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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美独立运动的起因,人们通常认为英国对殖民地的政策构成"殖民压迫",殖民地居民不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受到母国的"掠夺";甚至将独立战争视为"民族解放",暗指英国对北美的统治构成"民族压迫"。自20世纪中期以来,美国学者大多不再从这个角度解释美国革命的起源,而更加注重殖民地的内部变动和北美居民的态度、想法和活动。
一、殖民地的性质和北美居民的地位
北美的殖民地是由英国人定居、英国人统治的海外拓殖地,而不是英国人统治其他民族的被征服地。根据当时的政治惯例,北美殖民地作为英国的海外领地,其政治属性和土地权利均来自英王的授予,英国政府因此对其拥有合法的主权和管辖权。英国政府采用管理海外领地的方式,尽可能完整地将本土的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移植到北美,按照英国政府自身的模式和功能来设计和建立各殖民地政府。每个殖民地近乎是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可以制定不违背英国法律的地方法令法规,其议会下院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掌握了财政权和总督薪俸的拨款权,成为殖民地权力结构的核心。地理阻隔极大限制了英国对殖民地的控制效力,加上北美居民的自治能力不断增强,北美政治精英实际上和母国分享了对殖民地的统治。保守地说,殖民地也是和英国本土的地方政治单位平行的政治实体。
既然殖民地是英国人建立和统治的海外领地,那么殖民地英裔居民自然就是英国国民,而非受异族统治的"二等臣民"。他们和英国本土居民享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仅英裔居民在理论上拥有如此政治和法律地位,即使是进入殖民地的非英裔移民,亦可通过适当的程序入籍。在现实生活中,北美居民的权利和利益确实受到法律的保障。
应当特别指出,1763年以前,英国在和平时期没有在北美驻扎常备军,殖民地居民对英国主权的承认与服从,并非出自武力威慑和暴力强制,而是基于国家认同和利益需要的一种自愿选择。
二、英国对北美的统治及其后果
英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初衷,在于扩大和其他欧洲国家竞争的实力,传播基督教,安置国内过剩人口,发展贸易和增加财富。至于那些自愿移居北美的普通移民,其意图不外是摆脱在母国的不如意境况,寻求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在殖民地的发展扩张中,这两种利益都得到了部分满足。
从整体上看,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政策具有一个长期性的特征:政治管理比较宽松,经济控制则相对严厉,在整体上是消极的,其主旨在于防止殖民地摆脱对母国的忠诚和依附,不是主动地规范其社会发展道路。英国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实际效果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英国派去的总督有时对母国的指示阳奉阴违,乃至公然抵制。因此,殖民地所受英国的政治控制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在英国宽松的控制下,殖民地自治不断强化。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殖民地事务大部分掌握在北美居民自己手中。北美社会力量的成长和自主意识的增强,使自治成为一种不可扼制的取向,在某种意义上,独立运动正是这种自治倾向发展到极点的结果。
在经济上,英国对殖民地施加了更多、更严格的限制。其基本政策,一是要维持其对母国的依赖,二是使之对母国经济具有互补性。如对殖民地的制造业予以限制。但以往的历史研究对限制作了过分的强调,而实际上这些限制很少得到严格执行。在一些殖民地居民看来,耕种土地和从事渔业,比制造业更有利。殖民地居民从英国进口货物,不仅质量较好,而且价格比自己制造的要便宜得多。直到革命前夕,北美居民才开始对限制的政策提出质疑。
某种理论认为,母国对殖民地的经济政策通常是以掠夺为特征的。对此需要做具体的分析。如以种植业为主的北美南部是英属美洲的富庶之区,那里的种植园主富甲一方。难以想象成千上万渴望致富的英国人千里迢迢地迁居美洲,不过是自投罗网地接受母国的"掠夺"。殖民地经济的确为英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同时北美社会自身的财富也在不断增长。
由此可见,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统治不是以压迫和掠夺为主要特征的,并没有造成普遍的贫困。相反,在英国的羽翼之下,北美获得了政治自主性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经济的机会,在资源和财富上与当日欧洲最发达之国无分轩轾,而且社会更为稳定和有序。在一定意义上说,1763年以后北美居民所反对的并不是英国的"压迫"和"掠夺",而是"殖民地"这种地位所固有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要求以独立自主的身份立足于世界。
引发反抗风潮的是征税措施。英国的国债达到135亿英镑,北美的防务每年还需要支出40万英镑;而英国国内税收已经高达20%,英国政府和纳税者自然就将目光转向殖民地。英国政府决定将在本土施行已达数十年之久的印花税推广到北美,但税额轻于英国,合人均1先令。该法首次使英国的征税权渗透到内部税收领域,触及殖民地在大英帝国内的宪法地位,从而使问题超越了单纯的税收,而成为关系殖民地地位的政治问题。
殖民地居民极力抵制英国的政策。他们出版了无数小册子和文章,发布了一个接一个的决议,递交了许多请愿书,或指斥英国的政策,或阐述殖民地反对的理由和原则,或要求废止新出台的政策。各地还发生民间暴力事件,纽约和波士顿还演成流血惨剧。
英国采取了应对措施。为了控制波士顿的局势,英国政府调两个团进驻波士顿。不过,英国政府还是取消了《印花税法》;反英激进人士也没有遭到逮捕和迫害。英国的各项政策,多数实际上只是一种意图,遇到强烈抵制,便告废止。
殖民地利用英国的宽大和乏力,使抵制逐步升级,开始建立反英的正规组织,以原有的地方政府、议会下院和新成立的"自由之子社"为中心,形成了反英的领导力量。
三、独立运动的内在动因
殖民地人士虽然一再指责英国在殖民地推行"暴政",实施"奴役"。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暴政"和"奴役"只是一种可能降临的威胁,而不是一种现实。他们在谈论所谓的威胁、危险、暴政、奴役时,都是用假设的语气进行推理,强调的是可能性。所以,有人说,美国革命乃是一场"没有直接的压迫"的革命,而实际上可以说是"理性的结果"。
但是,仅是一些可能出现的"威胁"就足以促使北美居民不惜流血牺牲来反对英国吗?仅仅凭借宣传鼓动就能煽起一场革命吗?不论将美国革命如何界定,有一点是不能改变的:其最初的和基本的形态是一场摆脱英国统治的独立运动,因此,探讨美国革命的起源,必须首先明了独立运动的动因。
首先,殖民地在英国的宽松统治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其社会自主性趋于成熟,使之难以继续接受英国的管辖。北美在经济上具备了强大的实力,为北美社会的独立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各殖民地在政治上早已实现了有序的管理,特别是随着议会下院的崛起,殖民地居民掌握了很大一部分自治权,各殖民地的社会精英不仅主导着本地的政治生活,而且积累了日益丰富的政治经验。到1760年左右,北美各殖民地的议会下院都已取得支配地位。北美居民只能由他们自己的议会来统治。
第三,1763年以后,北美居民对于自身的防卫能力有了充足的信心,感到即便没有母国的保护,也能安然无恙。1763年以后,法国和西班牙均从北美撤退,印第安人的威胁大为减弱,母国的保护不再具有关键性的意义。殖民地人士对英国的统治需要时可以接受,不需要时则指斥为"暴政"。
第四,北美的欧裔居民形成了共同体意识,认为他们是和英国本土居民有所不同的"美利坚人",这使他们具备了联合的心理基础。他们习惯于从自由和权利的角度来审视英国的政策,一旦他们感到自由受到侵犯,就会奋起抗争。他们反对英国的目的,就是要维护他们久已享有的自由。
独立既非英国的"殖民压迫"所致,也不是某些居心叵测者刻意鼓动的结果,而是受到殖民地社会内部变动的制约,为各种难以预测的情势所推动。英国政府推出"强制措施"以后,难道真的除了武装反抗之外就无路可走吗?这取决当事者从什么角度看问题。如果他们稍稍向英国的权威低头,完全可以像他们北面的加拿大邻居那样,继续安稳地做若干年的"英王臣民",而根本不会沦为"奴隶"。但殖民地精英人士另有考虑,不能按照"逼上梁山"的逻辑来解释;与其说他们是为英国的"殖民压迫"所逼而被动抗争,倒不如说是为争取更多的自由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采取的积极行动。在这个过程中,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成为他们攻击的靶子,为他们论证反英独立的合理性提供了一种重要资源。
(原载《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作者李剑鸣,居仓摘编)
一、殖民地的性质和北美居民的地位
北美的殖民地是由英国人定居、英国人统治的海外拓殖地,而不是英国人统治其他民族的被征服地。根据当时的政治惯例,北美殖民地作为英国的海外领地,其政治属性和土地权利均来自英王的授予,英国政府因此对其拥有合法的主权和管辖权。英国政府采用管理海外领地的方式,尽可能完整地将本土的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移植到北美,按照英国政府自身的模式和功能来设计和建立各殖民地政府。每个殖民地近乎是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可以制定不违背英国法律的地方法令法规,其议会下院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掌握了财政权和总督薪俸的拨款权,成为殖民地权力结构的核心。地理阻隔极大限制了英国对殖民地的控制效力,加上北美居民的自治能力不断增强,北美政治精英实际上和母国分享了对殖民地的统治。保守地说,殖民地也是和英国本土的地方政治单位平行的政治实体。
既然殖民地是英国人建立和统治的海外领地,那么殖民地英裔居民自然就是英国国民,而非受异族统治的"二等臣民"。他们和英国本土居民享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仅英裔居民在理论上拥有如此政治和法律地位,即使是进入殖民地的非英裔移民,亦可通过适当的程序入籍。在现实生活中,北美居民的权利和利益确实受到法律的保障。
应当特别指出,1763年以前,英国在和平时期没有在北美驻扎常备军,殖民地居民对英国主权的承认与服从,并非出自武力威慑和暴力强制,而是基于国家认同和利益需要的一种自愿选择。
二、英国对北美的统治及其后果
英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初衷,在于扩大和其他欧洲国家竞争的实力,传播基督教,安置国内过剩人口,发展贸易和增加财富。至于那些自愿移居北美的普通移民,其意图不外是摆脱在母国的不如意境况,寻求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在殖民地的发展扩张中,这两种利益都得到了部分满足。
从整体上看,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政策具有一个长期性的特征:政治管理比较宽松,经济控制则相对严厉,在整体上是消极的,其主旨在于防止殖民地摆脱对母国的忠诚和依附,不是主动地规范其社会发展道路。英国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实际效果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英国派去的总督有时对母国的指示阳奉阴违,乃至公然抵制。因此,殖民地所受英国的政治控制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在英国宽松的控制下,殖民地自治不断强化。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殖民地事务大部分掌握在北美居民自己手中。北美社会力量的成长和自主意识的增强,使自治成为一种不可扼制的取向,在某种意义上,独立运动正是这种自治倾向发展到极点的结果。
在经济上,英国对殖民地施加了更多、更严格的限制。其基本政策,一是要维持其对母国的依赖,二是使之对母国经济具有互补性。如对殖民地的制造业予以限制。但以往的历史研究对限制作了过分的强调,而实际上这些限制很少得到严格执行。在一些殖民地居民看来,耕种土地和从事渔业,比制造业更有利。殖民地居民从英国进口货物,不仅质量较好,而且价格比自己制造的要便宜得多。直到革命前夕,北美居民才开始对限制的政策提出质疑。
某种理论认为,母国对殖民地的经济政策通常是以掠夺为特征的。对此需要做具体的分析。如以种植业为主的北美南部是英属美洲的富庶之区,那里的种植园主富甲一方。难以想象成千上万渴望致富的英国人千里迢迢地迁居美洲,不过是自投罗网地接受母国的"掠夺"。殖民地经济的确为英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同时北美社会自身的财富也在不断增长。
由此可见,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统治不是以压迫和掠夺为主要特征的,并没有造成普遍的贫困。相反,在英国的羽翼之下,北美获得了政治自主性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经济的机会,在资源和财富上与当日欧洲最发达之国无分轩轾,而且社会更为稳定和有序。在一定意义上说,1763年以后北美居民所反对的并不是英国的"压迫"和"掠夺",而是"殖民地"这种地位所固有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要求以独立自主的身份立足于世界。
引发反抗风潮的是征税措施。英国的国债达到135亿英镑,北美的防务每年还需要支出40万英镑;而英国国内税收已经高达20%,英国政府和纳税者自然就将目光转向殖民地。英国政府决定将在本土施行已达数十年之久的印花税推广到北美,但税额轻于英国,合人均1先令。该法首次使英国的征税权渗透到内部税收领域,触及殖民地在大英帝国内的宪法地位,从而使问题超越了单纯的税收,而成为关系殖民地地位的政治问题。
殖民地居民极力抵制英国的政策。他们出版了无数小册子和文章,发布了一个接一个的决议,递交了许多请愿书,或指斥英国的政策,或阐述殖民地反对的理由和原则,或要求废止新出台的政策。各地还发生民间暴力事件,纽约和波士顿还演成流血惨剧。
英国采取了应对措施。为了控制波士顿的局势,英国政府调两个团进驻波士顿。不过,英国政府还是取消了《印花税法》;反英激进人士也没有遭到逮捕和迫害。英国的各项政策,多数实际上只是一种意图,遇到强烈抵制,便告废止。
殖民地利用英国的宽大和乏力,使抵制逐步升级,开始建立反英的正规组织,以原有的地方政府、议会下院和新成立的"自由之子社"为中心,形成了反英的领导力量。
三、独立运动的内在动因
殖民地人士虽然一再指责英国在殖民地推行"暴政",实施"奴役"。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暴政"和"奴役"只是一种可能降临的威胁,而不是一种现实。他们在谈论所谓的威胁、危险、暴政、奴役时,都是用假设的语气进行推理,强调的是可能性。所以,有人说,美国革命乃是一场"没有直接的压迫"的革命,而实际上可以说是"理性的结果"。
但是,仅是一些可能出现的"威胁"就足以促使北美居民不惜流血牺牲来反对英国吗?仅仅凭借宣传鼓动就能煽起一场革命吗?不论将美国革命如何界定,有一点是不能改变的:其最初的和基本的形态是一场摆脱英国统治的独立运动,因此,探讨美国革命的起源,必须首先明了独立运动的动因。
首先,殖民地在英国的宽松统治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其社会自主性趋于成熟,使之难以继续接受英国的管辖。北美在经济上具备了强大的实力,为北美社会的独立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各殖民地在政治上早已实现了有序的管理,特别是随着议会下院的崛起,殖民地居民掌握了很大一部分自治权,各殖民地的社会精英不仅主导着本地的政治生活,而且积累了日益丰富的政治经验。到1760年左右,北美各殖民地的议会下院都已取得支配地位。北美居民只能由他们自己的议会来统治。
第三,1763年以后,北美居民对于自身的防卫能力有了充足的信心,感到即便没有母国的保护,也能安然无恙。1763年以后,法国和西班牙均从北美撤退,印第安人的威胁大为减弱,母国的保护不再具有关键性的意义。殖民地人士对英国的统治需要时可以接受,不需要时则指斥为"暴政"。
第四,北美的欧裔居民形成了共同体意识,认为他们是和英国本土居民有所不同的"美利坚人",这使他们具备了联合的心理基础。他们习惯于从自由和权利的角度来审视英国的政策,一旦他们感到自由受到侵犯,就会奋起抗争。他们反对英国的目的,就是要维护他们久已享有的自由。
独立既非英国的"殖民压迫"所致,也不是某些居心叵测者刻意鼓动的结果,而是受到殖民地社会内部变动的制约,为各种难以预测的情势所推动。英国政府推出"强制措施"以后,难道真的除了武装反抗之外就无路可走吗?这取决当事者从什么角度看问题。如果他们稍稍向英国的权威低头,完全可以像他们北面的加拿大邻居那样,继续安稳地做若干年的"英王臣民",而根本不会沦为"奴隶"。但殖民地精英人士另有考虑,不能按照"逼上梁山"的逻辑来解释;与其说他们是为英国的"殖民压迫"所逼而被动抗争,倒不如说是为争取更多的自由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采取的积极行动。在这个过程中,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成为他们攻击的靶子,为他们论证反英独立的合理性提供了一种重要资源。
(原载《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作者李剑鸣,居仓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