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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发达国家避免马路开膛破肚的有效办法。然而,共同沟的建设在“集中力量好办事”的中国,却举步维艰。归根结底,错综的地下管线背后是复杂的利益格局。
中国的城市在汛期的暴雨下,显露出它的真面目来,北京、武汉、长沙、成都、南京……暴雨已经成为检验城市地下管线运作状况的试金石。虽然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也是城市安全与繁荣的根基所在,但地下管线的管理和建设却各自为政,混乱无序。
以北京为例,北京从解放初期的市政地下管线只有少量的自来水、污水,发展到现有上水、下水、中水、电话、电力、路灯、光缆、通讯、信号、煤气、天然气、热力网等等,这些管线分别由几十个单位建设和管理,包括自来水公司、污水管理处、燃气公司、热电厂、电信公司、电力公司、部队和各工矿企业等,如此众多的管线却缺少一个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不仅各行其是,也不互通管线档案,因此,大马路经常被开膛破肚,你方唱罢我登场,成了各部门路演的舞台,建设过程中也屡屡发生挖断管线的事故。
地下管线老化质量不过关,管线档案不全是造成管线事故的重要原因。各大城市每年因地下管线问题,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发达国家避免马路开膛破肚的有效办法。综合管廊也称“共同沟”,是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检修人员行走通道的隧道结构,主要适用于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多的重要路段,尤其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
共同沟犹如一个大口袋,袋口露出地面,人可在“袋”内直立行走、定期检查,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维修或增加排管只需从“口袋”进入,无需大举开挖。早在1833年,法国巴黎在开始有系统地规划排水网络的同时,就开始兴建共同沟了。目前,德国、俄罗斯、日本、美国等国都建有共同沟,成为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手段。
然而,共同沟的建设在“集中力量好办事”的中国,却举步维艰。中国第一条共同沟成型于2001年的上海张杨路地段,运行多年后,部分空间竟被闲置,甚至有单位故意避开张杨路,选择在周边道路开挖敷设管线。曾经规划3公里长的上海松江新城共同沟,在只掘进到300余米处被迫夭折。上海世博园6.6公里长的共同沟,是在世博会的大旗下,上海市领导的亲自关怀下,几经艰难才建设而成。深圳大梅沙、杭州、南京火车站等地的共同沟建设,则是雷声大雨点小,至今难觅踪影。
共同沟的反对声浪主要集中在成本问题上,因为共同沟的一次性投资远远大于管线独立铺设的成本。据统计,日本、台北、上海的共同沟平均造价(按人民币计算)分别是50万元/米、13万元/米和10万元/米。如果单纯从共同沟单项投资成本看的确较高,但综合的社会成本却十分合算。台湾的信义6.5公里共同沟比单项建设多投资5亿元台币,使用后产生的效益却接近2337亿元台币:包括堵车、肇事等社会成本的降低、道路反复开挖及管线维修成本的减少等。
实际上,国内城市中每年因施工产生的地下管线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400亿元。
归根结底,错综的地下管线背后是复杂的利益格局。
西欧国家在管道规划、施工、共用管廊建设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如德国、英国因管线维护更新而开挖道路,就有严格法律规定和审批手续,规定每次开挖不得超过25米或30米,且不得扰民。日本也在1963年颁布了《共同管沟实施法》,解决了共同管沟建设中的资金分摊与回收、建设技术等关键问题,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多次修订完善。
虽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一日千里,地下管线的相关法规却严重滞后。除了《城乡规划法》中关于地下管线的指导性意见外,至今仍无全国性的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各地方政府在2005年才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法规。姑且不论实施效果,所颁布的管理办法中,地下管线的规划、测绘及档案资料管理等事项仍然分属于不同部门,一旦涉及利益分配和具体责任的承担,不是你争我抢就是互踢皮球,最终仍各行其是。
地下管线的建设是长期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暴雨却会不期而至,其实一些细节的改善,同样可以缓解城市水漫金山的状态。比如,在地铁口、车库入口和地下室入口前,修建几厘米的台阶,把雨水挡在外面,同时疏通周边下水道,让雨水能快速流走。一些小小的举措,就可以缓解损失,但糟糕的是,很多城市还在不停地上演水漫金山的戏码。
中国的城市在汛期的暴雨下,显露出它的真面目来,北京、武汉、长沙、成都、南京……暴雨已经成为检验城市地下管线运作状况的试金石。虽然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也是城市安全与繁荣的根基所在,但地下管线的管理和建设却各自为政,混乱无序。
以北京为例,北京从解放初期的市政地下管线只有少量的自来水、污水,发展到现有上水、下水、中水、电话、电力、路灯、光缆、通讯、信号、煤气、天然气、热力网等等,这些管线分别由几十个单位建设和管理,包括自来水公司、污水管理处、燃气公司、热电厂、电信公司、电力公司、部队和各工矿企业等,如此众多的管线却缺少一个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不仅各行其是,也不互通管线档案,因此,大马路经常被开膛破肚,你方唱罢我登场,成了各部门路演的舞台,建设过程中也屡屡发生挖断管线的事故。
地下管线老化质量不过关,管线档案不全是造成管线事故的重要原因。各大城市每年因地下管线问题,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发达国家避免马路开膛破肚的有效办法。综合管廊也称“共同沟”,是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检修人员行走通道的隧道结构,主要适用于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多的重要路段,尤其是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
共同沟犹如一个大口袋,袋口露出地面,人可在“袋”内直立行走、定期检查,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维修或增加排管只需从“口袋”进入,无需大举开挖。早在1833年,法国巴黎在开始有系统地规划排水网络的同时,就开始兴建共同沟了。目前,德国、俄罗斯、日本、美国等国都建有共同沟,成为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手段。
然而,共同沟的建设在“集中力量好办事”的中国,却举步维艰。中国第一条共同沟成型于2001年的上海张杨路地段,运行多年后,部分空间竟被闲置,甚至有单位故意避开张杨路,选择在周边道路开挖敷设管线。曾经规划3公里长的上海松江新城共同沟,在只掘进到300余米处被迫夭折。上海世博园6.6公里长的共同沟,是在世博会的大旗下,上海市领导的亲自关怀下,几经艰难才建设而成。深圳大梅沙、杭州、南京火车站等地的共同沟建设,则是雷声大雨点小,至今难觅踪影。
共同沟的反对声浪主要集中在成本问题上,因为共同沟的一次性投资远远大于管线独立铺设的成本。据统计,日本、台北、上海的共同沟平均造价(按人民币计算)分别是50万元/米、13万元/米和10万元/米。如果单纯从共同沟单项投资成本看的确较高,但综合的社会成本却十分合算。台湾的信义6.5公里共同沟比单项建设多投资5亿元台币,使用后产生的效益却接近2337亿元台币:包括堵车、肇事等社会成本的降低、道路反复开挖及管线维修成本的减少等。
实际上,国内城市中每年因施工产生的地下管线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400亿元。
归根结底,错综的地下管线背后是复杂的利益格局。
西欧国家在管道规划、施工、共用管廊建设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如德国、英国因管线维护更新而开挖道路,就有严格法律规定和审批手续,规定每次开挖不得超过25米或30米,且不得扰民。日本也在1963年颁布了《共同管沟实施法》,解决了共同管沟建设中的资金分摊与回收、建设技术等关键问题,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多次修订完善。
虽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一日千里,地下管线的相关法规却严重滞后。除了《城乡规划法》中关于地下管线的指导性意见外,至今仍无全国性的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各地方政府在2005年才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法规。姑且不论实施效果,所颁布的管理办法中,地下管线的规划、测绘及档案资料管理等事项仍然分属于不同部门,一旦涉及利益分配和具体责任的承担,不是你争我抢就是互踢皮球,最终仍各行其是。
地下管线的建设是长期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暴雨却会不期而至,其实一些细节的改善,同样可以缓解城市水漫金山的状态。比如,在地铁口、车库入口和地下室入口前,修建几厘米的台阶,把雨水挡在外面,同时疏通周边下水道,让雨水能快速流走。一些小小的举措,就可以缓解损失,但糟糕的是,很多城市还在不停地上演水漫金山的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