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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特定的目的与公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在实际履行中,行政主体为了社会整体利益,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做出解除或者变更该合同的单方行为。由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缺少对行政合同的专门规定,法院在受理或者审理涉及行政合同的纠纷时也缺少专门的立案准则和审判方式,致使该类案件审理的混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求我国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明确行政合同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要求,使行政合同纠纷的处理有法可依。本文将针对行政合同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展开分析,进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