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这些行为所涉及的资金款项有扶贫的、教育的、医疗的,甚至饮水和救灾的,大多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针对甘肃漳县低保户被强迫买手机事件,有专家分析,这说明了当前政府监督体系和制度应发挥的作用还有待提高,政府部门和干部手中权力的运行还有待更加透明化和规范化。一旦有了权力,权力就可能有蔓延、膨胀的趋势,只有当外在阻力对权力进行阻拦时,政府部门和干部的权力才能得到更好的约束。
但是,理虽如此,究竟有何万全之策?专家认为,对于惠民政策,政府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将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政府在出台相关文件时,应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在发布相关文件前,应扎扎实实地调研,多听听群众的呼声和心里话。因地制宜地为群众谋福利,别打着“惠民”的名义伤了民心,丢了民心。广大群众真正明白了惠在何处、惠从何来,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就能增和谐、促稳定。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惠民政策执行走样的现象?如何杜绝惠民政策执行上的漏洞?如何保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被个人所左右?如何保证群众监督权益,压缩可能出现纰漏的空间?如何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民心?
以下是著名青年律师李长青的观点。
惠民政策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
所谓惠民政策,就是在政府主导下的鼓励民众自我发展、保障民众经济和社会权利的一系列政府资源配置措施,是政府应该做的,究其本质仍然是一种行政行为。既然是行政行为,就应该遵循法律对行政行为的要求。
第一,惠民政策的出台必须遵循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任何一项惠民政策必然牵动千家万户的利益,必须经过政策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充分的讨论、辩论,然后由代议机关进行表决,制定单项法案。而眼下的惠民工程通常是政府负责人拍脑袋决策的结果,其动机也是搞一些政绩工程,至于是否真的惠及民众,很多领导并不关心。更有甚者,有的决策者明官暗商,在所谓惠民政策里夹带私货。所以,出台惠民政策要充分尊重民众的意愿,要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甘肃强迫低保户购买手机事件和广元农网改造,严重缺乏对民众意愿的尊重,有借惠民政策之名谋部门之私的嫌疑。
第二,惠民政策的执行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惠民政策必须遵循法治原则,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定权限、按照法定程序不折不扣地去执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使行政行为标准化,便于操作和监督。严格禁止超越职权越俎代庖的行为,严格禁止违反程序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惠民政策的落实必须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必须认真告知民众政策措施的执行主体、内容、标准、程序、期限和代价等等信息,必须畅通民意反馈渠道,让民众能够容易地找到自己选区的人大代表,让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地汇集到监督部门。为了使民主监督具有法律后果,惠民政策必须配套一系列法律责任,执行中出了问题,责任可以追究到部门和个人。如果只有惠民政策,没有法律责任,就会导致新时期大锅饭现象,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导致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如惠民县的豆腐渣工程就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归根结底,政府职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而不仅仅是发展经济。惠民政策之所以走样,就是因为出发点走样。如果公民权利能够充分实现,政府也用不着出台什么惠民政策。
【背景资料】
甘肃漳县低保户被强迫买手机
甘肃省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西南的殪虎桥乡,是贫困县里的贫困乡,年人均纯收入1700元左右。2013年1月底,当地老百姓接到通知,家家户户必须要购买一件对他们来说称得上奢侈的东西一一手机。一部小手机,花费二百多,低保户没能力买,也不愿意买,但却不得不买,因为这是村里要求的。
据悉,早在2012年7月,漳县电信公司就结合甘肃推出“双联”即“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推出了“双联惠民卡”,并向漳县双联办汇报,希望在全县农村用户中推广该卡。
当初,鉴于漳县农村贫困户手机普及率低、信息服务滞后,使用“惠民卡”打电话每分钟仅8分钱,没有月租,且可以通过此卡获悉漳县相关惠衣政策信息,漳县双联办和县电信公司联合下发文件宣传,要求各乡镇配合县电信公司推广使用“惠民卡”。但文件也明确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强行发售电信卡和手机”。
但这个政策在殪虎桥乡瓦房村的实施过程中却变了味:如果低保户不购买手机,其低保户资格可能会被取消。迫于压力,这个村66户低保户均购买了208元的手机,并一次性交了30元的话费。为此,有部分低保户表示反对,但“敢怒不敢言”。也有个别低保户表示认可,认为手机实用,话费便宜。
随后,此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褒贬不一,瓦房村党支部副书记漆永红表示,不管群众的意见是反对还是认可,个别村干部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没有考虑到经济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暗箱操作”,伤害了群众的利益。
1月26日,定西市对瓦房村“低保户被强迫购买手机”问题进行了整改。群众购买手机的款项已被全部退回,事件责任人漳县双联办主任被停职,殪虎桥乡瓦房村村支书被撤职,县委书记向群众当面道歉。 广元剑阁:“农网改造”工程走样
国家发改委明文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的政策,维护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在农网改造中,除电能表以下入户线由农民集资购买、部分改造资金不足地区电能表由农民集资购买外,严禁再向衣民收取任何形式的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凡由电力企业组织农民出资购买的用电器材,其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电能表无论是否由农民出资购买,都禁止向农民收取电能表保证金。农网改造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价格是设备和材料的最终购买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收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仓储费、损耗等,计入现行电网运行成本,不得在衣网改造资金中开支。
然而在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农户如果不交纳电杆运输费、挖坑安装费、砍障碍物人工费、下拉线费等费用,有关部门就不给安表用电。
据剑阁县柳沟镇一位王姓农民介绍,剑阁县电力公司和政府工作人员一开始就告诉村民,想要继续用电就得交费、出力,否则就不给安表用电,大家只有点蜡烛或点煤油灯。一李姓村民说:“这简直就跟解放初期一样嘛!我们听说过农网改造是不需要老百姓出钱出力的,所有资金来源于国家专项资金,然而我们这里是既要出钱又要出力,如果老百姓说一句不中听的话,就把我们的电给断了,这真是‘电老虎’呀,不敢惹、不敢得罪呀!我们怀疑这是政府的坑农政策吧!”
剑阁县一村民算了一笔账:全县有70多万人,平均每户按5个人计算,全县至少有10多万户农村家庭,每户家庭缴纳费用都在800元至1000元不等,那么全县加起来就应该是一个多亿,这笔钱到底到哪里去了?这些乱收费造成的负担对每户农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山东惠民县土地整理变“豆腐渣”工程
2012年8月,一则《山东省惠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变“豆腐渣”工程》的视频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议论纷纷。
山东惠民县地处京津唐和山东半岛两大发达经济区的交汇点上,属黄河三角洲腹部地区和环渤海经济开发圈。惠民县被山东省列为八大重点旅游景区之一,因此说起“山东欢迎你”,惠民县也必在其中,旅游景区包括著名的“孙子故园”、“魏氏庄园”,以及山东最大的平原林场保护区,黄河风景等等。
近几年,惠民县县委县政府原想通过土地整理手段,让百姓得到更多土地,也让这些工程为民所用,利于百姓。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违背了初衷,引发老百姓强烈不满。从贴文和视频获知,如今这些工程已成为满目苍夷、破败不堪的“豆腐渣”工程,劳民伤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