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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为何“躲猫猫”?
《法制晚报》长期以来刊登性病广告的数量在京城的报纸中一直“名列前茅”,而且这类广告中的批文批号字体非常小,读者基本上看不清、认不出。
比如2月18日刊登的《男性生殖器二次发育增长液》,2月19日的《28元给男人双倍动力》,2月21日的《天价男性产品火爆京城》、《睾丸有病不治不行》,4月4日的《香港快邦片改变男人一生》等广告中,都有两行字体非常细小的批文批号。这些广告的批文批号,即使有一双1.5的眼睛也全部认不出来,只有用高倍的放大镜才能看出其中的几个字。
那么,该报为何不敢理直气壮地把批文批号的字体印得大一些、明显一些?为何在性病广告的批文上“躲猫猫”?有一句俗话:凡事不正常,肯定有猫腻。因为这些广告的批文大部分不是药品广告,基本上属于食品和保健品,而该报都是将它们作为治病的药品进行宣传的,即所谓一吃就灵、一用就好,因而自然不会让读者看清。希望该报在刊登此类广告时要把批文印清楚,让消费者都明白,不要再玩“躲猫猫”的游戏。
林彪自取灭亡
不是因为“怨女阴气重”
军嫂,顾名思义就是军人的妻子。作为宣传军嫂的刊物《军嫂》,应该刊发反映军队家属生活和支持部队建设内容的文章。从该刊今年1月刊的内容看,大部分文章遵循了这一宣传宗旨,但也有少数文章刊登了一些与该刊宗旨不符的文章,比如《守望》。
《守望》一文是林彪原秘书讲述的林彪老家的第一个妻子汪静宜在林彪离家参加革命后苦等林彪、终生不嫁直至去世的过程。该文前边的“提要”借用林彪同乡、一位老革命的话说:“家乡有一种说法,林彪祖居本来是王气冲天,林彪出来革命后把他的第一个老婆抛弃了,人家终生未嫁,日日对着林彪流泪,怨女阴气重,把林彪的王气给冲没了。”将林彪的自取灭亡归结为“怨女阴气重”的迷信,就大错特错了。
如此“某”字太多了
《新京报》3月16日A19版刊登了一条综合报道,眉题是《山西运城整顿警风,处理违法违纪民警》,主标题是《派出所长酒后参会被禁闭》。在这条不足500字的消息中,“某”字就用了10个。现摘录如下:
“协勤民警王某、胡某擅自撬开该局一位原局领导办公室房门”,“民警张某玩电脑游戏”,“治安大队长白某就此作出檢查”,“治安大队指导员胡某、综合中队负责人张某以及违纪民警张某写出深刻检查”,“风陵度派出所所长刘某、黄河大桥派出所所长石某、风陵度中队队长薛某酒后参加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这条消息中所有违法违纪民警无一用真名,都用“某”字代替了。
这条综合报道所用的原稿中是否都使用了“某”字不得而知,但在一条小稿中“某”字如此高密度出现,以致成了一个绕口令,实在有点滑稽。这些被点名批评的人都是违法违纪者,而且都进行了处理,为何不能直呼其名?
长期以来,有些媒体在批评报道中经常用“某”字代替真名,读者对这种欲说还休的批评也多有微词。既然媒体想搞批评报道,那么对被批评者为何还要礼让三分?这样的批评,其效果到底如何?
《法制晚报》长期以来刊登性病广告的数量在京城的报纸中一直“名列前茅”,而且这类广告中的批文批号字体非常小,读者基本上看不清、认不出。
比如2月18日刊登的《男性生殖器二次发育增长液》,2月19日的《28元给男人双倍动力》,2月21日的《天价男性产品火爆京城》、《睾丸有病不治不行》,4月4日的《香港快邦片改变男人一生》等广告中,都有两行字体非常细小的批文批号。这些广告的批文批号,即使有一双1.5的眼睛也全部认不出来,只有用高倍的放大镜才能看出其中的几个字。
那么,该报为何不敢理直气壮地把批文批号的字体印得大一些、明显一些?为何在性病广告的批文上“躲猫猫”?有一句俗话:凡事不正常,肯定有猫腻。因为这些广告的批文大部分不是药品广告,基本上属于食品和保健品,而该报都是将它们作为治病的药品进行宣传的,即所谓一吃就灵、一用就好,因而自然不会让读者看清。希望该报在刊登此类广告时要把批文印清楚,让消费者都明白,不要再玩“躲猫猫”的游戏。
林彪自取灭亡
不是因为“怨女阴气重”
军嫂,顾名思义就是军人的妻子。作为宣传军嫂的刊物《军嫂》,应该刊发反映军队家属生活和支持部队建设内容的文章。从该刊今年1月刊的内容看,大部分文章遵循了这一宣传宗旨,但也有少数文章刊登了一些与该刊宗旨不符的文章,比如《守望》。
《守望》一文是林彪原秘书讲述的林彪老家的第一个妻子汪静宜在林彪离家参加革命后苦等林彪、终生不嫁直至去世的过程。该文前边的“提要”借用林彪同乡、一位老革命的话说:“家乡有一种说法,林彪祖居本来是王气冲天,林彪出来革命后把他的第一个老婆抛弃了,人家终生未嫁,日日对着林彪流泪,怨女阴气重,把林彪的王气给冲没了。”将林彪的自取灭亡归结为“怨女阴气重”的迷信,就大错特错了。
如此“某”字太多了
《新京报》3月16日A19版刊登了一条综合报道,眉题是《山西运城整顿警风,处理违法违纪民警》,主标题是《派出所长酒后参会被禁闭》。在这条不足500字的消息中,“某”字就用了10个。现摘录如下:
“协勤民警王某、胡某擅自撬开该局一位原局领导办公室房门”,“民警张某玩电脑游戏”,“治安大队长白某就此作出檢查”,“治安大队指导员胡某、综合中队负责人张某以及违纪民警张某写出深刻检查”,“风陵度派出所所长刘某、黄河大桥派出所所长石某、风陵度中队队长薛某酒后参加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这条消息中所有违法违纪民警无一用真名,都用“某”字代替了。
这条综合报道所用的原稿中是否都使用了“某”字不得而知,但在一条小稿中“某”字如此高密度出现,以致成了一个绕口令,实在有点滑稽。这些被点名批评的人都是违法违纪者,而且都进行了处理,为何不能直呼其名?
长期以来,有些媒体在批评报道中经常用“某”字代替真名,读者对这种欲说还休的批评也多有微词。既然媒体想搞批评报道,那么对被批评者为何还要礼让三分?这样的批评,其效果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