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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所谓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中国共产党以往曾经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过要求,但专门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就党务公开工作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此,《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重要成果,为今后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发展提供了党内“法规”支撑。
基层党务公开的历程
基层党内公开看似简单的一步,真正要迈出去其实是很不容易的。历史上,列宁和卢森堡就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有过激烈争论,争论的实质是“集中制”能不能构成无产阶级政党的一般组织原则。在列宁看来,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党是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所必须的。而卢森堡反复强调要实行党内民主,发挥广大党员的政治积极性。“集中制”可以作为无产阶级斗争的一种策略,但绝对不能成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基础。有了这个争论,也就有了后来无产阶级政党“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政党不是实行“集中制”,而是实行民主的“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不可否认,这一组织原则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一个十三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
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但问题在于,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执政党,作为执政党有要求集中的一面,但执政条件下怎么发挥全体党员的作用,却是党内民主必须解决的。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在我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公开的基础上,一种新的公开模式——党务公开在全国基层开始出现。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把“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提上了议事日程。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而把推进党务公开写进大会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200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党务公开的一些重大举措。2009年7月,中央召开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2010年5月,中央召开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2010年8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并于2010年10月8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向全党印发,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提供了基本遵循,明确了基本思路,指明了努力方向。
基层党务公开的意义
从党内民主的角度讲,实行党务公开,对于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基层党组织要从积极的方面看待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党员的知情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实践起点。在党员的基本权利中,知情权是基础和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讲,如果剥夺了一个党员的知情权,其实也就剥夺了这个党员的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党务公开通过把党务活动向广大党员公开,确保了党员知情权的有效行使。
第二,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了党员的参与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渠道。知情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参与是民主的重要渠道。传统的党务工作是较秘密的甚至是神秘的,对党员和群众公开很不够。没有公开,就谈不上参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及其后来的一系列文件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其中重要目标就是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第三,推进党务公开,完善了党员的选举权和表达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根本和保证。选举权和表达权是和知情权、参与权息息相关的党内民主权利,是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延伸与发展。民主选举是民主制度的关键,是党员表达自己意志的重要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
第四,推进党务公开,加强了党员的监督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核心和关键。党内监督的重要目标是发展党内民主。从党务公开和党内监督的关系来看,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要求,就是权力运行活动的公开性。没有公开,就不可能有监督,更不可能有有效的监督。因此,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推进党务公开,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与领导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才能知情;只有知情,才能实行监督。党员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也是对党内事务进行监督的过程。
总之,实行党务公开,是党务工作的“阳光作业”,是对党的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对于调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务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对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做好基层党务公开的措施
应该指出,虽然实行党务公开是保障党内民主畅通的有效途径,但在基层党组织中真正开展好这项工作,也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的力度。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党务公开除涉密内容外要最大程度地公开。要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主动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最大限度地公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凡是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公开。公开后,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质询,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党组织作出的答复纳入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基层组织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有效管理,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有机统一起来,更好地保障广大党员和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形式。要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党务公开形式。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固定性内容要长期公开,有关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情况要即时公开。每次公开时,不但公开本地及外地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事例,还要公开本级党组织有关决策失误及纠正情况、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及受处理情况等,使党员群众在了解党务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受到启发教育。对群众敏感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通过召开党员座谈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印发文件、简报、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进行公开。
第三,逐步完善党务公开的机制。在领导机制上,县、乡党委都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宣传教育机制上,要广泛宣传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让党员干部克服思想顾虑,切实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在监管机制上,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党员议事会和党员勤政廉政监督员制度,对党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作风、廉洁自律和推行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在运行机制上,要强化党务公开的程序意识,确保党务公开程序的规范性。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编/于亚博)
基层党务公开的历程
基层党内公开看似简单的一步,真正要迈出去其实是很不容易的。历史上,列宁和卢森堡就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有过激烈争论,争论的实质是“集中制”能不能构成无产阶级政党的一般组织原则。在列宁看来,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党是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所必须的。而卢森堡反复强调要实行党内民主,发挥广大党员的政治积极性。“集中制”可以作为无产阶级斗争的一种策略,但绝对不能成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基础。有了这个争论,也就有了后来无产阶级政党“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政党不是实行“集中制”,而是实行民主的“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不可否认,这一组织原则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一个十三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
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但问题在于,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执政党,作为执政党有要求集中的一面,但执政条件下怎么发挥全体党员的作用,却是党内民主必须解决的。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在我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公开的基础上,一种新的公开模式——党务公开在全国基层开始出现。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把“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提上了议事日程。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而把推进党务公开写进大会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200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党务公开的一些重大举措。2009年7月,中央召开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2010年5月,中央召开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2010年8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并于2010年10月8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向全党印发,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提供了基本遵循,明确了基本思路,指明了努力方向。
基层党务公开的意义
从党内民主的角度讲,实行党务公开,对于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基层党组织要从积极的方面看待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党员的知情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实践起点。在党员的基本权利中,知情权是基础和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讲,如果剥夺了一个党员的知情权,其实也就剥夺了这个党员的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党务公开通过把党务活动向广大党员公开,确保了党员知情权的有效行使。
第二,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了党员的参与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渠道。知情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参与是民主的重要渠道。传统的党务工作是较秘密的甚至是神秘的,对党员和群众公开很不够。没有公开,就谈不上参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及其后来的一系列文件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其中重要目标就是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第三,推进党务公开,完善了党员的选举权和表达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根本和保证。选举权和表达权是和知情权、参与权息息相关的党内民主权利,是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延伸与发展。民主选举是民主制度的关键,是党员表达自己意志的重要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
第四,推进党务公开,加强了党员的监督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核心和关键。党内监督的重要目标是发展党内民主。从党务公开和党内监督的关系来看,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要求,就是权力运行活动的公开性。没有公开,就不可能有监督,更不可能有有效的监督。因此,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推进党务公开,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与领导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才能知情;只有知情,才能实行监督。党员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也是对党内事务进行监督的过程。
总之,实行党务公开,是党务工作的“阳光作业”,是对党的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对于调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务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对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做好基层党务公开的措施
应该指出,虽然实行党务公开是保障党内民主畅通的有效途径,但在基层党组织中真正开展好这项工作,也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的力度。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党务公开除涉密内容外要最大程度地公开。要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主动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最大限度地公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凡是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公开。公开后,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质询,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党组织作出的答复纳入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基层组织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有效管理,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有机统一起来,更好地保障广大党员和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形式。要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党务公开形式。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固定性内容要长期公开,有关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情况要即时公开。每次公开时,不但公开本地及外地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事例,还要公开本级党组织有关决策失误及纠正情况、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及受处理情况等,使党员群众在了解党务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受到启发教育。对群众敏感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通过召开党员座谈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印发文件、简报、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进行公开。
第三,逐步完善党务公开的机制。在领导机制上,县、乡党委都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宣传教育机制上,要广泛宣传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让党员干部克服思想顾虑,切实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在监管机制上,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党员议事会和党员勤政廉政监督员制度,对党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作风、廉洁自律和推行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在运行机制上,要强化党务公开的程序意识,确保党务公开程序的规范性。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编/于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