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影响女性犯罪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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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女性犯罪已是当今社会中一种普遍现象,具有特殊的社会危害性。但由于女性犯罪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使得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相对比较滞后。因此,本文拟探讨影响女性犯罪的因素,以期从中找出减少和预防女性犯罪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女性犯罪 社会危害 女性心理
  作者简介:赵骞翮,上海大学法学院2010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190-01
  
  随着社会的不断高速发展,女性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导致了女性犯罪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呈现急剧增长的态势,且犯罪类型方面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所以其社会危害性亦愈加严重。但由于女性犯罪的特殊性,使得对这方面的研究相对比较滞后,因此,对于女性犯罪方面的研究已是刻不容缓。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影响女性犯罪的因素,以期为解决该问題提供一定的思路和见解。
  一、女性犯罪的概念界定
  在具体探讨影响女性犯罪的因素之前,本文首先对女性犯罪的概念进行界定,从而为更好地剖析女性犯罪的因素作一铺垫,具体阐述如下:
  (一)刑法学的概念界定的缺陷
  从刑法学的角度来理解犯罪行为是最高效的方法。因此,在刑法学角度对女性犯罪进行界定,即为“犯罪主体为女性,从而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豍这是基于对刑法定义的基础,并以犯罪类型概括女性犯罪的概念。
  但是,细细审视上述概念,我们不难发现此种概念具有一个明显的瑕疵,即为:概念内容比较狭隘,不能涵盖女性主体实施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且未被刑事法规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严重越轨行为。而恰恰是越轨行为,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显然,从刑法学角度界定的女性犯罪概念外沿较窄,这是其比较突出的缺陷。
  (二)犯罪学的概念探讨的合理性
  换个角度,就笔者而言,从犯罪学的角度对女性犯罪进行界定,能使得女性犯罪的概念能够尽可能的全面化和形象化,即可以作如下定义:“女性犯罪是以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为根据而分析犯罪现象的一种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该定义的合理性具体阐述如下:
  该定义是从犯罪学的角度进行切入,将不属于刑法条文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严重越轨行为涵盖了进来,联系了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并把女性犯罪作为越轨行为的严重形态来进行研究,有助于把对于女性犯罪的研究延伸到更具有普遍性的违规行为的群体中,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影响女性犯罪的因素之剖析
  女性犯罪具有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特质,因此,影响女性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因素包括方方面面。综合各方面的考虑,笔者拟从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两个角度来具体剖析影响女性犯罪的因素。具体如下:
  (一)女性生理因素
  1.女子青春期生理发育的不可塑性与心理发展的可塑性之矛盾
  女性青春期的到来一般比男性早一至一年半,而女性的性心理在生理发育和社会环境的双重驱动下开始萌发,并且其演变的速度并不亚于这个时期的生理教育的变化。不同之处在于,这个时期的性心理变化是不稳定和不巩固的,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其主要原因在于青春期女性的思维能力在增强,但是判断力薄弱。不善于辨别,容易出现片面武断或臆断,这就造成了女性青少年在青春期的性心理发育的不稳定和可塑性的特点。
  青春期女性的这种生理发育上的不可塑性和心理上的可塑性矛盾变得日趋激烈时,就可能使得性心理需求突破性心理社会性控制。最终导致女性在两性问题上的越轨行为,最终引发各种犯罪欣行为的发生。
  2.女性生理周期与犯罪的联系
  女性在月经期内,因为内分泌的平衡受到干扰,往往会出现不愉悦、冲动和烦躁,感情容易受刺激、易疲劳、易嫉妒、神经质性不安等情绪不良现象。因此,在该时期女性容易产生冲动或与他人发生冲突,从而具有较大的进行违法犯罪的危险性。具有这种特质的女性,容易在冲动的促进作用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处于绝经期的女性,由于在该时期其内分泌会发生暂时性的紊乱。会引起一系列的症状出现。又由于大脑皮层功能失调,兴奋和抑制过程产生不平衡,亦会出现一系列不同于其它时期的心理症状。而显得焦虑、烦躁,情绪波动大,攻击性增强的特点。这种消极的生理特点在特殊的情境下,较容易诱发女性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女性心理因素
  对于女性心理因素对女性犯罪行为的发生产生影响的因素,笔者主要探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动型特征
  对于女性来说,其比较被动,表现出与世无争的态度,以不积极活动、贤惠安适为美德;在性生活方面也是被动,因此,她们的犯罪率较低,有时候是逼不得已而为之。
  2.恐惧和焦虑心理
  女性往往由于比较胆怯、多虑,容易产生恐惧与焦虑的心理。因此,对于她们而言,较少发生犯罪行为。
  3.道德观念和忍耐力
  犯罪是道德观念差的表现,而女性的道德观念相对于男性而言较强,因而女性犯罪率低。
  当然,许多犯罪是由于缺乏忍耐而在冲动性情绪的作用下发生的。一般认为,女性的忍耐性较高,她们在挫折面前可以忍气吞声,容易保持自身的身心平衡状态,因而较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但是,这也从一侧面反映出女性犯罪的积蓄性和隐蔽性,这也是值得我们引起注意的。
  
  注释:
  ①康树华.犯罪学的历史·现状·未来.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第716页.
  
  参考文献:
  [1]罗大华.犯罪心理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邱国梁,江界华.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
  [3]董世珍,贾玲.女性犯罪构成变化及改造对策刍议.犯罪与改造研究.2003(3).
  [4]邱国梁.女性违法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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