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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1年11月成立以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在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方面给予了苏区人民在人权方面以相当的体现。在大规模疫病袭来之际,苏维埃政府除了采取各种措施对人民进行积极的治疗外,还不断完善自身的防疫机制,从实践中对人民的生命权给予了充分的保障。苏维埃政府在防疫问题上的努力,与同一时期国民党政府相比,呈现出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这也体现出了两种不同的人权保障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