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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活动的重要制度,是现代司法民主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制度。其有效实施体现了人民主权,保证了公平正义,弘扬了法律的公平、公信精神。但由于法律文化传统的差异,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其运行也会有很大差异。本文在考察域外英美陪审团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英美陪审团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揭示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不足,结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就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构进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