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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绘画作为艺术门类的“连理”学科,它们能够视听相通,音画互感,但又有不同,音乐与绘画从理论上来说是两种不相干文艺形态,前者通过音响诉诸于人的听觉器官,后者通过线条和色彩诉诸人的视觉器官,它们之间的通感主要表现为:听声类形,以而为目,耳中见色,眼里闻声,画形无象,造响无声。本文通过阐述它们的共性和个性来体现二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