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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专利申请量呈上升趋势,商标注册也开始得到重视,专利和商标的实施与转让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在一些高校得到规范,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就国内外知识产权战略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做一些分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高校;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G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0)1210116-01
进入21世纪,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社会竞争的重要战略手段,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基于知识产权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国务院于2008年6月5日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明确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该《纲要》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也对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状况
我国大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以下三方面:一是知识产权的建设,通常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计算机软件登记等来建立学校的知识产权体系;二是知识产权的转化与利用,一般通过设立技术科技转化中心、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相关科技研究院来将学校比较有市场前途的科技项目进行转化与推广;三是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立足于未来确立自身的科技优势,通过高校这一平台占领相关学科和技术领域的制高点,在国内外学术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2、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按照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近几年,产权保护意识逐渐进入学校的管理层,但未转化为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在领导层和管理人员中,缺乏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高技术的侵权行为较为复杂,往往涉及较深层次的法律内容和科学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较难进行。学校现有的体制还没有完全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接轨,科研活动似乎是一个独立的行为。
2.2 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机构不健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要求: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仍有许多高校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尚未建立规范性、科学性、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体系,不能行之有效地开展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只有36.4%的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在学校科技处下设专利科。已设的管理机构,其独立地位不够或级别偏低。知识产权办公室普遍挂靠在科技处、产业处下面,没有独立的地位。
2.3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大多数高校没有配备接受过正规知识产权教育的管理人员,更不用说拥有取得专利代理资格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由学校科技处管理,具体工作主要由科技管理人员兼职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这些管理人员不曾学习知识产权或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课程,他们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因此无法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管理队伍建设滞后。
2.4 缺少专项资金的支持。专利的获得和保护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如申请费、代理费和维持费等,申请国外专利的费用更高,目前,仍有相当多的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基金。此外,专利年费的缴纳以及专利遭侵权时的诉讼费用等,都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否则,就会影响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3、提升知识产权能力的相关对策
3.1 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加强和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要以《纲要》提出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方针为指导,要结合国内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知识产权工作实际,进行统筹规划并制订有所区别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指标体系,通过正确、合理的政策导向来引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持续、快速发展。
3.2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教学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首先,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从制度上扭转那种重论文和报奖,轻专利的思想,把知识产权创造纳入到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中,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与岗位津贴相结合,与成果奖励申报相结合。第二,教育部门在各种检查评估指标体系中也要逐步增加专利项目的比重。第三,高校要对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科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3]。
3.3 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日趋重要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提高师生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在数量、结构、素质和能力上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足,使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迈向新的台阶。
3.4 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专项基金。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明确要求:高校应拨出专款或从技术实施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补贴专利申请、维持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有关费用。迄今只有部分高校设立了专利基金,如清华大学每年用于专利申请和维持的基金达300多万元,东南大学的专利基金有100万元。各高校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专利基金,用于支持职务发明创造和专利的申请、维护,以及兑现《专利法》规定的一奖二酬,鼓励和支持发明人申请专利,改变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或者课题组承担、专利的申请与放弃由发明人决定的局面。
4、结 论
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制订才刚刚起步,还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需要研究和探索。建设创新型大学必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精神,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形成鼓励创造、加强保护和开展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培育和形成创新型大学特有的创新型校园文化。
(注:本文是南京理工大学高教学会2010年研究课题“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李娟婷,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职业,2009,(09)
[2]汪清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对策[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06,(1)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z],国发[2008]18号,2008(06),05
关键词:知识产权;高校;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G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0)1210116-01
进入21世纪,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社会竞争的重要战略手段,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基于知识产权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国务院于2008年6月5日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明确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该《纲要》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也对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状况
我国大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以下三方面:一是知识产权的建设,通常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计算机软件登记等来建立学校的知识产权体系;二是知识产权的转化与利用,一般通过设立技术科技转化中心、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相关科技研究院来将学校比较有市场前途的科技项目进行转化与推广;三是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立足于未来确立自身的科技优势,通过高校这一平台占领相关学科和技术领域的制高点,在国内外学术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2、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按照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近几年,产权保护意识逐渐进入学校的管理层,但未转化为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在领导层和管理人员中,缺乏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高技术的侵权行为较为复杂,往往涉及较深层次的法律内容和科学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较难进行。学校现有的体制还没有完全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接轨,科研活动似乎是一个独立的行为。
2.2 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机构不健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要求: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仍有许多高校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尚未建立规范性、科学性、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体系,不能行之有效地开展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只有36.4%的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在学校科技处下设专利科。已设的管理机构,其独立地位不够或级别偏低。知识产权办公室普遍挂靠在科技处、产业处下面,没有独立的地位。
2.3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大多数高校没有配备接受过正规知识产权教育的管理人员,更不用说拥有取得专利代理资格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由学校科技处管理,具体工作主要由科技管理人员兼职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这些管理人员不曾学习知识产权或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课程,他们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因此无法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管理队伍建设滞后。
2.4 缺少专项资金的支持。专利的获得和保护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如申请费、代理费和维持费等,申请国外专利的费用更高,目前,仍有相当多的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基金。此外,专利年费的缴纳以及专利遭侵权时的诉讼费用等,都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否则,就会影响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3、提升知识产权能力的相关对策
3.1 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加强和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要以《纲要》提出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方针为指导,要结合国内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知识产权工作实际,进行统筹规划并制订有所区别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指标体系,通过正确、合理的政策导向来引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持续、快速发展。
3.2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教学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首先,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从制度上扭转那种重论文和报奖,轻专利的思想,把知识产权创造纳入到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中,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与岗位津贴相结合,与成果奖励申报相结合。第二,教育部门在各种检查评估指标体系中也要逐步增加专利项目的比重。第三,高校要对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科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3]。
3.3 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日趋重要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提高师生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在数量、结构、素质和能力上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足,使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迈向新的台阶。
3.4 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专项基金。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明确要求:高校应拨出专款或从技术实施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补贴专利申请、维持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有关费用。迄今只有部分高校设立了专利基金,如清华大学每年用于专利申请和维持的基金达300多万元,东南大学的专利基金有100万元。各高校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专利基金,用于支持职务发明创造和专利的申请、维护,以及兑现《专利法》规定的一奖二酬,鼓励和支持发明人申请专利,改变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或者课题组承担、专利的申请与放弃由发明人决定的局面。
4、结 论
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制订才刚刚起步,还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需要研究和探索。建设创新型大学必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精神,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形成鼓励创造、加强保护和开展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培育和形成创新型大学特有的创新型校园文化。
(注:本文是南京理工大学高教学会2010年研究课题“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李娟婷,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职业,2009,(09)
[2]汪清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对策[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06,(1)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z],国发[2008]18号,2008(06),05