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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环境保护部与我市签订的《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渝府发[2013]4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要求,按期完成201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市政府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