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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二十多年来首次进行大修,在对行政诉讼法修改问题进行研究时,应当立足行政诉讼制度的产生、发展进程以及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充分运用变革观。从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来看,在诉讼争议问题解决功能修复、审判权运作自由度提高以及运作的整体环境氛围的优化等方面,体现了变革观的内涵。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就《行政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的变革观运用发表了相关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