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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妊娠子宫破裂的临床特点,提高早期诊断率,降低不良预后。
方法对2003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院分娩55 143例产妇进行了分析,其中瘢痕子宫2490例,妊娠子宫破裂68例(瘢痕子宫破裂62例,非瘢痕子宫破裂6例),非瘢痕子宫分娩52 653例。
结果瘢痕子宫破裂与非瘢痕子宫破裂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45.549, P<0.01)。经产妇与初产妇比较子宫破裂的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剖宫产再次妊娠子宫破裂多发生在子宫下段原手术瘢痕处的不全破裂,破裂多发生在孕39周及以上,超声检测子宫下段瘢痕厚度≤3 mm。腹腔镜剔肌瘤不足1年妊娠3例在孕36~38周均发生在瘢痕部位的子宫完全破裂。产后出血发生率42.65%(29/62),子宫切除2例。新生儿窒息11例。
结论剖宫产再次妊娠,孕晚期超声监测子宫下段瘢痕厚度≤3 mm,应在39周前终止妊娠;警惕腹腔镜剔肌瘤不足1年妊娠孕晚期子宫破裂;同时加强外来人口和无业孕产妇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