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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的性需要和手段性需要是哲学上最普遍和最基础的划分”,“目的和手段是两种最普遍的价值”,审美活动的最普遍和最基础的价值类型可以被认为是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对审美活动的价值在这一维度上的划分,属于按照主体人的尺度对价值进行的划分,其意义在于进一步理解不同的审美活动在人存在和发展中所具有的不同的性质和地位,进而把握什么样的审美活动更有价值,有效地实现审美活动的价值从工具到达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