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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校长遴选制度是美国高等教育成功的重要基石.尽管公立和私立大学之间董事会的构成存在着差异,一些州因实行《阳光法案》而对公立大学的校长遴选造成了不利影响,但这套制度整体而言还是能够为大学遴选出优秀的校长人选.这一制度的精髓体现在它由来自现实世界的真正关心大学发展的董事主导,同时吸收了解大学内部情况的教师参与,两者共同合作完成遴选.美国顶尖大学在校长遴选时所受的外部干涉较少,董事会决定校长的人选.聘请猎头公司参与校长遴选十分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