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信用管理和供应商限制条款的建议

来源 :中国招标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uangyq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7年,启动修法意义重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府采购法》修订不仅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加快提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件大事,也是对国际社会公共采购市场产生极大影响的一件大事。2020年12月,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何修法?作为一名一线老兵,笔者认为,《修订草案》“归整”的多,创新点不足,主要体现在归集、整理和理顺现有法律关系、运行操作的协调性等方面,在“放管
其他文献
2020年初,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移动”)主动担当,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中国移动“云视讯”,深入推进电子评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全国多地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监管机构,依法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后,以提高治理效能为导向的各项制度探索活动
自2019年9月以来,湖北、北京、黑龙江等省市的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有关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规范性文件。所谓“负面清单”,最初指的是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将某些禁止或限制
2015年5月,国务院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概念,自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做了大量工作
2020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读《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之后,笔者发现其中有很多亮点,比如,增加了政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就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
2020年12月,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笔者特提出如下修改建议。一、“政府采购”定义关于第二条第二款政府采购的定义,应与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双重背景下,各地陆续出台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具有涵盖范围广、针对性强的特点,对于政府采购中的禁止设置条款做了明确的汇总、解释与
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修订草案》,笔者建议如下。关于立法宗旨和目的的建议第一条【立法宗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