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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正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代表听取了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验、使用单位、标准化组织以及法制工作等方面专家的意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3年6月1日施行。两年来,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