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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是各国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在GATT时期就有对环境和贸易的条款。这些条款被WTO所继承。欧洲联盟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逐步将环境保护问题纳入其一体化政策中。在协调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的关系时,欧盟在立法上突出“适当性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在实施手段上强调政治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双轨制。欧盟的环境贸易协调机制对于中国的环境贸易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