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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军人保险制度自实施至今十年来,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但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现行的军人保险保障水平与军人职业风险,特别是与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军人职业风险补偿需求日趋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进行改革。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以人为本为核心的要求,将空军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科学;特殊;岗位;军人;保险
一、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是以人为本的基本体现
首先要明确特殊岗位军人职业风险的概念。
军人职业风险的内涵是指军人及其家庭面临的基于军人职业原因而产生的不确定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相对于一般职业风险来说,军人职业风险最大的特征在于其风险属性的多样性和构成要素的多元性。
军人特殊职业风险:即基于军队内部的特殊因素而直接衍生的军人职业风险。军人特殊职业风险是由军队职能与军人使命的特殊性、军队技术构成的复杂性以及军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在特殊岗位、特殊部门或者担负特殊任务的军人,面临着各自特殊的职业风险,主要包括作战、训练、执勤中的伤亡风险,有毒、有害、高风险岗位的职业伤害风险,职业病风险,以及其他军人职业因素直接导致的诸多利益损失的风险。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军人,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职业风险较一般军人更大,但现行军人保险制度对在特殊岗位工作军人的职业风险补偿不能满足特殊岗位军人的风险保障需求。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利用社会商业保险资源为军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风险保障,可以弥补军人保险险种项目少、给付标准低的不足。这正是军队以人为本,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官兵权益,不断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最基本体现。
二、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是军人保险事业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
贯彻落实发展观,就是要在谋划各个方面的发展时,搞好统筹协调,努力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军人保险事业要与时俱进,全面发展,就要树立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与军人保险项目协调发展的观念。要提高对商业保险机制引入军人保险事业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认清军人团体商业保险是要借助于商业保险市场的资源优势,以市场机制为导向,在政策取向上强调的是效率,在保障水平上侧重于福利性。
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军人保险的体系建设,既有社会保险,也有商业保险,还有互助保险,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军实际情况,依照一、军队保障与商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军队建设需要和官兵的保险需求,使商业保险项目与军人保险项目互为补充。二、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国家财政与军队经费的关系,使军人保险与商业保险经费来源可靠、长期稳定。三、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先急后缓、逐渐引进,先小后大、逐渐扩展的思路,拓宽军人保险的保障范围,给付标准逐渐提高,为军人提供多方面、多层次、高标准的保险服务。
三、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是军人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将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其本质是为了实现军人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军人保险制度设计之初,所遵循的设计理念是与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接轨,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军队特色。按照此种模式构建的军人保险制度无论是保障范围还是保障水平都有限,造成了现在军人保险制度平台功能的局限性。
(一)项目的局限性,现行的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等制度,强调的是退役后的保险待遇,体现军人职业风险保障要求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和全面,限定了军人保险的保障水平。
(二)保障能力的局限性。军人保险制度功效的发挥主要来源于军队资源和中央政府资源,而对地方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利用则没有被重视,军人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狭窄所导致的投资效益偏低、现有保障体制运行的低效率,阻碍了军人保险保障水平的提高。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我国的军人保险制度还处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模糊性,出现险种出台不及时、配套改革滞后等问题,而保险供需的错位性,影响军队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长远看,会影响制度的稳定性,不利于军人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商业保险市场的不断拓展和成熟,为军人保险利用社会保险资源奠定了基础,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可以很好的弥补现有军人保险制度项目不全、选择余地较小的缺陷。那些资金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渠道较宽,可以较好的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较强,引进其效率机制可以促进军人保险运行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科学;特殊;岗位;军人;保险
一、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是以人为本的基本体现
首先要明确特殊岗位军人职业风险的概念。
军人职业风险的内涵是指军人及其家庭面临的基于军人职业原因而产生的不确定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相对于一般职业风险来说,军人职业风险最大的特征在于其风险属性的多样性和构成要素的多元性。
军人特殊职业风险:即基于军队内部的特殊因素而直接衍生的军人职业风险。军人特殊职业风险是由军队职能与军人使命的特殊性、军队技术构成的复杂性以及军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在特殊岗位、特殊部门或者担负特殊任务的军人,面临着各自特殊的职业风险,主要包括作战、训练、执勤中的伤亡风险,有毒、有害、高风险岗位的职业伤害风险,职业病风险,以及其他军人职业因素直接导致的诸多利益损失的风险。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军人,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职业风险较一般军人更大,但现行军人保险制度对在特殊岗位工作军人的职业风险补偿不能满足特殊岗位军人的风险保障需求。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利用社会商业保险资源为军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风险保障,可以弥补军人保险险种项目少、给付标准低的不足。这正是军队以人为本,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官兵权益,不断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最基本体现。
二、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是军人保险事业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
贯彻落实发展观,就是要在谋划各个方面的发展时,搞好统筹协调,努力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军人保险事业要与时俱进,全面发展,就要树立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与军人保险项目协调发展的观念。要提高对商业保险机制引入军人保险事业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认清军人团体商业保险是要借助于商业保险市场的资源优势,以市场机制为导向,在政策取向上强调的是效率,在保障水平上侧重于福利性。
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军人保险的体系建设,既有社会保险,也有商业保险,还有互助保险,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军实际情况,依照一、军队保障与商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军队建设需要和官兵的保险需求,使商业保险项目与军人保险项目互为补充。二、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国家财政与军队经费的关系,使军人保险与商业保险经费来源可靠、长期稳定。三、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先急后缓、逐渐引进,先小后大、逐渐扩展的思路,拓宽军人保险的保障范围,给付标准逐渐提高,为军人提供多方面、多层次、高标准的保险服务。
三、将特殊岗位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是军人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将军人保险引入团体商业保险,其本质是为了实现军人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军人保险制度设计之初,所遵循的设计理念是与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接轨,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军队特色。按照此种模式构建的军人保险制度无论是保障范围还是保障水平都有限,造成了现在军人保险制度平台功能的局限性。
(一)项目的局限性,现行的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等制度,强调的是退役后的保险待遇,体现军人职业风险保障要求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和全面,限定了军人保险的保障水平。
(二)保障能力的局限性。军人保险制度功效的发挥主要来源于军队资源和中央政府资源,而对地方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利用则没有被重视,军人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狭窄所导致的投资效益偏低、现有保障体制运行的低效率,阻碍了军人保险保障水平的提高。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我国的军人保险制度还处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模糊性,出现险种出台不及时、配套改革滞后等问题,而保险供需的错位性,影响军队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长远看,会影响制度的稳定性,不利于军人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商业保险市场的不断拓展和成熟,为军人保险利用社会保险资源奠定了基础,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可以很好的弥补现有军人保险制度项目不全、选择余地较小的缺陷。那些资金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渠道较宽,可以较好的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较强,引进其效率机制可以促进军人保险运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