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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依法治安”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体现。本文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制化需求,强调企业安全管理法制建设的必要性,着力从法制的约束途径、调整途径、监管途径和引导途径等四个层次,分析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实践可行的管理办法,旨在探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制之策。
[关键词] 企业 安全管理 法制途径
引言:企业是社会生产经营的主体,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离不开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道路,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都需要法律来规制和调整,因此,法制化建设势必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必由之路。
一、企业安全管理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企业对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手段,由不认识到认识、由不习惯到习惯、由不自觉到自觉,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手段,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国家稳定,关系到人最宝贵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趋势。
(三)是企业管理的内在需求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生产安全的无序状态需要依法规范,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依法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不仅是法律赋予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四)是从业保障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制的主要功能就是确定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设定安全生产的行为规范,建立正常的、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安全管理法制建设是健全从业保障体系、实现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的必然要求。
二、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制途径
(一)法制约束途径
制度建设自始至终都是法制建设的核心,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发展法律制度体系,依靠法制约束途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1、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不仅要贯彻落实政府安全管理的指示方针,接受政府的行政监督,更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到位。
2、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是实现安全生产法治的保证。不论是将安全生产大政方针法制化还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规范,不论是保证依法监管还是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法制,都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即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确定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加速规范创制,填补法律空白,更要继续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建立具有统一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
3、遏制不法行为的有效方法是以法律手段增大行为人的风险预期,中石化集团公司出台的《安全生产禁令》就是在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遏制习惯性违章和不法行为而制定的强制性的、操作性较强的法制规定,不仅利于执法,而且效果显著。
(二)法制调整途径
法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没有法制则没有秩序,没有秩序则没有安全,企业应依靠法制调整途径,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制,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安全监督检查、联合督察执法、重大事项协调、社会舆论监督等法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管理法制建设的长效机制。
1、在思想认识上,企业应建立安全工作高于其他工作的意识;在组织机构上,企业应建立安全部门的权威大于其他部门的理念;在资金安排上,企业应建立安全费用计划和执行程度重于其他工作所需资金的模式;在知识更新上,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优于其他知识培训和学习的态度;在检查考评上,企业应建立安全检查评比严于其他考评工作的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企业管理要确保“安全”优先。
2、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目标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增加一些有针对性的安全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环节和每个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
3、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从单纯的约束机制转变为约束与激励兼顾的现代安全管理机制,摆脱过去那种只约束相对方权利、不制约行政权的单方面思维,要注重双向制约,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的做法,激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权利、义务,进一步扎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法制监管途径
安全管理不仅要立法,更要监管。企业要通过法制监管途径,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管理的依法监管和动态监管,使积极的、主动的、预防性的安全生产监管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逐步改变被动应付局面。
1、企业应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瞒报事故、事发逃匿等恶劣行为。企业系统内部也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横向与公检法机关加强沟通;纵向加快信息报送,严肃事故查处,加快已发生事故的结案,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核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到位。
2、安全生产监管应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强化事故处理,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查清事故的原因、事故性质,认真处理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教育有关人员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察,督促将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3、在安全生产监管活动中,应注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参与机制,在参与范围、参与程度、参与积极性、参与机制等方面加强体制建设,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有助于缓解创制过程与监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尽可能增加决策理性,从而使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四)法制引导途径
企业安全管理要依靠法制引导途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深化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的教育培训,促使安全管理法制体系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中,可以采取“预想法”、“思痛法”、“演示法”、“警示法”等多种形式,预想法即预先想象有哪些可发生和易发生的事故及防范措施,以改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效果,使所有从业人员都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提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理念。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企业应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提高从业人员守法和用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事故举报信息处理和奖励等各项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参与权、知情权和举报权;畅通媒体反映问题渠道,支持媒体勇于揭露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的结果,使群众受到教育、相关人员受到警示、犯罪分子受到打击震慑。
总之,安全生产法制旨在建立和谐、协调的安全生产法律关系,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宏伟目标和实施方略,企业应总结安全管理法制建设基本经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机制,构建法制化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和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保证企业的员工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长治久安,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安全生产的法制化进程。
[关键词] 企业 安全管理 法制途径
引言:企业是社会生产经营的主体,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离不开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道路,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都需要法律来规制和调整,因此,法制化建设势必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必由之路。
一、企业安全管理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企业对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手段,由不认识到认识、由不习惯到习惯、由不自觉到自觉,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手段,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国家稳定,关系到人最宝贵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趋势。
(三)是企业管理的内在需求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生产安全的无序状态需要依法规范,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依法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不仅是法律赋予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四)是从业保障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制的主要功能就是确定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设定安全生产的行为规范,建立正常的、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安全管理法制建设是健全从业保障体系、实现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的必然要求。
二、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制途径
(一)法制约束途径
制度建设自始至终都是法制建设的核心,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发展法律制度体系,依靠法制约束途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1、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不仅要贯彻落实政府安全管理的指示方针,接受政府的行政监督,更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到位。
2、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是实现安全生产法治的保证。不论是将安全生产大政方针法制化还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规范,不论是保证依法监管还是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法制,都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即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确定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加速规范创制,填补法律空白,更要继续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建立具有统一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
3、遏制不法行为的有效方法是以法律手段增大行为人的风险预期,中石化集团公司出台的《安全生产禁令》就是在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遏制习惯性违章和不法行为而制定的强制性的、操作性较强的法制规定,不仅利于执法,而且效果显著。
(二)法制调整途径
法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没有法制则没有秩序,没有秩序则没有安全,企业应依靠法制调整途径,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制,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安全监督检查、联合督察执法、重大事项协调、社会舆论监督等法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管理法制建设的长效机制。
1、在思想认识上,企业应建立安全工作高于其他工作的意识;在组织机构上,企业应建立安全部门的权威大于其他部门的理念;在资金安排上,企业应建立安全费用计划和执行程度重于其他工作所需资金的模式;在知识更新上,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优于其他知识培训和学习的态度;在检查考评上,企业应建立安全检查评比严于其他考评工作的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企业管理要确保“安全”优先。
2、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目标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增加一些有针对性的安全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环节和每个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
3、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从单纯的约束机制转变为约束与激励兼顾的现代安全管理机制,摆脱过去那种只约束相对方权利、不制约行政权的单方面思维,要注重双向制约,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的做法,激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权利、义务,进一步扎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法制监管途径
安全管理不仅要立法,更要监管。企业要通过法制监管途径,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管理的依法监管和动态监管,使积极的、主动的、预防性的安全生产监管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逐步改变被动应付局面。
1、企业应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瞒报事故、事发逃匿等恶劣行为。企业系统内部也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横向与公检法机关加强沟通;纵向加快信息报送,严肃事故查处,加快已发生事故的结案,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核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到位。
2、安全生产监管应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强化事故处理,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查清事故的原因、事故性质,认真处理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教育有关人员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察,督促将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3、在安全生产监管活动中,应注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参与机制,在参与范围、参与程度、参与积极性、参与机制等方面加强体制建设,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有助于缓解创制过程与监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尽可能增加决策理性,从而使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四)法制引导途径
企业安全管理要依靠法制引导途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深化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的教育培训,促使安全管理法制体系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中,可以采取“预想法”、“思痛法”、“演示法”、“警示法”等多种形式,预想法即预先想象有哪些可发生和易发生的事故及防范措施,以改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效果,使所有从业人员都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提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理念。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企业应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提高从业人员守法和用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事故举报信息处理和奖励等各项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参与权、知情权和举报权;畅通媒体反映问题渠道,支持媒体勇于揭露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的结果,使群众受到教育、相关人员受到警示、犯罪分子受到打击震慑。
总之,安全生产法制旨在建立和谐、协调的安全生产法律关系,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宏伟目标和实施方略,企业应总结安全管理法制建设基本经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机制,构建法制化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和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保证企业的员工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长治久安,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安全生产的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