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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研究少数民族是了解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一个必要的途径。婚姻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伦理关系,婚姻伦理研究是伦理研究的一个分支。因此,对少数民族的婚姻伦理探讨必然成为婚姻伦理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奕车人作为哈尼族的一个支系,其社会文化中包涵了众多独具特色的民族风俗,其建构婚姻历程中所蕴含的风俗更是体现了其民族特色。本文引入人类学田野调查和参与观察的方法,分析和探究哈尼族奕车人婚姻关系建构的过程、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以及奕车人婚姻的伦理意义和当代价值。
【关键词】:奕车人;哈尼族婚姻伦理;当代价值
一、奕车人婚姻伦理关系建构的伦理分析
(一)产生的历史条件
1、母系制度的遗留
母系氏族社会是氏族社会的早期阶段,这一时期,女性在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地位,掌握氏族的领导权。世系按女性继承,子孙归属母亲。奕车人父系制取代母系制是一个漫长而严酷的历史过程,父系制确立之后不断受到母系制残余的有力抗拒。“车艾”关系、“哭嫁”、“不落夫家”等习俗无不体现着母系制在奕车社会的残留。对偶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一种婚姻形态,“车艾”关系正是这种对偶制的变异形态。由于这种恋爱、性交的自由,奕车年轻女子难免在这个过程中怀孕。然而,在奕车社会中未婚先孕是不会被容忍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违德的行为。如果一个女子未婚先孕将会遭到族人的排斥,并要接受这种违德行为的惩罚。因此,在孕妇于怀孕之初,其父母会马上把她嫁出去,即使所嫁对象是一个老年男子。因为只要孕妇有了“丈夫”,无论是什么人,族人和族规就不能追究了。孕妇嫁给老年男子,其实只是当作避风港,事实上她并无与老年男子成为终身夫妻的意图,一旦生下孩子并找到理想的对象后,便立即远走高飞。而老年男子也只求生子以继嗣,不期望妻子能长期跟随他,双方得利。总之,在当今奕车轻年男女的“车艾”偶居关系及其整个婚姻家庭形态中,仍残留着母系氏族及其对偶居的灵光。
“哭嫁”是奕车人的一种民俗事象。“哭嫁”可以分为“只哭不唱”、“只唱不哭”、“又哭又唱”,奕车人就属于第三种“又哭又唱”型:“不知是命运带来的,还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从娘胎里坠下地,我们姑娘从来不算人。不是命运带来的,也不是从娘胎里带来的;是阿妈生错了我,阿妈就不该生姑娘。兄弟姐妹本是一娘生,兄弟续祖业,姑娘要出嫁,这是哈尼人的老规矩......”《哭嫁歌》主要内容包括:控诉包办买卖婚姻、为妇女地位低下、人格卑微鸣不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表达女友之间的深厚友谊等。实际上,奕车新娘的《哭嫁歌》,是父权社会里妇女用血泪凝结成的一支怨歌和一部哀史。在奕车新娘的《哭嫁歌》中,始终有着母系制抗拒父系制的悲愤的呼号声。“不落夫家”这一婚俗同样也是母系制在奕车社会残留的体现。在母系社会繁荣时期,男女的求妻方式主要是以妻方“上门”,也就是劳役婚。直至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男子随着自己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和权力的不断增长,他们意欲改变这种从妻的不利地位,他们就试图用各种方式去改变这种局面。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不高,男子只能用武力去扭转这个局面,这就产生了现还流传于奕车社会的“抢婚”习俗。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剩余的物品日益丰富,男子娶妻就逐渐由原来的劳役转变为实物补偿,用实物来抵偿女子的身价,包办婚姻随即就产生了,以发展成为后来畸形的婚姻方式——买卖婚姻。但是那时女性的劳动力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女方家族当然不愿意轻易丧失自己的成员。因此,“不落夫家”的习俗就随之产生了。
2、父权制的固化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定居生活更加稳定。这时候劳动力比较固定,以男耕女织位主要分工的现象已相当普遍。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要求投入更强的劳动力,男子在生产方面逐渐居于主要地位,并逐步把妇女的劳动力在社会主要生产部门外,而妇女的家务劳动也变成了一种私人事务,丧失了原来所具有的公共的社会性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显然削弱了其意义。社会很自然地从母系氏族制度转变为父系氏族制度。在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奕车女子的地位急剧下降,被父母当做商品卖给丈夫,奕车人在结缔婚约中有一个程序就是定亲。定亲就是确认男女双方的婚约,只有经过定亲这一婚姻阶段,双方的婚约才能生效。奕车人的定亲其实就是“谈价钱”。奕车结婚时必需由男方家庭付给女方家庭一笔聘金,作为男方得到妻子的代价。这笔聘金和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包婚钱”不一样,而是被广泛指称买东西时所付货款。在某一时期,社会中聘金数额有一个基准,“就像市场上买卖鸡鸭一样,都有一个标准价格,不是乱卖的。”具体金额由男女双方家庭协商而定。根据男女双方的家庭、个人情况、以往感情等方面的情况,聘金会在基准上有所增减。这是一个嫁娶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及至聘金确定下来,这次婚姻才算真正落实。最后是结婚的程序问题,何日付款,何日进门等等。在所有事情准备完后,女方家只等男方来送聘金。到交钱之日,若男方守信而来,交割清楚,婚姻即成。
(二)一直延续的原因
奕车人虽然有可以自由恋爱的权力,但是他们最终的结婚对象基本点由其父母决定的,也就是说,奕车社会结缔婚约的主要方式就是父母包办,包办的实质就是买卖,这将会带来许多不利情况的发生,当事人自身也表现为不满,那么父母为什么会在自己受过这种不公的对待之后,还依然让自己的孩子走上同样的道路,煞费苦心地在孩子幼年时为其包办婚姻呢?
1、根本原因
首先,人丁兴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人丁兴旺是家庭繁荣昌盛的重要标志,这种子孙满堂大家庭的建立,自然要靠早婚来实现。奕车人历来人口稀少,力量单薄,致使人口昌盛的目的在奕车人地区世代传衍。同时,相对封闭单一的经济结构也促使发展劳动成为改善发展环境,创造更多生存物质的重要途径。为年幼子女包办婚姻可以相对更快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从而成为大部分父母的首选。此外,在奕车社会财富和地位不足以体现一个逝者的价值,其在世时为这一群族贡献人口的多少才是评价的重要依据。老人过世时,其葬礼等级高低是依据子嗣的多少来区分的,子嗣越多,葬礼等级越高,这不仅代表老人一生福厚圆满,还能泽被后世,保佑家族更加发展壮大。 其次,姻亲互助。婚姻盟约,可以扩大社交范围。奕车人把姻亲称作“亲家”,亲家越多,社会关系网络越大,当事人的社会地位也会随之得到提高。“朋友多了好做事”,同样,亲人越多,做事也就更省力。尤其是在奕车人每年春耕和秋收劳务密集,劳动力缺乏的时候,姻亲的作用更加凸显。我一个奕车朋友,每年在别人家都插秧时,他们家还是没开动。因为他们一家人先去他外婆家把外婆家的插完后,所有人再一起插他们家的。
再有,禳灾避祸。由于奕车人实行祖先崇拜,相信灵魂的存在。他们认为“米曲”(年轻的未嫁女儿在家中死亡,变成一种叫做“米曲”的鬼,死后的亡灵无法返回祖先驻地,专门在家中捣乱,为家庭带来祸害,还会幻化成美女,在夜间勾引青年)和“博荡”(年轻的未婚男子死亡,也会变成类似的鬼魂,称作“博荡”,去引诱年轻女子)会给社会带来祸害。比如,男子梦见自己与美女交欢,就是“米曲”在作怪,轻者头晕体虚,重者甚至会卧床不起。“米曲”和“博荡”因没有自己的孩子,还会去抢夺人类的孩子,造成产妇难产。因此,为防止出现意外,避免家庭产生类似的祸害,也为了自己的孩子在不幸亡故之后能够回归祖先驻地,在缺医少药的时代,为孩子早早的包办婚姻自然是一种较为明智的选择。
最后,炫富攀比。奕车人的婚礼聘金很高,为一个儿子支付的聘金,往往是全家人经年累月辛苦劳作的积蓄。为年幼子女包办婚姻意示着积蓄时间缩短,给很多家庭带来巨大的困扰。在很长一段时间,包办婚姻都是富裕家庭的特权,逐渐演化为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2、外部原因——男方
男方家庭为年幼的儿子包办婚姻更多时候是处于一种储蓄抑或是投资的心理。奕车家庭用以婚姻支付的聘金是奕车家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支出,一旦父母攒够足以缔结一门亲事的钱就会迫不及待地将其投入到儿子的婚事当中,以防出现意外挤占而耽误儿子的婚姻大事。上文有提到,女子在奕车社会的地位十分低下,在奕车人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所以男方家庭将资金投入到儿子的婚事中,婚姻顺利,可以为家庭增加劳动力,还可以早日抱上孙子。在奕车社会,离婚手续十分简单,女方家庭退还聘金就可以解除一段婚姻。如果离婚由男方提出,女方只需原额偿还男方当初的聘金;若离婚由女方提出,男方就可以翻倍要价。我朋友的妹妹,小时候父母就给她订了娃娃亲,当时家里收了男方2000块的聘金。但由于她现在在外面上大学就不愿回家去嫁人,她父母也只能依了她,去向男方解除婚约,男方要求赔偿30000块的违约金,足足翻了当时聘金的十倍多。因此,即使婚姻不顺,也可以获得足够的赔偿再重新缔结一门亲事,再不如意,也可以保住“老本”。因此,对于男方而言,这更像是一个“不会吃亏”的交易。
3、外部原因——女方
其一,为了避免未婚先孕。在奕车社会里,有一个说法叫“玩姑娘”,就是奕车人谈恋爱了。其中“不落夫家”。的女性也算是姑娘,当他们不与父母一起住在大屋子,开始住进小屋时,就意味着可以自由结交异性伙伴了。在这点上奕车人比较开放,情投意合的男女可以缔结车艾(奕车青年男女婚前享有充分的交往自由和性自由,在自由的交往中建立起一种亲密的偶居关系,即“车艾”关系。)关系,甚至发生性关系。这样奕车姑娘极大可能会未婚先孕。然而,这种自由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就是禁止女性未婚先孕。奕车社会严厉禁止女子在父亲及兄弟家分娩,丈夫家是其分娩的唯一合法场所,未婚先孕意味着女子没有分娩的处所,会给家庭和村楼带来巨大的灾害,孩子一出生就要被处死。所以就会选择这种包办的形式,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其二,为了缓解经济压力。上面说过,在奕车社会中,缔结一桩婚事,男方家庭需要向女方家庭支付高昂的聘金,但是新娘的嫁妆与聘金极不对等。大部分的聘金都是归女方家长所有。所以嫁女儿就可以暂时缓解经济压力。在奕车山寨中,与儿子多的人家相比,女儿多的人家经济条件相对富裕是不争的事实,一户人家生了一个女儿,周围的人会调侃说:“生了三万块”。我们家有三姊妹,或许是住在奕车人附近的关系,旁人经常会对我父母说,以后不用愁吃穿了,三个姑娘就值三万块了。每每听到这话,我们都会很生气,这些人还把不把姑娘当人看啊!但是一想到奕车姑娘的处境,就觉得自己很幸运了,至少爸妈没有“卖”我们的想法。此外,儿女双全的奕车家庭嫁女儿的另一个目的是把女儿出嫁时收取的聘金转做儿子娶妻的聘金。如果一个家庭只有男孩没有女孩,那么对家庭将是很大的经济压力。这样这个家庭儿子结婚都会相对晚些,因为,父母不可能一次性拿出足够的钱让儿子都娶妻。
由此可看出,无论从男方还是从女方来看包办婚姻在奕车社会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父母为子女包办婚姻是处于经济、文化和世代繁衍的现实需求,其获益人指向个人与家庭;另一方面对于未知力量的回避和敬畏是出于一种非现实的需求,其获益者既包括个人、家庭,更强调家族与村寨。这样一看,似乎奕车人的包办婚姻仅是出于功利的目的,但实际上这更是奕车人体现孝道的一个形式。子女早结婚,可以为他们分担些许生活上的压力。此外,在中国的传统中孝的一个表现形式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所以在老人即将辞世之际为子女包办婚姻,提升葬礼的档次,也是子女孝道的体现。
二、奕车人婚姻伦理的当代价值
婚姻是爱情与义务的统一,从这一点来说,重爱情轻义务是奕车人婚姻伦理中的鲜明特点。对于奕车人来说,男女双方结婚的原动力并非是因为俩人之间存在感情,而是因为结婚能让双方各取所需。男人娶老婆是主要是出于能生产,给自己传宗接代。他们保持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同时也认为一个家庭在整个家族中的地位高低,主要取决于家庭人口数的多少。其次,奕车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劳动力的大小对于他们来说十分重要,而娶妻就是增加家庭劳动力的一个重要方式。对于女方来说,传统观念就决定了她们低下的社会地位,不可能有继承家族的权力。因此,出嫁是她们必然的选择,为家庭增加新成员、付出劳动力成为她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婚姻强调的是爱情与义务的统一,这就不可避免导致了奕车人婚姻中的一些弊端。由于重义务轻爱情,必然就导致了奕车人的婚姻近似买卖。娶媳妇就是买东西,东西的贵重程度由它本身的价值决定。而在奕车社会中女子的价值就由她的劳动能力以及生育能力决定。要是一个女子不具有生育能力,或者不能生出男孩子,很可能就被丈夫赶出家门。把妻子赶出家门后还能向妻家索要离婚赔偿,这就导致了婚姻买卖在奕车社会中越演越烈,高离婚率随之也就产生了。这就不利于奕车社会的稳定健康的发展。奕车人婚姻中存在的弊端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其中也有值得当代人去反思的东西。“孝”是我国传统家庭文化的核心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尊老等等。奕车轻年男女遵从父母的安排,与父母钟意的对象结婚;有家族长辈在时,不上桌吃饭;途中与夫家男性长者相遇,要站在下方礼让等等这些礼节都是奕车人孝的体现。在由赡养父母而导致家庭纠纷频发的当今社会,我们不得不去反思“孝”理念是否还存在我们的心中,我们是否真的在孝敬父母?
家庭就像一个国家的缩影,国家需要领导者去维持国家的秩序,以便能让国家持续良好的发展,小家庭亦是如此,家里需要一个主持人,去处理好家里的大事小事以维持家庭的和谐运行。奕车婚姻中很鲜明的一个观念就是“男主外,女主内”。妻子就负责在家照顾好孩子老人,饲养好家禽,做好田间劳作以便丈夫能在外安心的赚钱养家。然而在当代这种观念在不断的淡化,女性也迈出小家庭融入大社会去实现自身的价值,家庭就缺少了一个管理者。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家庭问题的发生。比如,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缺乏交流,最终走向离婚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去认识女性在一个家庭中的定位。在工作与家庭相冲突时,应该怎样去协调两者间的关系等等。
参考文献:
[1]樊静.中国婚姻的历史与现状[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0.
[2]范元昌,何作庆.红河哈尼族文化研究[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
[3]红河人民广播电视台编.哈尼族婚俗歌[M].云南: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
[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研究所编.哈尼族研究文集[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
[5]澜清,丰饶.哈尼族奕车人的亲属关系[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
[6]毛佑全.哈尼族文化初探[M].云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1.
[7]孙官生.古老.神奇.博大:哈尼文化探源[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
[8]潘贵玉主编.婚育观念通论[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
[9]王尔松.哈尼族文化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奕车人;哈尼族婚姻伦理;当代价值
一、奕车人婚姻伦理关系建构的伦理分析
(一)产生的历史条件
1、母系制度的遗留
母系氏族社会是氏族社会的早期阶段,这一时期,女性在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地位,掌握氏族的领导权。世系按女性继承,子孙归属母亲。奕车人父系制取代母系制是一个漫长而严酷的历史过程,父系制确立之后不断受到母系制残余的有力抗拒。“车艾”关系、“哭嫁”、“不落夫家”等习俗无不体现着母系制在奕车社会的残留。对偶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一种婚姻形态,“车艾”关系正是这种对偶制的变异形态。由于这种恋爱、性交的自由,奕车年轻女子难免在这个过程中怀孕。然而,在奕车社会中未婚先孕是不会被容忍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违德的行为。如果一个女子未婚先孕将会遭到族人的排斥,并要接受这种违德行为的惩罚。因此,在孕妇于怀孕之初,其父母会马上把她嫁出去,即使所嫁对象是一个老年男子。因为只要孕妇有了“丈夫”,无论是什么人,族人和族规就不能追究了。孕妇嫁给老年男子,其实只是当作避风港,事实上她并无与老年男子成为终身夫妻的意图,一旦生下孩子并找到理想的对象后,便立即远走高飞。而老年男子也只求生子以继嗣,不期望妻子能长期跟随他,双方得利。总之,在当今奕车轻年男女的“车艾”偶居关系及其整个婚姻家庭形态中,仍残留着母系氏族及其对偶居的灵光。
“哭嫁”是奕车人的一种民俗事象。“哭嫁”可以分为“只哭不唱”、“只唱不哭”、“又哭又唱”,奕车人就属于第三种“又哭又唱”型:“不知是命运带来的,还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从娘胎里坠下地,我们姑娘从来不算人。不是命运带来的,也不是从娘胎里带来的;是阿妈生错了我,阿妈就不该生姑娘。兄弟姐妹本是一娘生,兄弟续祖业,姑娘要出嫁,这是哈尼人的老规矩......”《哭嫁歌》主要内容包括:控诉包办买卖婚姻、为妇女地位低下、人格卑微鸣不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表达女友之间的深厚友谊等。实际上,奕车新娘的《哭嫁歌》,是父权社会里妇女用血泪凝结成的一支怨歌和一部哀史。在奕车新娘的《哭嫁歌》中,始终有着母系制抗拒父系制的悲愤的呼号声。“不落夫家”这一婚俗同样也是母系制在奕车社会残留的体现。在母系社会繁荣时期,男女的求妻方式主要是以妻方“上门”,也就是劳役婚。直至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男子随着自己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和权力的不断增长,他们意欲改变这种从妻的不利地位,他们就试图用各种方式去改变这种局面。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不高,男子只能用武力去扭转这个局面,这就产生了现还流传于奕车社会的“抢婚”习俗。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剩余的物品日益丰富,男子娶妻就逐渐由原来的劳役转变为实物补偿,用实物来抵偿女子的身价,包办婚姻随即就产生了,以发展成为后来畸形的婚姻方式——买卖婚姻。但是那时女性的劳动力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女方家族当然不愿意轻易丧失自己的成员。因此,“不落夫家”的习俗就随之产生了。
2、父权制的固化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定居生活更加稳定。这时候劳动力比较固定,以男耕女织位主要分工的现象已相当普遍。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要求投入更强的劳动力,男子在生产方面逐渐居于主要地位,并逐步把妇女的劳动力在社会主要生产部门外,而妇女的家务劳动也变成了一种私人事务,丧失了原来所具有的公共的社会性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显然削弱了其意义。社会很自然地从母系氏族制度转变为父系氏族制度。在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奕车女子的地位急剧下降,被父母当做商品卖给丈夫,奕车人在结缔婚约中有一个程序就是定亲。定亲就是确认男女双方的婚约,只有经过定亲这一婚姻阶段,双方的婚约才能生效。奕车人的定亲其实就是“谈价钱”。奕车结婚时必需由男方家庭付给女方家庭一笔聘金,作为男方得到妻子的代价。这笔聘金和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包婚钱”不一样,而是被广泛指称买东西时所付货款。在某一时期,社会中聘金数额有一个基准,“就像市场上买卖鸡鸭一样,都有一个标准价格,不是乱卖的。”具体金额由男女双方家庭协商而定。根据男女双方的家庭、个人情况、以往感情等方面的情况,聘金会在基准上有所增减。这是一个嫁娶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及至聘金确定下来,这次婚姻才算真正落实。最后是结婚的程序问题,何日付款,何日进门等等。在所有事情准备完后,女方家只等男方来送聘金。到交钱之日,若男方守信而来,交割清楚,婚姻即成。
(二)一直延续的原因
奕车人虽然有可以自由恋爱的权力,但是他们最终的结婚对象基本点由其父母决定的,也就是说,奕车社会结缔婚约的主要方式就是父母包办,包办的实质就是买卖,这将会带来许多不利情况的发生,当事人自身也表现为不满,那么父母为什么会在自己受过这种不公的对待之后,还依然让自己的孩子走上同样的道路,煞费苦心地在孩子幼年时为其包办婚姻呢?
1、根本原因
首先,人丁兴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人丁兴旺是家庭繁荣昌盛的重要标志,这种子孙满堂大家庭的建立,自然要靠早婚来实现。奕车人历来人口稀少,力量单薄,致使人口昌盛的目的在奕车人地区世代传衍。同时,相对封闭单一的经济结构也促使发展劳动成为改善发展环境,创造更多生存物质的重要途径。为年幼子女包办婚姻可以相对更快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从而成为大部分父母的首选。此外,在奕车社会财富和地位不足以体现一个逝者的价值,其在世时为这一群族贡献人口的多少才是评价的重要依据。老人过世时,其葬礼等级高低是依据子嗣的多少来区分的,子嗣越多,葬礼等级越高,这不仅代表老人一生福厚圆满,还能泽被后世,保佑家族更加发展壮大。 其次,姻亲互助。婚姻盟约,可以扩大社交范围。奕车人把姻亲称作“亲家”,亲家越多,社会关系网络越大,当事人的社会地位也会随之得到提高。“朋友多了好做事”,同样,亲人越多,做事也就更省力。尤其是在奕车人每年春耕和秋收劳务密集,劳动力缺乏的时候,姻亲的作用更加凸显。我一个奕车朋友,每年在别人家都插秧时,他们家还是没开动。因为他们一家人先去他外婆家把外婆家的插完后,所有人再一起插他们家的。
再有,禳灾避祸。由于奕车人实行祖先崇拜,相信灵魂的存在。他们认为“米曲”(年轻的未嫁女儿在家中死亡,变成一种叫做“米曲”的鬼,死后的亡灵无法返回祖先驻地,专门在家中捣乱,为家庭带来祸害,还会幻化成美女,在夜间勾引青年)和“博荡”(年轻的未婚男子死亡,也会变成类似的鬼魂,称作“博荡”,去引诱年轻女子)会给社会带来祸害。比如,男子梦见自己与美女交欢,就是“米曲”在作怪,轻者头晕体虚,重者甚至会卧床不起。“米曲”和“博荡”因没有自己的孩子,还会去抢夺人类的孩子,造成产妇难产。因此,为防止出现意外,避免家庭产生类似的祸害,也为了自己的孩子在不幸亡故之后能够回归祖先驻地,在缺医少药的时代,为孩子早早的包办婚姻自然是一种较为明智的选择。
最后,炫富攀比。奕车人的婚礼聘金很高,为一个儿子支付的聘金,往往是全家人经年累月辛苦劳作的积蓄。为年幼子女包办婚姻意示着积蓄时间缩短,给很多家庭带来巨大的困扰。在很长一段时间,包办婚姻都是富裕家庭的特权,逐渐演化为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2、外部原因——男方
男方家庭为年幼的儿子包办婚姻更多时候是处于一种储蓄抑或是投资的心理。奕车家庭用以婚姻支付的聘金是奕车家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支出,一旦父母攒够足以缔结一门亲事的钱就会迫不及待地将其投入到儿子的婚事当中,以防出现意外挤占而耽误儿子的婚姻大事。上文有提到,女子在奕车社会的地位十分低下,在奕车人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所以男方家庭将资金投入到儿子的婚事中,婚姻顺利,可以为家庭增加劳动力,还可以早日抱上孙子。在奕车社会,离婚手续十分简单,女方家庭退还聘金就可以解除一段婚姻。如果离婚由男方提出,女方只需原额偿还男方当初的聘金;若离婚由女方提出,男方就可以翻倍要价。我朋友的妹妹,小时候父母就给她订了娃娃亲,当时家里收了男方2000块的聘金。但由于她现在在外面上大学就不愿回家去嫁人,她父母也只能依了她,去向男方解除婚约,男方要求赔偿30000块的违约金,足足翻了当时聘金的十倍多。因此,即使婚姻不顺,也可以获得足够的赔偿再重新缔结一门亲事,再不如意,也可以保住“老本”。因此,对于男方而言,这更像是一个“不会吃亏”的交易。
3、外部原因——女方
其一,为了避免未婚先孕。在奕车社会里,有一个说法叫“玩姑娘”,就是奕车人谈恋爱了。其中“不落夫家”。的女性也算是姑娘,当他们不与父母一起住在大屋子,开始住进小屋时,就意味着可以自由结交异性伙伴了。在这点上奕车人比较开放,情投意合的男女可以缔结车艾(奕车青年男女婚前享有充分的交往自由和性自由,在自由的交往中建立起一种亲密的偶居关系,即“车艾”关系。)关系,甚至发生性关系。这样奕车姑娘极大可能会未婚先孕。然而,这种自由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就是禁止女性未婚先孕。奕车社会严厉禁止女子在父亲及兄弟家分娩,丈夫家是其分娩的唯一合法场所,未婚先孕意味着女子没有分娩的处所,会给家庭和村楼带来巨大的灾害,孩子一出生就要被处死。所以就会选择这种包办的形式,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其二,为了缓解经济压力。上面说过,在奕车社会中,缔结一桩婚事,男方家庭需要向女方家庭支付高昂的聘金,但是新娘的嫁妆与聘金极不对等。大部分的聘金都是归女方家长所有。所以嫁女儿就可以暂时缓解经济压力。在奕车山寨中,与儿子多的人家相比,女儿多的人家经济条件相对富裕是不争的事实,一户人家生了一个女儿,周围的人会调侃说:“生了三万块”。我们家有三姊妹,或许是住在奕车人附近的关系,旁人经常会对我父母说,以后不用愁吃穿了,三个姑娘就值三万块了。每每听到这话,我们都会很生气,这些人还把不把姑娘当人看啊!但是一想到奕车姑娘的处境,就觉得自己很幸运了,至少爸妈没有“卖”我们的想法。此外,儿女双全的奕车家庭嫁女儿的另一个目的是把女儿出嫁时收取的聘金转做儿子娶妻的聘金。如果一个家庭只有男孩没有女孩,那么对家庭将是很大的经济压力。这样这个家庭儿子结婚都会相对晚些,因为,父母不可能一次性拿出足够的钱让儿子都娶妻。
由此可看出,无论从男方还是从女方来看包办婚姻在奕车社会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父母为子女包办婚姻是处于经济、文化和世代繁衍的现实需求,其获益人指向个人与家庭;另一方面对于未知力量的回避和敬畏是出于一种非现实的需求,其获益者既包括个人、家庭,更强调家族与村寨。这样一看,似乎奕车人的包办婚姻仅是出于功利的目的,但实际上这更是奕车人体现孝道的一个形式。子女早结婚,可以为他们分担些许生活上的压力。此外,在中国的传统中孝的一个表现形式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所以在老人即将辞世之际为子女包办婚姻,提升葬礼的档次,也是子女孝道的体现。
二、奕车人婚姻伦理的当代价值
婚姻是爱情与义务的统一,从这一点来说,重爱情轻义务是奕车人婚姻伦理中的鲜明特点。对于奕车人来说,男女双方结婚的原动力并非是因为俩人之间存在感情,而是因为结婚能让双方各取所需。男人娶老婆是主要是出于能生产,给自己传宗接代。他们保持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同时也认为一个家庭在整个家族中的地位高低,主要取决于家庭人口数的多少。其次,奕车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劳动力的大小对于他们来说十分重要,而娶妻就是增加家庭劳动力的一个重要方式。对于女方来说,传统观念就决定了她们低下的社会地位,不可能有继承家族的权力。因此,出嫁是她们必然的选择,为家庭增加新成员、付出劳动力成为她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婚姻强调的是爱情与义务的统一,这就不可避免导致了奕车人婚姻中的一些弊端。由于重义务轻爱情,必然就导致了奕车人的婚姻近似买卖。娶媳妇就是买东西,东西的贵重程度由它本身的价值决定。而在奕车社会中女子的价值就由她的劳动能力以及生育能力决定。要是一个女子不具有生育能力,或者不能生出男孩子,很可能就被丈夫赶出家门。把妻子赶出家门后还能向妻家索要离婚赔偿,这就导致了婚姻买卖在奕车社会中越演越烈,高离婚率随之也就产生了。这就不利于奕车社会的稳定健康的发展。奕车人婚姻中存在的弊端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其中也有值得当代人去反思的东西。“孝”是我国传统家庭文化的核心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尊老等等。奕车轻年男女遵从父母的安排,与父母钟意的对象结婚;有家族长辈在时,不上桌吃饭;途中与夫家男性长者相遇,要站在下方礼让等等这些礼节都是奕车人孝的体现。在由赡养父母而导致家庭纠纷频发的当今社会,我们不得不去反思“孝”理念是否还存在我们的心中,我们是否真的在孝敬父母?
家庭就像一个国家的缩影,国家需要领导者去维持国家的秩序,以便能让国家持续良好的发展,小家庭亦是如此,家里需要一个主持人,去处理好家里的大事小事以维持家庭的和谐运行。奕车婚姻中很鲜明的一个观念就是“男主外,女主内”。妻子就负责在家照顾好孩子老人,饲养好家禽,做好田间劳作以便丈夫能在外安心的赚钱养家。然而在当代这种观念在不断的淡化,女性也迈出小家庭融入大社会去实现自身的价值,家庭就缺少了一个管理者。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家庭问题的发生。比如,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缺乏交流,最终走向离婚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去认识女性在一个家庭中的定位。在工作与家庭相冲突时,应该怎样去协调两者间的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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