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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学位授予程序离其价值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认为学位授予程序中的主要问题为:学位授予机构的角色冲突和职能不清晰;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学位授予阶段存在侵犯学位申请人权益的种种程序瑕疵;缺乏学位授予救济程序。因此,建议明确学位授予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相关职权行使程序;完善论文答辩阶段的相关程序;完善学位授予相关文件送达程序;完善学位授予机构内部和外部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