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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信托是信托原理在(股东)表决权行使领域的创新运用,在商业实践中业已得到成功运用。表决权并非为民法上的人身权,具有财产权利的经济价值属性,能够与股权相分离而单独作为表决权信托的客体。我国具备引入表决权信托的法律基础与实践基础,应当在日后《公司法》或《信托法》的修订中作出相应规定,以促进并规范实践中表决权信托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