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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治安案件查处面临查处不及时、新型治安案件应对受限、若干治安案件再犯率高等问题。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边界不清、处罚种类与幅度设计不合理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以上困境。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应当着重提高治安案件的查处效能。一方面,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重新界定为“在一定区域或特种行业内,违反社会共同体规则,需要公安机关通过剥夺人身自由或生命以外的不可延迟的强制力加以惩处的行为”,从而提高识别效率。另一方面,设计更为丰富的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涵括罚款、社会服务罚、限制或禁止为一定行为等,并为之确定更为适宜的幅度,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