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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政办发[2008]5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化债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副组长:郭生练副省长汤涛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