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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宣布将来华,并邀请50位中国富人参加一场慈善晚宴。然而据媒体报道,不少富豪将之视为一场劝捐的“鸿门宴”而避之不及,这背后所折射的东西方慈善理念、法律制度和现实环境的差异值得深思。
继8月4日,“巴比组合”(网民对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简称)联手出击,成功劝说了40名美国亿万富翁公开承诺捐赠自己至少一半的财富后,两人准备将慈善风暴顺势席卷到中国富豪圈中。然而两人在美国的“前车之鉴”让不少中国富人感到不安,很多受邀富豪都会反复确认是否会在晚宴上被“劝捐”,甚至有一小部分人因此拒绝参加本月底的慈善晚宴。
为了打消中国富豪的顾虑,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中国项目区主任叶雷不得不出面回应称,“巴比”最初的本意只是通过晓宴结交朋友,寻找伙伴,并没有打算要说服中国富人进行慈善捐款,更不会像在美国那样,动员富人进行财富捐赠承诺。
面对这一幕极为讽刺又略带尴尬的事件,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促使这两位前世界首富不但将自身财富“裸捐”,还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投入慈善事业?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国富豪对慈善这一高尚的举动避之不及呢?
宗教文化背景迥异
首先,东西方不同的宗教文化背景,使得各自对财富的理解截然不同。
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是唯一对此事作出积极而高调回应的中国富豪,他在写给“巴比”的公开信中承诺身后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他解释说,每一个企业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支持、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员工的辛勤劳动,所以你拥有的财富不仅是你个人的,还有责任回报社会。他还引用了美国钢铁大王、“公益之父”卡内基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
尽管我们十分钦佩陈光标的高尚品格,但他对慈善意义的理解依然停留在社会道德层面,这也是大部分中国人对慈善的理解。然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许小年对记者表示,由于西方宗教传统的影响,西方人对慈善的理解和中国人有很大差别。
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传世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指出,宗教的影响是造成东西方文化发展差异的主因。追溯人类职业的历史可发现,直到清教徒时代,人类史上才真正出现职业的概念。当时职业一词叫calling,意即上帝在天上呼召你,命令你该做什么。清教徒认为,人是上帝财富的托管人。作为托管人,有天职将财富增值,履行对上帝的神圣信托责任,替整个社会和上帝所爱的子民管理和创造财富。因此他们不仅追求利润最大化,还具有对社会的回馈意识,认为企业应该担当社会责任、扶持社会公正。所以盖茨当年在解释为何“裸捐”时才会说:“财富是取之于社会,要还之于社会,我只是帮助大家管理这份财富而已。”
后来有人把清教徒精神概括为“拼命挣钱、拼命省钱、拼命捐钱”。这三个“拼命”在“股神”巴菲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巴菲特虽醉心于投资赚钱,但平时生活却极为简朴。他在生活中处处体现了清教徒精神。
著名经济学家同时也是基督徒的赵晓教授还指出,圣经里有过一个比喻,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所以这种宗教信仰促使西方有钱人死前把财产捐掉。当年美国总统小布什为刺激美国经济而提议取消高额遗产税时,美国竟有120名亿万富翁联名广告表示反对,包括盖茨的父亲、巴菲特、索罗斯、洛克菲勒家族等等,宗教信仰对美图富人的影响可见一斑。这也是“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这句话的本意。
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却没有“天职”、“财富代理人”、“神圣信托”这些概念,而是认为钱就是自己的。虽然表面上知识分子大谈“不义之财不可取”,但社会生活中实际上却不自觉地奉行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实用主义财富观和处世哲学。这导致在中国慈善事业往往靠个体的良心去推动,而无法在社会中形成一种普遍的文化风气。
慈善鼓励政策悬殊
当然,时至今日,单靠人内心的良知或者宗教信仰的力量来确保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已远远不够,毕竟人性都是自私的,这也是为什么“巴比”劝捐行动在美国也依然受到了不少富豪抵制的原因。这时,政府就需要出面通过法律和税收杠杆来鼓励甚至迫使富人履行将财富回馈社会的责任。
在美国,慈善捐赠能够获得十分方便且额度很高的免税和抵税额度。
如《福布斯》杂志曾有报道称,盖茨的慈善基金会在2003年以268亿美元的资本获得了高达39亿美元的投资回报,回报率高达14.5%,比许多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还高。而基金会每年只要将总资产的5%用于捐赠就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税收,另外95%的资产则被用于投资。收支相抵,基金会规模反而越做越大。当时这也引起了社会公众对盖茨借基金会避税的争议。
但事实上,盖茨放在基金会里的钱不管增加了多少也不会再成为盖兹自己口袋里的钱,而政府的税收减免则是为了让更多的善款能直接用在捐赠对象上,而基金会的高额投资回报则是由于其投资能力出众的体现,使得基金会的运作能够长久维持下去,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
然而我国目前有关税收鼓励慈善事业的政策中,以投资形式介入慈善事业却享受不到多少税收优惠。国内既有的慈善捐助税收优惠措施还存在一些缺陷,实际能够发挥出来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
首先,慈善捐助行为退税范围被严格限定,只有向中华慈善总会等指定慈善机构捐赠才能得到税前捐赠全额扣除的优惠。
其次,相关的退税手续较为繁琐。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曾以亲历说明了这一问题。按规定,慈善捐赠者可减免部分个税。王振耀捐了500元并获得捐赠收据后,将收据送交单位财务,财务先修改他的工资扣税额,再向税务部门提交修改后的“税务明细申报表”。之后王振耀还需填写多达5份的“保税收缴书”送至银行,财务处再根据银行单据重新做账,最后再恢复王振耀此后的工资明细。其5月份捐助款项,一直拖到10月份才在工资单上享受到了500元的个税减免。
这足以看出,国内慈善捐助的特点是受益范围较窄,而复杂的免税程序又给捐赠人带来诸多麻烦,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慈善免税的激励作用。据了解,在美国,捐赠一件旧衣服都可以抵税。企业向社会捐善款的数额超过应缴税收的10%,则减免10%的税款;如果不到10%,则在税收里直接扣除已捐的善款,而且操作方便,只需在年底的报税单上附上慈善机构的抵税发票,即可坐等税务局寄来的退税支票。
除了通过税法鼓励民众和企业做慈善,美国政府还通过高额的遗产税来阻挠财富的代际传承。上海理财专修学院执行院长徐建明表示,美国的遗产税规定相当复杂,各州的遗产税税率、免税额度都不同,且经常发生变化。但最高遗产税率一般在45%~55%,即使是通过信托和人寿保险进行遗产避税处理也还要缴纳信托联邦收入税和继 承税。但如果将遗产捐赠给慈善机构或教育机构则可以免交包括联邦遗产税、赠与税、继承税等一切税费。面对这么多的“苛捐杂税”,不少美国富人在“将财富传给子女,但一大半财富要被充公”和“将大部分财富捐赠出去,免税还能留个美名”之间选择了后者。
然而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遗产税还只是一个遥远的传说。
慈善运作模式不同
除了中国当前的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们做慈善的意愿外,“官民不分”的慈善事业运作模式也使得中国富人对慈善捐赠缺乏信心。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
由于我国当前从事慈善运作的主要组织如中国红十字会均由政府控制,组织运作的效率,善款的合理使用和监管都备受诟病。效率低、不透明、漏洞多已经成为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三大障碍。近年来经常爆出某地红十字会随意收取高比例的手续费甚至挪用贪污善款的新闻,如今年夏天爆出的浙江湖州市吴兴区,4名乡镇干部被认定截留了当地为汶川地震捐出的100多万元善款,并私分了62万元。与此同时,又爆出了国家五部委史无前例地发文要求直接“收缴”各民间慈善组织为玉树地震救灾募集的善款,连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赠资金,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这一新闻引起了社会和民间慈善组织的强烈质疑。
对此韩寒曾在博客中指出:“我一直有一个疑惑,比如某处灾难,救灾最终需要1亿元,民众积极捐款,捐到了5000万元,那到底意味着救灾总款变成了1.5亿元呢?还是救灾款依然是1亿元,但是我们捐给了政府5000万元?它困扰了我很久,最终解决的方法是各帮各的,各行其善。”
事实上,只有将慈善事业与政府脱钩,通过民间运营、政府监管的方式来运作才能让善款不折不扣地用到它该去的地方。
比如,美国的慈善基金会运作机制早已透明化、公开化、社会化。巴菲特做慈善,与政治和商业没有丝毫关系,仅仅与他个人有关。而盖茨基金会是和微软完全没关系的NGO(非政府组织)。乍看起来,它和一家上市公司没啥区别,不但有董事会,还有专职CEO和全职工作人员,每年都发布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只不过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罢了。
除了基金会的自律,美国政府还会通过各种方式来监管慈善机构的运作,包括审核慈善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甚至包括年度收支明细账单,对违规的慈善机构给予处罚或罚金等。
然而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慈善事业一直由政府大包大揽。而且对民间组织的管束非常严格。任何一个民间组织,成立时必须挂靠相关政府部门作为管理部门。如去年陈发树宣布组建国内最大的个人慈善基金会时,就不得不和宋庆龄基金会“攀亲”。
面对这样的现实,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富人,难免会对自己的善举能否真正帮到别人心存一丝疑惑。因此,“巴比”慈善宴要想得到中国富人们的积极响应,恐怕难。
各行其善
邢 力
中国富人为何不愿赴“巴比”慈善晚宴,除了文化基因不推崇、法律税收不鼓励、现实环境不支持这三大“硬伤”外,还有一些隐性的担忧导致中国富人躲避“巴比”慈善晚宴。如不少富豪捐了钱还被说成是“作秀”、“博出名”、“避税”等,做了好事反而给自己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又如有些富人的财富来源不正,害怕一旦被曝光在慈善的聚光灯下,露富的同时便会引来税务或纪检部门的注意。
由此看来,盖茨和巴菲特的此次中国之行。恐怕很难直接募得多少善款。但这一行动和因此引发的社会讨论却能让中国富人们缓一缓终日忙于赚钱的步伐,重新回头思考财富和人生的意义。更重要的是,通过中美两国慈善制度的对比,更凸显出中国目前慈善困局的症结所在——一方面,政府应该尽快完善针对慈善行为的税收优惠鼓励政策,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慈善事业中来;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尽快完成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管理模式的“去政府化”和财务的公开化、透明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从而让公众重拾对慈善组织的信心,同时还应该降低成立民间慈善基金会的审批要求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使得政府和慈善机构能够“各行其善”。
最后再说一句,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不断,旱灾接着水灾,地震连着泥石流,这些现实都呼唤中国慈善事业能迅速发展壮大。而在国民财富分配改革的大棋局中,鼓励富人通过慈善事业来回馈社套,实现财富的阶层间流动,无疑是既高尚又能有效减缓社会贫富差距的一种办法。
继8月4日,“巴比组合”(网民对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简称)联手出击,成功劝说了40名美国亿万富翁公开承诺捐赠自己至少一半的财富后,两人准备将慈善风暴顺势席卷到中国富豪圈中。然而两人在美国的“前车之鉴”让不少中国富人感到不安,很多受邀富豪都会反复确认是否会在晚宴上被“劝捐”,甚至有一小部分人因此拒绝参加本月底的慈善晚宴。
为了打消中国富豪的顾虑,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中国项目区主任叶雷不得不出面回应称,“巴比”最初的本意只是通过晓宴结交朋友,寻找伙伴,并没有打算要说服中国富人进行慈善捐款,更不会像在美国那样,动员富人进行财富捐赠承诺。
面对这一幕极为讽刺又略带尴尬的事件,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促使这两位前世界首富不但将自身财富“裸捐”,还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投入慈善事业?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国富豪对慈善这一高尚的举动避之不及呢?
宗教文化背景迥异
首先,东西方不同的宗教文化背景,使得各自对财富的理解截然不同。
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是唯一对此事作出积极而高调回应的中国富豪,他在写给“巴比”的公开信中承诺身后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他解释说,每一个企业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支持、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员工的辛勤劳动,所以你拥有的财富不仅是你个人的,还有责任回报社会。他还引用了美国钢铁大王、“公益之父”卡内基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
尽管我们十分钦佩陈光标的高尚品格,但他对慈善意义的理解依然停留在社会道德层面,这也是大部分中国人对慈善的理解。然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许小年对记者表示,由于西方宗教传统的影响,西方人对慈善的理解和中国人有很大差别。
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传世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指出,宗教的影响是造成东西方文化发展差异的主因。追溯人类职业的历史可发现,直到清教徒时代,人类史上才真正出现职业的概念。当时职业一词叫calling,意即上帝在天上呼召你,命令你该做什么。清教徒认为,人是上帝财富的托管人。作为托管人,有天职将财富增值,履行对上帝的神圣信托责任,替整个社会和上帝所爱的子民管理和创造财富。因此他们不仅追求利润最大化,还具有对社会的回馈意识,认为企业应该担当社会责任、扶持社会公正。所以盖茨当年在解释为何“裸捐”时才会说:“财富是取之于社会,要还之于社会,我只是帮助大家管理这份财富而已。”
后来有人把清教徒精神概括为“拼命挣钱、拼命省钱、拼命捐钱”。这三个“拼命”在“股神”巴菲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巴菲特虽醉心于投资赚钱,但平时生活却极为简朴。他在生活中处处体现了清教徒精神。
著名经济学家同时也是基督徒的赵晓教授还指出,圣经里有过一个比喻,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所以这种宗教信仰促使西方有钱人死前把财产捐掉。当年美国总统小布什为刺激美国经济而提议取消高额遗产税时,美国竟有120名亿万富翁联名广告表示反对,包括盖茨的父亲、巴菲特、索罗斯、洛克菲勒家族等等,宗教信仰对美图富人的影响可见一斑。这也是“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这句话的本意。
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却没有“天职”、“财富代理人”、“神圣信托”这些概念,而是认为钱就是自己的。虽然表面上知识分子大谈“不义之财不可取”,但社会生活中实际上却不自觉地奉行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实用主义财富观和处世哲学。这导致在中国慈善事业往往靠个体的良心去推动,而无法在社会中形成一种普遍的文化风气。
慈善鼓励政策悬殊
当然,时至今日,单靠人内心的良知或者宗教信仰的力量来确保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已远远不够,毕竟人性都是自私的,这也是为什么“巴比”劝捐行动在美国也依然受到了不少富豪抵制的原因。这时,政府就需要出面通过法律和税收杠杆来鼓励甚至迫使富人履行将财富回馈社会的责任。
在美国,慈善捐赠能够获得十分方便且额度很高的免税和抵税额度。
如《福布斯》杂志曾有报道称,盖茨的慈善基金会在2003年以268亿美元的资本获得了高达39亿美元的投资回报,回报率高达14.5%,比许多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还高。而基金会每年只要将总资产的5%用于捐赠就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税收,另外95%的资产则被用于投资。收支相抵,基金会规模反而越做越大。当时这也引起了社会公众对盖茨借基金会避税的争议。
但事实上,盖茨放在基金会里的钱不管增加了多少也不会再成为盖兹自己口袋里的钱,而政府的税收减免则是为了让更多的善款能直接用在捐赠对象上,而基金会的高额投资回报则是由于其投资能力出众的体现,使得基金会的运作能够长久维持下去,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
然而我国目前有关税收鼓励慈善事业的政策中,以投资形式介入慈善事业却享受不到多少税收优惠。国内既有的慈善捐助税收优惠措施还存在一些缺陷,实际能够发挥出来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
首先,慈善捐助行为退税范围被严格限定,只有向中华慈善总会等指定慈善机构捐赠才能得到税前捐赠全额扣除的优惠。
其次,相关的退税手续较为繁琐。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曾以亲历说明了这一问题。按规定,慈善捐赠者可减免部分个税。王振耀捐了500元并获得捐赠收据后,将收据送交单位财务,财务先修改他的工资扣税额,再向税务部门提交修改后的“税务明细申报表”。之后王振耀还需填写多达5份的“保税收缴书”送至银行,财务处再根据银行单据重新做账,最后再恢复王振耀此后的工资明细。其5月份捐助款项,一直拖到10月份才在工资单上享受到了500元的个税减免。
这足以看出,国内慈善捐助的特点是受益范围较窄,而复杂的免税程序又给捐赠人带来诸多麻烦,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慈善免税的激励作用。据了解,在美国,捐赠一件旧衣服都可以抵税。企业向社会捐善款的数额超过应缴税收的10%,则减免10%的税款;如果不到10%,则在税收里直接扣除已捐的善款,而且操作方便,只需在年底的报税单上附上慈善机构的抵税发票,即可坐等税务局寄来的退税支票。
除了通过税法鼓励民众和企业做慈善,美国政府还通过高额的遗产税来阻挠财富的代际传承。上海理财专修学院执行院长徐建明表示,美国的遗产税规定相当复杂,各州的遗产税税率、免税额度都不同,且经常发生变化。但最高遗产税率一般在45%~55%,即使是通过信托和人寿保险进行遗产避税处理也还要缴纳信托联邦收入税和继 承税。但如果将遗产捐赠给慈善机构或教育机构则可以免交包括联邦遗产税、赠与税、继承税等一切税费。面对这么多的“苛捐杂税”,不少美国富人在“将财富传给子女,但一大半财富要被充公”和“将大部分财富捐赠出去,免税还能留个美名”之间选择了后者。
然而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遗产税还只是一个遥远的传说。
慈善运作模式不同
除了中国当前的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们做慈善的意愿外,“官民不分”的慈善事业运作模式也使得中国富人对慈善捐赠缺乏信心。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
由于我国当前从事慈善运作的主要组织如中国红十字会均由政府控制,组织运作的效率,善款的合理使用和监管都备受诟病。效率低、不透明、漏洞多已经成为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三大障碍。近年来经常爆出某地红十字会随意收取高比例的手续费甚至挪用贪污善款的新闻,如今年夏天爆出的浙江湖州市吴兴区,4名乡镇干部被认定截留了当地为汶川地震捐出的100多万元善款,并私分了62万元。与此同时,又爆出了国家五部委史无前例地发文要求直接“收缴”各民间慈善组织为玉树地震救灾募集的善款,连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赠资金,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这一新闻引起了社会和民间慈善组织的强烈质疑。
对此韩寒曾在博客中指出:“我一直有一个疑惑,比如某处灾难,救灾最终需要1亿元,民众积极捐款,捐到了5000万元,那到底意味着救灾总款变成了1.5亿元呢?还是救灾款依然是1亿元,但是我们捐给了政府5000万元?它困扰了我很久,最终解决的方法是各帮各的,各行其善。”
事实上,只有将慈善事业与政府脱钩,通过民间运营、政府监管的方式来运作才能让善款不折不扣地用到它该去的地方。
比如,美国的慈善基金会运作机制早已透明化、公开化、社会化。巴菲特做慈善,与政治和商业没有丝毫关系,仅仅与他个人有关。而盖茨基金会是和微软完全没关系的NGO(非政府组织)。乍看起来,它和一家上市公司没啥区别,不但有董事会,还有专职CEO和全职工作人员,每年都发布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只不过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罢了。
除了基金会的自律,美国政府还会通过各种方式来监管慈善机构的运作,包括审核慈善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甚至包括年度收支明细账单,对违规的慈善机构给予处罚或罚金等。
然而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慈善事业一直由政府大包大揽。而且对民间组织的管束非常严格。任何一个民间组织,成立时必须挂靠相关政府部门作为管理部门。如去年陈发树宣布组建国内最大的个人慈善基金会时,就不得不和宋庆龄基金会“攀亲”。
面对这样的现实,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富人,难免会对自己的善举能否真正帮到别人心存一丝疑惑。因此,“巴比”慈善宴要想得到中国富人们的积极响应,恐怕难。
各行其善
邢 力
中国富人为何不愿赴“巴比”慈善晚宴,除了文化基因不推崇、法律税收不鼓励、现实环境不支持这三大“硬伤”外,还有一些隐性的担忧导致中国富人躲避“巴比”慈善晚宴。如不少富豪捐了钱还被说成是“作秀”、“博出名”、“避税”等,做了好事反而给自己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又如有些富人的财富来源不正,害怕一旦被曝光在慈善的聚光灯下,露富的同时便会引来税务或纪检部门的注意。
由此看来,盖茨和巴菲特的此次中国之行。恐怕很难直接募得多少善款。但这一行动和因此引发的社会讨论却能让中国富人们缓一缓终日忙于赚钱的步伐,重新回头思考财富和人生的意义。更重要的是,通过中美两国慈善制度的对比,更凸显出中国目前慈善困局的症结所在——一方面,政府应该尽快完善针对慈善行为的税收优惠鼓励政策,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慈善事业中来;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尽快完成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管理模式的“去政府化”和财务的公开化、透明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从而让公众重拾对慈善组织的信心,同时还应该降低成立民间慈善基金会的审批要求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使得政府和慈善机构能够“各行其善”。
最后再说一句,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不断,旱灾接着水灾,地震连着泥石流,这些现实都呼唤中国慈善事业能迅速发展壮大。而在国民财富分配改革的大棋局中,鼓励富人通过慈善事业来回馈社套,实现财富的阶层间流动,无疑是既高尚又能有效减缓社会贫富差距的一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