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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BT模式作为一种比较新型的融资建设模式,正逐步为我国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中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本文针对BT模式中基本内涵与结构作探索与分析,指出了 BT模式与BOT模式项目管理中有关概念与结构的区别,对 BT模式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
关键词:BT模式;项目管理;内涵;结构
1引言
BT模式作为近年来从BOT模式延伸出来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为建筑企业开辟了新的项目管理投融资渠道,已逐渐成为金融危机发生后政府与建筑企业间进行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模式,并为两者带来了“双赢”局面。相对于BOT模式项目而言,BT模式项目的投资者风险较小,尤其受到资金充裕的实力企业的青睐,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其独特的作用,被作为政府和建筑企业合作双赢的典型模式受到热情追捧。目前不少地区的政府和大型建筑企业已经不同程度采用和参与了BT模式。但目前国内对BT模式的理论研究还不全面、不充分,有关BT模式项目融资方式与担保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具有范式意义的中国特色的BT模式理论体系,对BT模式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存在着比较多的争议。这些问题都需要在BT模式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加以解决 。笔者试从理论方面对BT模式项目管理的基本内涵与结构做一深入分析。
2 BT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BT模式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在对BT模式进行的研究中,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研究重点主要放在项目的融资、风险分担及经营效率上,泰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侧重于BT模式项目融资建设的风险因素分析识别,以及对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研究。BT模式在国外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研究不再停留在工程定性分析,而且在BT模式项目建设实践的心得体会上,在国内大量城市道路、水务项目投资方面,已经出现了多个外国专业BT项目公司的身影。
1.2.2 BT模式国内研究现状
BT模式作为一种融资模式引入我国以来,由于其自身所具备独特的融资特点和管理优势,近几年在国内发展迅速。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资金十分巨大,地方政府的有限的财政收入很难满足当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支出的需求,利用BT模式来融资,可以用政府可预期的未来稳定收入来建设目前急需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缓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瓶颈问题。最近几年来的发展成绩却有目共睹,如在我国著名直辖市重庆市和上海市,都先后开展了BT模式项目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积累了一些项目管理经验,大多数政府和大型建筑企业都已经不同程度参与了BT模式,国内学者也作了一些初步的理论分析。
3 BT模式探析
3.1 BT内涵与结构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一移交”,是国际上通行的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的延伸,是一种以参与方“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建设模式。BOT作为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内容为: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資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其本质是资金和项目的经营。其概念结构如图1所示
3.2 BT模式与BOT模式的区别
与BOT模式相比,BT模式少了“Operate”即“经营”这一环节。在建设期内,BT与BOT都拥有项目所有权,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BT模式下的投资者就会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移交项目的所有权,由政府分期还款进行回购。随着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间资本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然而其中一些项目不能产生现金流或现金流量不充分,有的项目涉及国计民生不适合私人经营,此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乐于选择BT模式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BT模式项目的投资者在项目移交后就不再需要承担BOT模式项目投资者所要承受的营运风险,而只是要承担在项目建设期内的建设项目风险和融资风险,相对于BOT模式项目风险较小。因此,作为BOT模式的衍生品,BT模式受到了社会投资机构的欢迎和积极尝试。
相比其他投资模式,BT模式具有如下几个特点,需要在工程采用BT模式实施之前,项目各方予以认识和重视:
(1)BT模式是一种融资方式,而不是一种招标的方式,更不是一种直接发包的方式。
(2)只有政府主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才能采用BT模式来融资。
(3)政府利用的是非政府财政资金。所谓非政府资金,是指不由政府直接投入而由承包商自己筹措的资金。
(4)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者都应该是承包商负责。承包商是国际通行提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施工单位。如果不是把BT模式项目交给承包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那么投资商又将把项目转包给承包商,而投资商是要追求投资利润的,承包商是要谋取施工利润的,项目的建设成本会加大,政府的回购价会更高。而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会更长,这对于政府来讲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求承建BT模式项目的承包商既要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即讲究承包商的“资质”,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
(5)BT模式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建成后,立即进行有偿转让。这是BT与BOT模式最大的区别。BT模式项目只需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而不需要经营,投资者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收入;BOT模式项目既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又要投资者进行经营,其收入来源既有合同收入又要加上经营收入。因此,BT模式项目建成后,承包商要将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以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而BOT模式项目建成后,承包商需要通过一个固定的期限进行经营,才能得以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一旦特许期届满,便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3.3 BT模式的优点和作用
BT模式利用非政府资本进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与货币价值适度分离,实现了产品的“超前消费,分期回购”。BT模式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从政府角度来看,BT模式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转变政府职能。从企业角度来看,BT模式为企业开辟了崭新的投资渠道,并能获得稳定回报,推动产融结合,政府强大的资信能力,为投资者、金融机构、工程承包公司等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期。此外,BT模式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效率,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多元化、项目投资利益共享、投资风险共担。
具体来讲,BT模式项目在建设中的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从社会经济发展看,BT模式的实施使国家未来的财政性收入即期化,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增长;BT模式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的加入,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导了民间资本的合理投向,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
(2)从政府角度看,BT模式能缓解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暂时短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紧张和政府财政资金短缺的矛盾较为突出,尤其是地方政府以当年的财政收入,支持建设期内投资数额巨大的项目难度较大。因而BT模式对民间资本的有效利用和其分期回购的方式成为了弥补财政资金供给缺口极为有效的方式。
(3)从工程建设角度看,BT模式能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缩短工期。由于采用BT模式实施的工程其工程量一般都比较大,BT承包商可以给出最优惠的总体价格。总承包价格由工程施工造价、各项管理开支费用、合理的利润、风险费用、财务费用、国家规定的税收等部分组成,必须是一个双方认可的合理的价格,以达到项目总体成本的控制。在BT模式下,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管线改移、设计、施工及协调等工作全部由BT承包商负责,减少了设计招标等中间环节。在业主合同工期的压力下,BT承包商协调力度加大,避免了通常模式下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大大缩短了工期。
(4)BT模式有利于业主控制项目的总造价。BT模式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转移业主的投资建设风险。BT承包商将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期的资金,负责项目的融资,在建设期不需要动用业主的财务资源,减少了业主因为融资而增加的财务成本。业主在项目建成转让时才需要付款,有利于降低其負债水平。按照惯例,项目报价中财务费用依市场利率的水平单独计算,与业主自行贷款的费用等同,不会因此增加项目的造价。同时,该费用是固定报价、包干使用的,因资金安排不合理而造成财务费用的增加是由BT承包商承担[6]。
(5)BT模式能降低工程项目的管理成本和建设期风险。BT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合理分散了风险,BT模式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共同承担风险,获取收益。在BT模式下,项目的建设由BT承包商承担,业主不需要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来实施项目建设中的管理。此外,建设期内业主不投入资金,只需监督BT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合格项目即可,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同时,业主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开始进行资金支付,这样也大大减小了建设期的融资风险。
(6)有利于加快各地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BT模式能使资源优化配置,使一些关系到社会民众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建成,从而改善了城市整体环境。再则,BT模式项目中所有建设期的资金均由BT投资方自行筹集,从根本上杜绝了建设过程中的三角债,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
3.5 BT模式项目管理运行流程
目前,国内实施的BT模式项目形式多种多样,几乎找不到完全相同的BT模式项目。但是其实施过程主要可包括:项目决策和准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发开、项目实施和转让阶段等几个阶段,BT模式的整个运作流程一般以时间从上到下来排,如图2所示。
4 结论
以下是本文得到的一些主要结论:
(1)与BOT模式相比,BT模式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为一些不能产生现金流或现金流量不充分、涉及国计民生不适合私人经营的建设项目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建设渠道。
(2)BT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同于各种贷款协议,而是一个涉及公众利益的大规模的“系统工程”,工程的运行牵涉到很多关键的、需要相互之间能良好协调与合作的主体,因此要弄清BT模式所涉及的各个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
总之,BT模式在我国工程建设中正开始发挥着积极和显著的作用。通过理论带动实践,实践充实理论来不断的完善和发展“BT”这一新型融资建设模式,促进其在我国进一步长期健康地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项目建设与管理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曹仪民.内环东线工程BT模式案例研究[D].浙江大学, 2007,06,12.
[2] 童琳.公共基础设施的BT模式运用研究[D].同济大学,2007,03.
[3] 李金早,任树本等.BOT投资方式[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03.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BT模式;项目管理;内涵;结构
1引言
BT模式作为近年来从BOT模式延伸出来的一种新型项目管理模式,为建筑企业开辟了新的项目管理投融资渠道,已逐渐成为金融危机发生后政府与建筑企业间进行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模式,并为两者带来了“双赢”局面。相对于BOT模式项目而言,BT模式项目的投资者风险较小,尤其受到资金充裕的实力企业的青睐,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其独特的作用,被作为政府和建筑企业合作双赢的典型模式受到热情追捧。目前不少地区的政府和大型建筑企业已经不同程度采用和参与了BT模式。但目前国内对BT模式的理论研究还不全面、不充分,有关BT模式项目融资方式与担保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具有范式意义的中国特色的BT模式理论体系,对BT模式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存在着比较多的争议。这些问题都需要在BT模式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加以解决 。笔者试从理论方面对BT模式项目管理的基本内涵与结构做一深入分析。
2 BT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BT模式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在对BT模式进行的研究中,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研究重点主要放在项目的融资、风险分担及经营效率上,泰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侧重于BT模式项目融资建设的风险因素分析识别,以及对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研究。BT模式在国外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研究不再停留在工程定性分析,而且在BT模式项目建设实践的心得体会上,在国内大量城市道路、水务项目投资方面,已经出现了多个外国专业BT项目公司的身影。
1.2.2 BT模式国内研究现状
BT模式作为一种融资模式引入我国以来,由于其自身所具备独特的融资特点和管理优势,近几年在国内发展迅速。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资金十分巨大,地方政府的有限的财政收入很难满足当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支出的需求,利用BT模式来融资,可以用政府可预期的未来稳定收入来建设目前急需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缓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瓶颈问题。最近几年来的发展成绩却有目共睹,如在我国著名直辖市重庆市和上海市,都先后开展了BT模式项目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积累了一些项目管理经验,大多数政府和大型建筑企业都已经不同程度参与了BT模式,国内学者也作了一些初步的理论分析。
3 BT模式探析
3.1 BT内涵与结构
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一移交”,是国际上通行的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的延伸,是一种以参与方“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建设模式。BOT作为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内容为: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資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其本质是资金和项目的经营。其概念结构如图1所示
3.2 BT模式与BOT模式的区别
与BOT模式相比,BT模式少了“Operate”即“经营”这一环节。在建设期内,BT与BOT都拥有项目所有权,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BT模式下的投资者就会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移交项目的所有权,由政府分期还款进行回购。随着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间资本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然而其中一些项目不能产生现金流或现金流量不充分,有的项目涉及国计民生不适合私人经营,此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乐于选择BT模式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BT模式项目的投资者在项目移交后就不再需要承担BOT模式项目投资者所要承受的营运风险,而只是要承担在项目建设期内的建设项目风险和融资风险,相对于BOT模式项目风险较小。因此,作为BOT模式的衍生品,BT模式受到了社会投资机构的欢迎和积极尝试。
相比其他投资模式,BT模式具有如下几个特点,需要在工程采用BT模式实施之前,项目各方予以认识和重视:
(1)BT模式是一种融资方式,而不是一种招标的方式,更不是一种直接发包的方式。
(2)只有政府主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才能采用BT模式来融资。
(3)政府利用的是非政府财政资金。所谓非政府资金,是指不由政府直接投入而由承包商自己筹措的资金。
(4)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者都应该是承包商负责。承包商是国际通行提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施工单位。如果不是把BT模式项目交给承包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那么投资商又将把项目转包给承包商,而投资商是要追求投资利润的,承包商是要谋取施工利润的,项目的建设成本会加大,政府的回购价会更高。而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会更长,这对于政府来讲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求承建BT模式项目的承包商既要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即讲究承包商的“资质”,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
(5)BT模式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建成后,立即进行有偿转让。这是BT与BOT模式最大的区别。BT模式项目只需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而不需要经营,投资者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收入;BOT模式项目既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又要投资者进行经营,其收入来源既有合同收入又要加上经营收入。因此,BT模式项目建成后,承包商要将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以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而BOT模式项目建成后,承包商需要通过一个固定的期限进行经营,才能得以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一旦特许期届满,便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3.3 BT模式的优点和作用
BT模式利用非政府资本进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与货币价值适度分离,实现了产品的“超前消费,分期回购”。BT模式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从政府角度来看,BT模式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转变政府职能。从企业角度来看,BT模式为企业开辟了崭新的投资渠道,并能获得稳定回报,推动产融结合,政府强大的资信能力,为投资者、金融机构、工程承包公司等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期。此外,BT模式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效率,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多元化、项目投资利益共享、投资风险共担。
具体来讲,BT模式项目在建设中的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从社会经济发展看,BT模式的实施使国家未来的财政性收入即期化,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增长;BT模式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的加入,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导了民间资本的合理投向,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
(2)从政府角度看,BT模式能缓解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暂时短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紧张和政府财政资金短缺的矛盾较为突出,尤其是地方政府以当年的财政收入,支持建设期内投资数额巨大的项目难度较大。因而BT模式对民间资本的有效利用和其分期回购的方式成为了弥补财政资金供给缺口极为有效的方式。
(3)从工程建设角度看,BT模式能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缩短工期。由于采用BT模式实施的工程其工程量一般都比较大,BT承包商可以给出最优惠的总体价格。总承包价格由工程施工造价、各项管理开支费用、合理的利润、风险费用、财务费用、国家规定的税收等部分组成,必须是一个双方认可的合理的价格,以达到项目总体成本的控制。在BT模式下,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管线改移、设计、施工及协调等工作全部由BT承包商负责,减少了设计招标等中间环节。在业主合同工期的压力下,BT承包商协调力度加大,避免了通常模式下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大大缩短了工期。
(4)BT模式有利于业主控制项目的总造价。BT模式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转移业主的投资建设风险。BT承包商将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期的资金,负责项目的融资,在建设期不需要动用业主的财务资源,减少了业主因为融资而增加的财务成本。业主在项目建成转让时才需要付款,有利于降低其負债水平。按照惯例,项目报价中财务费用依市场利率的水平单独计算,与业主自行贷款的费用等同,不会因此增加项目的造价。同时,该费用是固定报价、包干使用的,因资金安排不合理而造成财务费用的增加是由BT承包商承担[6]。
(5)BT模式能降低工程项目的管理成本和建设期风险。BT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合理分散了风险,BT模式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共同承担风险,获取收益。在BT模式下,项目的建设由BT承包商承担,业主不需要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来实施项目建设中的管理。此外,建设期内业主不投入资金,只需监督BT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合格项目即可,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同时,业主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开始进行资金支付,这样也大大减小了建设期的融资风险。
(6)有利于加快各地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BT模式能使资源优化配置,使一些关系到社会民众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建成,从而改善了城市整体环境。再则,BT模式项目中所有建设期的资金均由BT投资方自行筹集,从根本上杜绝了建设过程中的三角债,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
3.5 BT模式项目管理运行流程
目前,国内实施的BT模式项目形式多种多样,几乎找不到完全相同的BT模式项目。但是其实施过程主要可包括:项目决策和准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发开、项目实施和转让阶段等几个阶段,BT模式的整个运作流程一般以时间从上到下来排,如图2所示。
4 结论
以下是本文得到的一些主要结论:
(1)与BOT模式相比,BT模式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为一些不能产生现金流或现金流量不充分、涉及国计民生不适合私人经营的建设项目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建设渠道。
(2)BT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同于各种贷款协议,而是一个涉及公众利益的大规模的“系统工程”,工程的运行牵涉到很多关键的、需要相互之间能良好协调与合作的主体,因此要弄清BT模式所涉及的各个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
总之,BT模式在我国工程建设中正开始发挥着积极和显著的作用。通过理论带动实践,实践充实理论来不断的完善和发展“BT”这一新型融资建设模式,促进其在我国进一步长期健康地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项目建设与管理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曹仪民.内环东线工程BT模式案例研究[D].浙江大学, 2007,06,12.
[2] 童琳.公共基础设施的BT模式运用研究[D].同济大学,2007,03.
[3] 李金早,任树本等.BOT投资方式[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03.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