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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是高中一门必修课,它具备基础性、技术性、高速发展性等自身特点。此外,还具有一定的学科性、综合性、工具性、实践性、层次性等诸多特点。针对这些特点,信息技术课程在评价方法上也应有别于其它的课程。评价是对学习者学习效果进行的一种综合性的价值判断。在以往的教育实践中,评价常常采用总结性评价,用考试来衡量学生的能力和水平。这种单一评价方式现在已经不能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信息技术课程特点。为全面地促进学生的发展,挖掘学生的内在潜能,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培养信息素养,信息技术评价应遵循评价原则的多元化。
信息技术的评价原则既反映了高中信息技术评价的内在规律性,同时又影响着信息技术评价能否体现该生真实的成绩。本文试着以一般性的评价原则为基础,并结合信息技术学科特点以及高中学生的特征,联系新课程目标,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从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目标四个纬度综合考虑,总结出如下评价原则。
一、全面发展性原则
全面发展性原则以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为核心目标,评价的内容围绕新课程标准中的三维目标来进行。使学生能够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实践,能够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贯彻这一原则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评价内容要求全面化。信息技术评价的内容要涉及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领域。日常教学中往往重视知识与技能,而忽视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情感体验的评价。
2.评价指标要求多维度。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更要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关注学生知识的积累,又要关注学生的落实情况;既要了解对学生的普遍要求,又要了解不同个性差异的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思维发展情况。
3.评价指标要求层次化,这是由学生之间存在的个别差异决定的。
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原则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原则是指评价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评价的主人,评价的形式主要是学生自评和生生互评;教师的作用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给予及时的指导,同时也可以让家长参与到对学生的评价中。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认为学习是意义建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为学生创设各种学习情境,让他们在自由的行动和思维过程中获得学习的乐趣,以提升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建构主义还强调“协作学习”对意义建构的关键作用。通过协作学习,学习群体可以共享思维的成果。
贯彻学生主体原则还要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念。传统的评价是以教师为中心,目的是为教师的“教”服务。学生只是一个“容器”,只能被迫接受,它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此,作为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中心,让每个学生自我剖析、自我反馈,看到自己的长处,更要看到自己的不足。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态度,改变学习方法,明确学习目标。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在学习中获得了成功,就能激发更高的学习热情。此外,其他学生、教师、家长、领导的共同参与也很重要。
三、过程化原则
过程化原则是指评价要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注重学生纵向比较,关注学生的进步,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对知识的感知、理解、体验、建构是无法跨越的,是具有过程性的。学习不只是教师把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运用原有的经验超越所提供的信息和对原有经验的改造和重组,还强调学习要在“情景”中进行,要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来完成意义建构。
首先,信息技术评价要贯穿信息技术教学过程,要围绕信息过程展开。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逐步掌握信息获取、筛选、传输、处理的方法,体验到利用信息技术解决、表达、交流等实际问题的特殊性、有效性,掌握信息问题解决过程中的基本思想与方法。其次,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各种评价信息,要把形成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此外,还要对学生学习进行多次评价。
四、多样化原则
评价方法多样化原则是指采用多种评价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多样性评价要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笔试、上机操作、项目活动等方式为辅,同时兼顾学生在三维目标方面的发展。
针对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目标,为了增强实践的可操作性,可从三方面进行评价和分析:
1.基本概念的测评。信息技术基本概念包括了与此相关的知识,网络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常识以及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网络文化等。这部分的评测可采用笔试、问答的方式进行。
2.操作能力的测评。这是对学生计算机和网络操作技术熟练化的评价。可采用上机操作、观察法进行评测。
3.综合能力的测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形成创新能力。如果能将信息技术的综合能力很好的运用到其他学科的学习中,用来解决生活实际问题,那么就能真正达到信息技术教学目的。
信息技术的评价原则既反映了高中信息技术评价的内在规律性,同时又影响着信息技术评价能否体现该生真实的成绩。本文试着以一般性的评价原则为基础,并结合信息技术学科特点以及高中学生的特征,联系新课程目标,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从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目标四个纬度综合考虑,总结出如下评价原则。
一、全面发展性原则
全面发展性原则以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为核心目标,评价的内容围绕新课程标准中的三维目标来进行。使学生能够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实践,能够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贯彻这一原则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评价内容要求全面化。信息技术评价的内容要涉及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领域。日常教学中往往重视知识与技能,而忽视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情感体验的评价。
2.评价指标要求多维度。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更要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关注学生知识的积累,又要关注学生的落实情况;既要了解对学生的普遍要求,又要了解不同个性差异的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思维发展情况。
3.评价指标要求层次化,这是由学生之间存在的个别差异决定的。
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原则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原则是指评价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评价的主人,评价的形式主要是学生自评和生生互评;教师的作用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给予及时的指导,同时也可以让家长参与到对学生的评价中。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认为学习是意义建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为学生创设各种学习情境,让他们在自由的行动和思维过程中获得学习的乐趣,以提升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建构主义还强调“协作学习”对意义建构的关键作用。通过协作学习,学习群体可以共享思维的成果。
贯彻学生主体原则还要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念。传统的评价是以教师为中心,目的是为教师的“教”服务。学生只是一个“容器”,只能被迫接受,它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此,作为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中心,让每个学生自我剖析、自我反馈,看到自己的长处,更要看到自己的不足。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态度,改变学习方法,明确学习目标。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在学习中获得了成功,就能激发更高的学习热情。此外,其他学生、教师、家长、领导的共同参与也很重要。
三、过程化原则
过程化原则是指评价要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注重学生纵向比较,关注学生的进步,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对知识的感知、理解、体验、建构是无法跨越的,是具有过程性的。学习不只是教师把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运用原有的经验超越所提供的信息和对原有经验的改造和重组,还强调学习要在“情景”中进行,要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来完成意义建构。
首先,信息技术评价要贯穿信息技术教学过程,要围绕信息过程展开。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逐步掌握信息获取、筛选、传输、处理的方法,体验到利用信息技术解决、表达、交流等实际问题的特殊性、有效性,掌握信息问题解决过程中的基本思想与方法。其次,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各种评价信息,要把形成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此外,还要对学生学习进行多次评价。
四、多样化原则
评价方法多样化原则是指采用多种评价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多样性评价要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笔试、上机操作、项目活动等方式为辅,同时兼顾学生在三维目标方面的发展。
针对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目标,为了增强实践的可操作性,可从三方面进行评价和分析:
1.基本概念的测评。信息技术基本概念包括了与此相关的知识,网络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常识以及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网络文化等。这部分的评测可采用笔试、问答的方式进行。
2.操作能力的测评。这是对学生计算机和网络操作技术熟练化的评价。可采用上机操作、观察法进行评测。
3.综合能力的测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形成创新能力。如果能将信息技术的综合能力很好的运用到其他学科的学习中,用来解决生活实际问题,那么就能真正达到信息技术教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