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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房屋销售制度——房屋预售。它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时,预售给客户,预收首期付款。待楼宇峻工并可以交付过户时再由购房人交足剩余部分的款项。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也称之为期房买卖。对此制度《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了一般性规定,哈尔滨也就此制度做了相应的调整。作为一种新兴制度,因立法规定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