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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被捕前系六安市副市长。2006年11月17日,池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王伟涉嫌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称,1999年至2006年,王伟利用担任舒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县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六安市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先后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2万余元,美金1.15万元,购物卡5.9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此案侦查阶段,王伟写下了长达11页的《我的反思》。案件开庭时,王伟又当庭进行了忏悔。“回顾自己参加工作33年、入党32年的经历,我感到,自己每前进一步,都是党培养、教育的结果……可惜的是,我自己没有很好地珍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犯下了不可原谅的严重错误,直至跌入了违法犯罪的泥坑,给党的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给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我自己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现在想起来,悔恨不迭,痛不欲生!”
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扭曲
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我认为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也即是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扭曲,导致人生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放纵了自己的贪欲,最终走上了堕落的道路。
在城市的改造和开发上,避免不了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他们在开发过程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往往找到我。而我也是从工作、从保护投资环境的角度,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这样一来二往,与开发商的交往密切起来,经常在一起吃饭、喝茶、休闲,开始还能把握住分寸,认为这是工作的需要,是为了招商引资。但渐渐就不行了,在高消费生活的耳濡目染中,看到他们大把挣钱,大手大脚地花钱,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自己的思想防线开始崩溃了。心想自己的能力不比他们差,付出的也远比他们多,而自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工资每月也就一千多元,心里很不平衡。思想滑坡了,行为上也就放松了要求。当逢年过节,开发商们表示点“小意思”,自己也就“笑纳”了。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当一家公司老总将5万元现金塞进我的小车里,我也就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到2006年春节,先后收受了开发商50多万元的贿金。
从此,我的世界观、人生观由原来的服务、奉献转向奉献与索取并重,在人生的价值取向上,将事业与享受作为人生的两大追求目标。一方面追求事业的成功,既是为官一任的政绩,也是向上提升的资本;另一方面,放纵自己的贪欲,追求物质享受和纸醉金迷的生活,经济上也一步步地滑向了犯罪的泥潭。
权力相对集中而监督乏力
第几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权力相对集中,而监督制约相对乏力。在县一级,县委书记的权力是比较大的。在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拥有拍板权。这个相对集中的权力,如果把握得好,全部用在党的事业和为人民服务上来,是可以做成许多事情的;但是如果把握得不好,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就会做出许多错事、坏事来。我就是没有能够把握好。
干事业抓工作,需要权力,但有了权力之后,各种诱惑也随之而来:有开发商来贿赂,有女人来投怀送抱,也有人送来礼金等。若是意志薄弱者,克制不住自己的私欲,就挡不住这些诱惑,掌权的人就会被拉下水,权力这个魔杖就将掌权的人变成了腐败分子。一念之差,有时往往决定一个人的成败得失。
县委书记的权力很大,而受到的监督制约却相对很小。权力运用得当与否,全凭个人的党性修养。直到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或是有人向上级反映,引起上级重视,认真查处之后,问题才能被揭露出来,但为时已晚。
对灰色交往从拒绝到见怪不怪
第三个方面的原因,是社会环境的影响。中国人讲究人情往来,特别是我国的社会及体制正处于改革、转轨、转型时期,各种不规范的东西、灰色的交往都存在,对各级领导干部是一个现实的考验。
就拿礼金往来情况来说,自己也知道收受别人的礼金不好,但有时也觉得实在难以拒绝。我当县委书记期问,逢年过节,家中有什么事情,总有人通过各种方式,以各种理由送来礼金,我也曾退过不少礼金,但最终还是收了不少。对于一些小额礼金,觉得退也嫌小气和麻烦……时间长了,思想也麻痹了,甚至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而且在收受礼金时,只觉得大不了是违纪,绝对没有想到这就是受贿,就是违法。心中常常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出不了什么大事的,直到问题暴露,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平时的点滴积累,终于铸成大错,自己还恍如梦中。
人生没有后悔药。等到今天一切都明白之后,大错已经铸成。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之中,最根本的还是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问题。“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自己所犯的错误,只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说到底还是自身的贪欲所致。陈毅同志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纪违法者,最终将受到惩罚。“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希望我这只“沉舟”、这棵“病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对像我这样的领导干部能有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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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检查机关的数据
王伟出生于1956年5月,霍邱人,函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3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霍山县磨子潭金宕大队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舞旗公社党委书记,六安地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主任,霍邱县委副书记,六安地委副秘书长,舒城县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六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罢免王伟的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决定免去王伟的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王伟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池州市检察院管辖。2006年7月28日,池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对王伟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决定对于其刑事拘留。2006年8月11日,王伟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王伟利用担任舒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六安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2500元、美金11500元、购物卡59000元。在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中,最大的一笔为安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所送人民币120000元、美金重0000元。同时,在30起受贿指控中,王伟涉及多起卖官事实,同时也大肆收受其下属所送财物。其中,原舒城县巽委办公室主任沙某某为感谢王伟继续让其担任舒城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并与王伟联络感情,在2002年上半年,到王伟的办公室送给王伟500美元,王伟收下后未退还。2003年3月份,舒城县庐镇乡党委书记李某某调走,调来一个新书记,时任乡长方某某考虑自己在乡镇干了很多年也没有调整,就到北京去看王伟,问王伟是不是自己有什么问题,在工作上是不是有什么缺点,请王伟帮忙,并送给王伟5000元人民币,王伟收下,叫对方好好干工作,未退还。
在此案侦查阶段,王伟写下了长达11页的《我的反思》。案件开庭时,王伟又当庭进行了忏悔。“回顾自己参加工作33年、入党32年的经历,我感到,自己每前进一步,都是党培养、教育的结果……可惜的是,我自己没有很好地珍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犯下了不可原谅的严重错误,直至跌入了违法犯罪的泥坑,给党的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给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我自己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现在想起来,悔恨不迭,痛不欲生!”
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扭曲
深刻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我认为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也即是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扭曲,导致人生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放纵了自己的贪欲,最终走上了堕落的道路。
在城市的改造和开发上,避免不了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他们在开发过程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往往找到我。而我也是从工作、从保护投资环境的角度,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这样一来二往,与开发商的交往密切起来,经常在一起吃饭、喝茶、休闲,开始还能把握住分寸,认为这是工作的需要,是为了招商引资。但渐渐就不行了,在高消费生活的耳濡目染中,看到他们大把挣钱,大手大脚地花钱,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自己的思想防线开始崩溃了。心想自己的能力不比他们差,付出的也远比他们多,而自己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工资每月也就一千多元,心里很不平衡。思想滑坡了,行为上也就放松了要求。当逢年过节,开发商们表示点“小意思”,自己也就“笑纳”了。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当一家公司老总将5万元现金塞进我的小车里,我也就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到2006年春节,先后收受了开发商50多万元的贿金。
从此,我的世界观、人生观由原来的服务、奉献转向奉献与索取并重,在人生的价值取向上,将事业与享受作为人生的两大追求目标。一方面追求事业的成功,既是为官一任的政绩,也是向上提升的资本;另一方面,放纵自己的贪欲,追求物质享受和纸醉金迷的生活,经济上也一步步地滑向了犯罪的泥潭。
权力相对集中而监督乏力
第几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权力相对集中,而监督制约相对乏力。在县一级,县委书记的权力是比较大的。在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拥有拍板权。这个相对集中的权力,如果把握得好,全部用在党的事业和为人民服务上来,是可以做成许多事情的;但是如果把握得不好,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就会做出许多错事、坏事来。我就是没有能够把握好。
干事业抓工作,需要权力,但有了权力之后,各种诱惑也随之而来:有开发商来贿赂,有女人来投怀送抱,也有人送来礼金等。若是意志薄弱者,克制不住自己的私欲,就挡不住这些诱惑,掌权的人就会被拉下水,权力这个魔杖就将掌权的人变成了腐败分子。一念之差,有时往往决定一个人的成败得失。
县委书记的权力很大,而受到的监督制约却相对很小。权力运用得当与否,全凭个人的党性修养。直到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或是有人向上级反映,引起上级重视,认真查处之后,问题才能被揭露出来,但为时已晚。
对灰色交往从拒绝到见怪不怪
第三个方面的原因,是社会环境的影响。中国人讲究人情往来,特别是我国的社会及体制正处于改革、转轨、转型时期,各种不规范的东西、灰色的交往都存在,对各级领导干部是一个现实的考验。
就拿礼金往来情况来说,自己也知道收受别人的礼金不好,但有时也觉得实在难以拒绝。我当县委书记期问,逢年过节,家中有什么事情,总有人通过各种方式,以各种理由送来礼金,我也曾退过不少礼金,但最终还是收了不少。对于一些小额礼金,觉得退也嫌小气和麻烦……时间长了,思想也麻痹了,甚至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而且在收受礼金时,只觉得大不了是违纪,绝对没有想到这就是受贿,就是违法。心中常常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出不了什么大事的,直到问题暴露,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平时的点滴积累,终于铸成大错,自己还恍如梦中。
人生没有后悔药。等到今天一切都明白之后,大错已经铸成。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之中,最根本的还是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问题。“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自己所犯的错误,只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说到底还是自身的贪欲所致。陈毅同志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纪违法者,最终将受到惩罚。“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希望我这只“沉舟”、这棵“病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对像我这样的领导干部能有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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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检查机关的数据
王伟出生于1956年5月,霍邱人,函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3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霍山县磨子潭金宕大队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舞旗公社党委书记,六安地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主任,霍邱县委副书记,六安地委副秘书长,舒城县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六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罢免王伟的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决定免去王伟的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王伟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池州市检察院管辖。2006年7月28日,池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对王伟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决定对于其刑事拘留。2006年8月11日,王伟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王伟利用担任舒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六安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2500元、美金11500元、购物卡59000元。在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中,最大的一笔为安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所送人民币120000元、美金重0000元。同时,在30起受贿指控中,王伟涉及多起卖官事实,同时也大肆收受其下属所送财物。其中,原舒城县巽委办公室主任沙某某为感谢王伟继续让其担任舒城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并与王伟联络感情,在2002年上半年,到王伟的办公室送给王伟500美元,王伟收下后未退还。2003年3月份,舒城县庐镇乡党委书记李某某调走,调来一个新书记,时任乡长方某某考虑自己在乡镇干了很多年也没有调整,就到北京去看王伟,问王伟是不是自己有什么问题,在工作上是不是有什么缺点,请王伟帮忙,并送给王伟5000元人民币,王伟收下,叫对方好好干工作,未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