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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要求也相应提高,对动物防疫实施检查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了,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关键词:动物;检疫;监督;建议;对策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要求也相应提高,对动物防疫实施检疫监督显得尤为重要,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目前,对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测,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
随着畜牧业持续发展,畜禽及其产品的交易和流通日益频繁,国内外市场对畜产品卫生质量要求日趋严格,给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结合笔者多年在检疫监督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浅谈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建议和对策,以有效保障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建议和对策。
1 建议
1.1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当作一件关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大事,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人民知法,经营者守法不违法,不断提高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经营者理解,社会拥护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1.2 加强动物饲养环节监管。
动物饲养是动物及其产品从养殖场到餐桌全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安全卫生的动物产品生产的前提和基础,要将动物饲养环节的监管工作纳入正常程序化轨道,首先,监管部门要与各养殖大户签订动物疫病防疫责任书,明确被监管的对象和义务,要求养殖大户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健全动物饲养档案,免疫档案,防疫及畜牧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从动物饲养饮用水,饲草,饲料,兽药添加剂投入品,免疫注射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场区环境卫生和饲养条件等多方面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第三,在引种程序上要求事先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按照规定办理引种手续,然后,按照程序在出栏销售环节上必须向当地乡镇兽医站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养殖业主方可凭动物畜禽标志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经营,同时,在日常的监管中要加强监督检查,与当地乡镇政府密切配合,要求养殖业主发现病害动物及时报告,自觉做无害化处理。发现有私屠滥宰病死畜禽现象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由当地政府负责做无害化处理。
1.3 严格规范产地检疫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检疫要分村包户,建立“户籍式档案,片警式管理”制度,使产地检疫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施。
1.4 改进检疫手段,提高检疫队伍素质。
检疫基础设施投入滞后,检疫员往往凭以前的经验,还停留在“一把刀,一个钩、一个滚筒印章、两只眼”凭感官经验检疫阶段,只能识别一些有明显特征变化的肉品。对一些变化不太明显,表面无变化的肉品则很难区别,另外由于监督检查跟不上,少数检疫员违规操作,不按规定检疫,无害化设施不健全,对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能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很大程度上造成环境污染。
1.5 改变市场监管环节薄弱,多部门未共同监管、联合执法的局面。
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多是动物卫生监督所单独行动,很少有相关部门主动协助配合,导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管不能集中,力量有限不能全面深入地开展,甚至出现了各部门间相互扯皮,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個环节在连接处发生断裂,给肉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2 对策
2.1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动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检疫关。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的管理,实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者,必须进行培训,加强对农贸市场肉品市场的管理,建立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抓好检疫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对我县检疫监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完成各项检疫监督工作及操作规程,树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动物检疫员、监督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两员管理;选派兽医卫生检疫监督员到省里参加兽医、兽医执法管理培训;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全面提高检疫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检疫队伍的战斗力。
二是开展执法清理整顿活动,树立执法新形象。对动物检疫员、监督员进行调整,充实一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2.3 改善检疫手段,保证检疫质量。加强对检疫监督机构基础设施的投入,改进检疫手段,增加检疫项目提高检疫质量,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和“安全肉”。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好能取消检疫收费,改变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既搞执法又收费的现象,这样不仅有利于稳定队伍,提高检疫人员的执法形象,而且可有效地解决逃避检疫等问题,使检疫工作更趋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要通过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装备,特别要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发展切实可行的快速检疫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体系,要配备好检疫监督执法中所必需的交通、取证、办案等设备设施,逐步改变办案难的问题。
关键词:动物;检疫;监督;建议;对策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要求也相应提高,对动物防疫实施检疫监督显得尤为重要,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目前,对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测,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
随着畜牧业持续发展,畜禽及其产品的交易和流通日益频繁,国内外市场对畜产品卫生质量要求日趋严格,给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结合笔者多年在检疫监督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浅谈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建议和对策,以有效保障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建议和对策。
1 建议
1.1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当作一件关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大事,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人民知法,经营者守法不违法,不断提高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经营者理解,社会拥护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1.2 加强动物饲养环节监管。
动物饲养是动物及其产品从养殖场到餐桌全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安全卫生的动物产品生产的前提和基础,要将动物饲养环节的监管工作纳入正常程序化轨道,首先,监管部门要与各养殖大户签订动物疫病防疫责任书,明确被监管的对象和义务,要求养殖大户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健全动物饲养档案,免疫档案,防疫及畜牧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从动物饲养饮用水,饲草,饲料,兽药添加剂投入品,免疫注射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场区环境卫生和饲养条件等多方面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第三,在引种程序上要求事先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按照规定办理引种手续,然后,按照程序在出栏销售环节上必须向当地乡镇兽医站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养殖业主方可凭动物畜禽标志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经营,同时,在日常的监管中要加强监督检查,与当地乡镇政府密切配合,要求养殖业主发现病害动物及时报告,自觉做无害化处理。发现有私屠滥宰病死畜禽现象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由当地政府负责做无害化处理。
1.3 严格规范产地检疫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检疫要分村包户,建立“户籍式档案,片警式管理”制度,使产地检疫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施。
1.4 改进检疫手段,提高检疫队伍素质。
检疫基础设施投入滞后,检疫员往往凭以前的经验,还停留在“一把刀,一个钩、一个滚筒印章、两只眼”凭感官经验检疫阶段,只能识别一些有明显特征变化的肉品。对一些变化不太明显,表面无变化的肉品则很难区别,另外由于监督检查跟不上,少数检疫员违规操作,不按规定检疫,无害化设施不健全,对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能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很大程度上造成环境污染。
1.5 改变市场监管环节薄弱,多部门未共同监管、联合执法的局面。
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多是动物卫生监督所单独行动,很少有相关部门主动协助配合,导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管不能集中,力量有限不能全面深入地开展,甚至出现了各部门间相互扯皮,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個环节在连接处发生断裂,给肉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2 对策
2.1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动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检疫关。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的管理,实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者,必须进行培训,加强对农贸市场肉品市场的管理,建立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抓好检疫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对我县检疫监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完成各项检疫监督工作及操作规程,树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动物检疫员、监督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两员管理;选派兽医卫生检疫监督员到省里参加兽医、兽医执法管理培训;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全面提高检疫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检疫队伍的战斗力。
二是开展执法清理整顿活动,树立执法新形象。对动物检疫员、监督员进行调整,充实一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2.3 改善检疫手段,保证检疫质量。加强对检疫监督机构基础设施的投入,改进检疫手段,增加检疫项目提高检疫质量,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和“安全肉”。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好能取消检疫收费,改变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既搞执法又收费的现象,这样不仅有利于稳定队伍,提高检疫人员的执法形象,而且可有效地解决逃避检疫等问题,使检疫工作更趋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要通过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装备,特别要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发展切实可行的快速检疫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体系,要配备好检疫监督执法中所必需的交通、取证、办案等设备设施,逐步改变办案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