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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客就是看着事件的发生而自己置身事外,即所谓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无为自安。
近年来,生活中随处可见看客的身影,不论是什么事、什么场合,只要有事情发生,总有那么一类人在围观。但是看客现象并不是一种应该习以为常的和谐的社会现象,反之,它是影响健康社会发展的不健康成分。早在上个世纪,鲁迅先生就曾经痛斥过看客及其带来的现象,将其归为国民劣根性之一进行了强烈批判。一个世纪的时间弹指而过,“看客”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却愈演愈烈。
认识看客
什么是看客呢?看客就是看着事件的发生而自己置身事外,即所谓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无为自安。看客没有基于权利或义务而产生的人格,没有自我意识,甚至没有同情心。
·看客群体的普遍性
不管是看客的年龄、行业、职业、身份,还是看客的题材、地点,也不管看的事件是喜剧还是悲剧,只要有可以看的事,看客们的热情都十分高涨。可以说,看客群体是一个很大众化的群体,他们仅仅只是为了一件可以引发他们好奇心的事件而临时组建成的一个团体,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聚集起来。对于某一件事,最初的看客或许还懂得“真相”,可是随着看客人数的增多,“真相”被误传的可能性越高,看客们变成了“为了看而看”。看客现象并不止中国有,就算是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亦有。
·看客行为的盲目性
经过长期的压抑,或是生活不幸、或是工作不顺,看客的行为更多的是想要发泄自己的情绪,从宣泄中得到快感,看客行为也似乎越来越程式化了,差不多已形成“条件反射”:只要“被看”的对象存在,“看”的欲望就难以克制。有时,单“看”还嫌不过瘾,于是又唾沫横飞、评头论足,他们没有想到过也不会去想“被看”的对象是否会受到刺激,只是盲目性地进行这项举动。更有甚者,人群中大多数人最初的想法并没有要起哄,而当一小撮的人心怀恶意地怂恿挑动下,其他人也会受到感染,出于集体行为中群体模仿的匿名性和法不责众的心态,更促进了看客行为的盲从。
·看客的悲剧推动性
看客的起哄嘲笑本身就是一种软暴力,极易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风气。勒庞认为,处于激动的人群中的个人具有很强的“被暗示性”,周围的话语、表情、动作乃至现场的氛围,对他都成为有力的暗示刺激,使他的信念、思维和行为方式迅速与现场的人群融为一体。很多的事例都证明了看客们的冷嘲热讽都极易推动悲剧的发生。2007年1月10日南国日报报道了一篇《围观者起哄,轻生男子跳楼殒命》,根据目睹全过程的市民所说的那样,只是因为围观者起哄的嘲笑,他才真的跳楼了。围观者中不时地发出哄笑声,甚至有人还大声喊:“要跳就快点跳……”;在2011年8月24日东方早报也报道了一则《女大学生跳楼被围观者起哄,最终纵身跳下受伤》……
看客群体产生的原因
·传统公民心态的影响
我们完全可以认为,看客及看客现象的产生是在几千年的封建文化的土壤里,依靠小农经济繁衍不息的人们,不可避免地形成一种心理定势,它完全是在一种单一的文化形态和内容——封建儒家文化的熏陶下,在单一的经济形式——封建小农经济的温床培育下形成和凝结成的。这是 “看客”群体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经过几千年的封建统治,长期的“愚民”政策使普通民众文化知识极端匮乏、“孔孟之道”、科举制度、封建迷信等毒害着人民,广大人民产生了这种对政治的漠视,不参予、不干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引以为乐。普通民众的精神生活极端无聊、压抑,有一种深沉的失败感和自卑感,人性扭曲变形。因此,对同类的不幸产生的是一种极度的兴趣和敏感,别人的不幸痛苦成为他们产生快乐的根源,理应引起的同情等正常反应,却扭曲成为了一种残忍的快乐,体现出了人性极端的麻木。
·责任分散效应的影响
围观现象跟看热闹类似。当越多的人密集在一块时,就容易引起从众和责任分散,即人们开始有了“反正有人救,我着急什么?”的心态。从众和责任分散效应,又称为旁观者效应,指在紧急情况下,个体在有人在场时,出手帮助的可能性降低,帮助的概率随着旁观者人数的增加而减少,当旁观者出现时,会导致帮助的责任被扩散到每个旁观者身上,每一个人都因此减少了帮助的责任,从而造成了等待别人去帮助或互相推诿的情况。真实的情况是现场的看客越多,更易导致什么措施也不采取的情况,因为每个人承担的责任更少,而相反,现场如果只有一个看客,作为唯一一个可以提供救援的人,他责无旁贷,被看的人越可能得救。为什么人越多越是无动于衷?看客的心态是其他人都没动手,我为什么要动手?
·缺乏安全感的影响
实事求是地说,看客中也有正义之士,他们也会同情、怜悯,并不是每一个看客都是麻木无动于衷的,可是,为什么当负面事件真实发生时,他们仍然选择退却,仍会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不自觉地充当了“看客”。很多时候按照他们的想法:有时候我也真想上前去制止,可转念一想,如果大家不响应我,如果事后被诬告怎么办?谁会出来保护我?如果我出面落了个好心没好报的后果怎么办呢?2006年末发生于中国江苏南京市发生的彭宇案,就是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案件宣判后,在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说:“再不会这么冲动了”。这个案子的错判产生了很多的负面影响,社会各界更认为这导致了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例如以后其他地方出现的老人摔倒没人扶、做好事被诬告等事件。
·物质精神生活的不对称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满足,而精神生活却日益空虚,精神生活应该是正面的、积极的精神需求。在看客现象中,看客们的围观是建立在至少是解决了自身温饱问题的基础下,对空虚的精神生活的变相填补。试问,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温饱都无法维持,又怎么会有空去关心别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客们积极参与到事件中,只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但是这种精神生活上的满足却是畸形的。
政府对“看客”的责任思考
作家梁晓声提到过,看客不只在鲁迅的笔下存活。这个甚至是人类的现象,只不过有些国家的公民从这种现象中上升出来,有些国家的公民还没有从这种现象中上升出来。现代责任政府理论强调,作为责任政府,必须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建立一种社会原则来引导和推进个人和公共道德的完善。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于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看客现象,政府也应该意识到自身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应对手段对其加以遏制。
·意识政府责任,阻止负面事件继续恶性发展
政府应该对地方下达硬性指标,规定一旦有负面事件发生,各地方政府抵达的时间要及时、处理的态度要亲切。大家都不能预料什么时候会发生看客现象,所以政府所能做的是当有负面事件发生时应该及时抵达现场,虽然做不到超前部署,可是也要做到抢占先机,避免看客的聚集围观,如果看客已经聚集,要对看客进行疏导处理。及时疏散看客,在没有看客的刺激、没有外界气氛的烘托,负面事件更易得到控制。
·意识政府责任,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体现为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对他人负责,任何一个公民,一旦他意识到了社会责任感,那么他就会自觉地遵守秩序、维护秩序。塞缪尔·斯麦尔斯在著作《品格的力量》中曾转述马丁·路德的话说过:“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公民品格之高下”。政府应该在各个社区、尤其是各所学校都可以开设有关社会责任感的教育课程,强化公民对责任感的教育;引导各级宣传机构应当为提升全社会社会责任感而努力;各级政府与新闻媒体也应当加强对敢于打破“责任分散效应”的公民的宣传和鼓励。
·意识政府责任,保护奖励见义勇为者
对于看客来说,见义勇为并不是他们不想做的,但是出于对自身的保护和对陌生人的不信任,加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社会治安问题、好人善心与恶人坏心良莠混杂的现状,许多人产生了“不要多管闲事”的“看客”心理,从而使好人不敢做好事,这种现象也从侧面反映了社会安全机制的不健全。政府对于那些敢于挺身而出的人不止要给予精神上的奖励,更应该给及制度上的保护和物质上的奖赏。商鞅曾在南门立木而在民众中树立威信,便于以后变法的成功。政府一旦有了保护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先例,人们在看客和英雄二者的选择中也会更倾向于后者。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近年来,生活中随处可见看客的身影,不论是什么事、什么场合,只要有事情发生,总有那么一类人在围观。但是看客现象并不是一种应该习以为常的和谐的社会现象,反之,它是影响健康社会发展的不健康成分。早在上个世纪,鲁迅先生就曾经痛斥过看客及其带来的现象,将其归为国民劣根性之一进行了强烈批判。一个世纪的时间弹指而过,“看客”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却愈演愈烈。
认识看客
什么是看客呢?看客就是看着事件的发生而自己置身事外,即所谓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无为自安。看客没有基于权利或义务而产生的人格,没有自我意识,甚至没有同情心。
·看客群体的普遍性
不管是看客的年龄、行业、职业、身份,还是看客的题材、地点,也不管看的事件是喜剧还是悲剧,只要有可以看的事,看客们的热情都十分高涨。可以说,看客群体是一个很大众化的群体,他们仅仅只是为了一件可以引发他们好奇心的事件而临时组建成的一个团体,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聚集起来。对于某一件事,最初的看客或许还懂得“真相”,可是随着看客人数的增多,“真相”被误传的可能性越高,看客们变成了“为了看而看”。看客现象并不止中国有,就算是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亦有。
·看客行为的盲目性
经过长期的压抑,或是生活不幸、或是工作不顺,看客的行为更多的是想要发泄自己的情绪,从宣泄中得到快感,看客行为也似乎越来越程式化了,差不多已形成“条件反射”:只要“被看”的对象存在,“看”的欲望就难以克制。有时,单“看”还嫌不过瘾,于是又唾沫横飞、评头论足,他们没有想到过也不会去想“被看”的对象是否会受到刺激,只是盲目性地进行这项举动。更有甚者,人群中大多数人最初的想法并没有要起哄,而当一小撮的人心怀恶意地怂恿挑动下,其他人也会受到感染,出于集体行为中群体模仿的匿名性和法不责众的心态,更促进了看客行为的盲从。
·看客的悲剧推动性
看客的起哄嘲笑本身就是一种软暴力,极易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风气。勒庞认为,处于激动的人群中的个人具有很强的“被暗示性”,周围的话语、表情、动作乃至现场的氛围,对他都成为有力的暗示刺激,使他的信念、思维和行为方式迅速与现场的人群融为一体。很多的事例都证明了看客们的冷嘲热讽都极易推动悲剧的发生。2007年1月10日南国日报报道了一篇《围观者起哄,轻生男子跳楼殒命》,根据目睹全过程的市民所说的那样,只是因为围观者起哄的嘲笑,他才真的跳楼了。围观者中不时地发出哄笑声,甚至有人还大声喊:“要跳就快点跳……”;在2011年8月24日东方早报也报道了一则《女大学生跳楼被围观者起哄,最终纵身跳下受伤》……
看客群体产生的原因
·传统公民心态的影响
我们完全可以认为,看客及看客现象的产生是在几千年的封建文化的土壤里,依靠小农经济繁衍不息的人们,不可避免地形成一种心理定势,它完全是在一种单一的文化形态和内容——封建儒家文化的熏陶下,在单一的经济形式——封建小农经济的温床培育下形成和凝结成的。这是 “看客”群体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经过几千年的封建统治,长期的“愚民”政策使普通民众文化知识极端匮乏、“孔孟之道”、科举制度、封建迷信等毒害着人民,广大人民产生了这种对政治的漠视,不参予、不干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引以为乐。普通民众的精神生活极端无聊、压抑,有一种深沉的失败感和自卑感,人性扭曲变形。因此,对同类的不幸产生的是一种极度的兴趣和敏感,别人的不幸痛苦成为他们产生快乐的根源,理应引起的同情等正常反应,却扭曲成为了一种残忍的快乐,体现出了人性极端的麻木。
·责任分散效应的影响
围观现象跟看热闹类似。当越多的人密集在一块时,就容易引起从众和责任分散,即人们开始有了“反正有人救,我着急什么?”的心态。从众和责任分散效应,又称为旁观者效应,指在紧急情况下,个体在有人在场时,出手帮助的可能性降低,帮助的概率随着旁观者人数的增加而减少,当旁观者出现时,会导致帮助的责任被扩散到每个旁观者身上,每一个人都因此减少了帮助的责任,从而造成了等待别人去帮助或互相推诿的情况。真实的情况是现场的看客越多,更易导致什么措施也不采取的情况,因为每个人承担的责任更少,而相反,现场如果只有一个看客,作为唯一一个可以提供救援的人,他责无旁贷,被看的人越可能得救。为什么人越多越是无动于衷?看客的心态是其他人都没动手,我为什么要动手?
·缺乏安全感的影响
实事求是地说,看客中也有正义之士,他们也会同情、怜悯,并不是每一个看客都是麻木无动于衷的,可是,为什么当负面事件真实发生时,他们仍然选择退却,仍会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不自觉地充当了“看客”。很多时候按照他们的想法:有时候我也真想上前去制止,可转念一想,如果大家不响应我,如果事后被诬告怎么办?谁会出来保护我?如果我出面落了个好心没好报的后果怎么办呢?2006年末发生于中国江苏南京市发生的彭宇案,就是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案件宣判后,在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说:“再不会这么冲动了”。这个案子的错判产生了很多的负面影响,社会各界更认为这导致了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例如以后其他地方出现的老人摔倒没人扶、做好事被诬告等事件。
·物质精神生活的不对称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满足,而精神生活却日益空虚,精神生活应该是正面的、积极的精神需求。在看客现象中,看客们的围观是建立在至少是解决了自身温饱问题的基础下,对空虚的精神生活的变相填补。试问,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温饱都无法维持,又怎么会有空去关心别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客们积极参与到事件中,只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但是这种精神生活上的满足却是畸形的。
政府对“看客”的责任思考
作家梁晓声提到过,看客不只在鲁迅的笔下存活。这个甚至是人类的现象,只不过有些国家的公民从这种现象中上升出来,有些国家的公民还没有从这种现象中上升出来。现代责任政府理论强调,作为责任政府,必须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建立一种社会原则来引导和推进个人和公共道德的完善。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于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看客现象,政府也应该意识到自身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应对手段对其加以遏制。
·意识政府责任,阻止负面事件继续恶性发展
政府应该对地方下达硬性指标,规定一旦有负面事件发生,各地方政府抵达的时间要及时、处理的态度要亲切。大家都不能预料什么时候会发生看客现象,所以政府所能做的是当有负面事件发生时应该及时抵达现场,虽然做不到超前部署,可是也要做到抢占先机,避免看客的聚集围观,如果看客已经聚集,要对看客进行疏导处理。及时疏散看客,在没有看客的刺激、没有外界气氛的烘托,负面事件更易得到控制。
·意识政府责任,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体现为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对他人负责,任何一个公民,一旦他意识到了社会责任感,那么他就会自觉地遵守秩序、维护秩序。塞缪尔·斯麦尔斯在著作《品格的力量》中曾转述马丁·路德的话说过:“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公民品格之高下”。政府应该在各个社区、尤其是各所学校都可以开设有关社会责任感的教育课程,强化公民对责任感的教育;引导各级宣传机构应当为提升全社会社会责任感而努力;各级政府与新闻媒体也应当加强对敢于打破“责任分散效应”的公民的宣传和鼓励。
·意识政府责任,保护奖励见义勇为者
对于看客来说,见义勇为并不是他们不想做的,但是出于对自身的保护和对陌生人的不信任,加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社会治安问题、好人善心与恶人坏心良莠混杂的现状,许多人产生了“不要多管闲事”的“看客”心理,从而使好人不敢做好事,这种现象也从侧面反映了社会安全机制的不健全。政府对于那些敢于挺身而出的人不止要给予精神上的奖励,更应该给及制度上的保护和物质上的奖赏。商鞅曾在南门立木而在民众中树立威信,便于以后变法的成功。政府一旦有了保护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先例,人们在看客和英雄二者的选择中也会更倾向于后者。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