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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导致合同最终无法按照固定总价的约定进行结算。若该情形下用其他方式仍无法进行结算的,就需要通过工程款司法鉴定来予以确定,只是对该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应当从严把握,鉴定过程中应当保证法院审判权的充分行使,防止以鉴代审,得出的鉴定意见也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充分质证。施工合同当事人在工程款计算方式上应当谨慎选择固定总价,在约定固定总价的情形下也应当注意明确合同的风险范围,工程量、工程价款发生变化时的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计价依据的保留以及对鉴定机构的预先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