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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理论将企业看作由一系列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利益相关者所结成的合约体。由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合约中的契约权利不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趋向也不同。因此,以满足“共同需要”为目标的传统“通用型财务报告”模式就难以实现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差异性需求满足,这无疑会局限现代会计决策相关性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笔者认为,应建立以同一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生成依据并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的个性化财务报告,即利益相关者适用型财务报告体系。为此应在统一的基本准则基准上制订各主要利益相关者适用型财务报告具体准则,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