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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肇端于警察法学领域,但是却在行政法学领域开花结果,被誉为行政法中的"帝王条款",其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及法益均衡原则三大子原则。我国自古就有"比例"思想,在我国的警察法规中引入比例原则与现有的法律体系并不冲突,且比例原则所蕴含的先进思想对我国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具有很好的规范和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