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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为人非自愿陷入醉态,并在该醉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时,基于行为人对陷入醉态是非自愿、无罪过的,且醉态下的行为人丧失了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因此行为人对陷入醉态后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主张抗辩。但是非自愿醉态的证明绝非易事,其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过程。文章通过介绍非自愿醉态抗辩的概况、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对非自愿醉态抗辩的规定以及其严格的认定条件,以思考该抗辩对我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