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正常情形下的经济补偿金基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在一些特殊情形下,经济补偿金基数应如何确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