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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考察时,重温“两个务必”,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权为民、情为民、利为民,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化,集中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在新的历史时期,扎扎实实地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要求,必须牢固坚持“三为民”的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